燒還魂錢

一般人家人死後停放三天,也有放五天、七天的,富有人家甚至有停九天或十五天的,其目的有二:一是企盼死者還能復活;二是等待親人見面致祭。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燒還魂錢
  • 類型:習俗
它的規程是不論停放幾天,這期間,每天擦黑時,死者所有的晚輩,都隨主持人到村中十字街口,或者村外五道廟處,為死者燒“還魂錢”,又因時在黃昏時間,故又叫燒“黃昏錢”,有的還叫“晃郎錢”。迷信說法有兩個意思:一是黃昏以後直到晚上,是鬼蜮活動的世界,此時燒錢,亡靈能夠收到;二是向城隍爺稟告,今天又將有一名子民準備前來落戶,懇求暫緩收留,想要把死者的魂靈喚回陽間來。還有一層意思是黃昏時候,一天工作完畢是人們思念老人的時候,燒紙以示思念死者。每天堅持燒一次,一直燒到出喪殯的前一天晚上為止。
去時,死者子女們披麻戴孝,男前女後,孝子們排頭列成一隊,不許說話,不許啼哭,只聽無數腳步聲“撲塌撲塌”來到五道廟處,將燒紙一點,念叨完畢,一聲令下,鼓樂齊鳴,後隊變前隊,女的成了排頭,孝子成了排尾,開始往回去,這是要大聲嚎哭,主要看戴孝的兒子和閨女們了。要造成一定的聲勢,哭聲越大,說明呼喚亡魂的心意越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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