燒結磚中粉煤灰摻量測定法

1.1密度法,1.2燒失量法,1.3化學分析法,1.4顆粒分析法,

1.1密度法

密度法是依據質量守恆原理列出公式,得出結果。計算公式:
X×V×R2+(1-X)×V×R1=P1
X-粉煤灰體積占磚體積;V-磚的體積;R2-實測粉煤灰乾表觀密度;R1-實測原料土乾表觀密度;P1-抽樣測得粉煤灰燒結磚的重量。
X×V表示磚中粉煤灰所占的非真體積,(1-X)×V表示磚中土所占的非真體積,包括一定的空隙率,而P1是粉煤灰燒結磚的重量。由此可知,該公式為剔除孔隙率,並不僅僅表示粉煤灰燒結磚的重量,而是大大超出。
有人對此公式進行了修正:
X×V×R2+(1-X)×V×R1=P
X-乾坯中內燃物與總重(內燃物+粘土)的體積比(%);V-P重量乾坯的真體積;R2-實測粉煤灰乾表觀密度;R1-實測粘土乾表觀密度。
首先,按一定比例配好的混合物,經過一定的成型壓力,乾燥後成為乾坯,粉煤灰的乾表觀密度發生變化,式中再用這個數據計算已不合適;其次,根據上述公式得出的結果是乾坯內粉煤灰與粘土的體積比,需要先轉換為乾坯內粉煤灰與粘土的質量比,並最終轉換為乾狀粉煤灰與原狀粘土的質量比,還需要測得原狀粘土中的含水率;再者,當磚中摻有兩種或兩種以上的廢渣時,這種方法就無能為力了。
密度法測粉煤灰摻量操作簡單,只用天平和容量瓶,採用修正後的公式,再加上多次測量求取平均值,測得的數據誤差會比較小。這種方法使用於磚廠最為日常生產控制手段,檢查粉煤灰的摻是否平均。密度法是基於原料和乾坯驚醒測定的,沒有對燒結製品的分析,檢測單位可以選用此種方法對粉煤灰的摻量有個大致了解,再和其他方法結合起來使用,不適宜作為單一的測量手段。獲取原料時一定要具有代表性,提高密度測量的準確性,這樣測得數據比較可靠。

1.2燒失量法

將烘乾的粘土、粉煤灰和燒結磚的坯體,置於高溫條件下灼燒,由於不同的成分在灼燒過程中燒灼失重不一樣,且燒結磚體的燒失量大小是隨著坯體中採用粉煤灰和粘土的配合比及成分變化而改變的。
設燒結製品中,粉煤灰的摻量為X,其燒失量為L1.其它原料的摻量為Y,燒失量為L2,混合後原料的燒失量為L3.則:X+Y=L;XL1+YL1=L3
通過上述方程組可求出粉煤灰摻量。燒失量大簡單方便,求解容易,是可操作性和目前選用最多的一種方法,但燒失量法不適用於以下兩種情況。一是所原料粉煤灰與粘土的燒失量相當時,而是目前大力倡導廢渣的利用,磚中摻了不止一種廢渣,比如粉煤灰與煤矸石、礦渣等,選用燒失量法將不再適合。也就是說燒失量法適用於只摻了粉煤灰,且粉煤灰與粘土的燒失量差異明顯的燒結磚中。選用此種方法時,應注意取料的 “配套性”,即原料和乾坯是當時該產品所使用的。燒失量法是在獲得原料和混合料的燒失量的基礎上,沒有對燒結製品的分析,檢測時只選用這種方法,不能摒除實心粘土磚魚目混珠的可能,需要和對燒結製品的分析方法結合起來使用,不適宜單一使用。

1.3化學分析法

雖然粉煤灰,粘土或頁岩等原料的化學成分相似,但不同原料的不同化學成分比如 SiO2,Al2O3的含量各不相同,根據質量守恆的原理,混合料中的各種化學組成含量等於原料中該種化學成分的加權值之和。因此,以原料組中差異明顯的化學成分作為判定指標,列出方程組,可求出原料的質量百分含量。兩種原料混合時,選取一種化學成分作為判斷指標,列出兩院一次方程組;3種原料混合時,選取差異明顯的兩種組分進行分析,列出三元一次方程組,即可求出結果。
選取判定成分時,選取差異明顯含量高且你、比較穩定的成分,SiO2和Al2O3是首選,不同原料中兩種成分的含量比較接近時,再選取其它。當所選兩種成分計算結果差值超過了DB14/T94-2002《建材產品中廢渣摻加量的測定》規定的允許偏差1.0%時,對原料的混合物的檢測需要再配合其它一種方法。化學分析的取料及對原料的處理時關鍵,所取原料要具有代表性和廣泛性,採用多次取料和縮分法。目前的化學分析法只進行到原料的乾坯或混合料的分析,沒有繼續深入對燒結製品進行分析,檢測是依然需要和燒結分析方法結合起來使用。

1.4顆粒分析法

測試原理如下:根據粉煤灰、粘土、煤渣等粉碎後顆粒的大小的不同,以及他們在不同粒徑下,所占比列的不同,來確定粉煤灰的比列。
實驗時將樣品乾坯用球磨機磨碎,烘乾、過篩,分別用不同尺寸的篩進行過篩,一般分為大小100目、100-150目、150-400目和大於400目。先用各自的物質如粘土、粉煤灰、煤渣進行過篩,然後配置已知比列的混合物樣品過篩,以摸索出其中內在的規律性。
此種方法工作量比較大,出現誤差的幾率相對增加,選用此種方法時,各個環節應小心謹慎,減少出現誤差的幾率。根據上述方法計算出的結果是乾坯中烘乾後粉煤灰、粘土或礦渣等質量百分比含量,需要轉換為乾狀粉煤灰與原狀粘土的質量比,還需要測得原狀粘土中的含水率。顆粒分析法的研究對象是原料和乾坯,應和燒結製品的方法結合使用,不主張單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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