燈塔市營商環境建設局

燈塔市營商環境建設局

燈塔市營商環境建設局成立於2019年1月,行政編制34名,機關工勤人員編制2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 11個科室,擔負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和重大項目審批、個人辦理證照等150餘項業務。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

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和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的法律法規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組織貫徹落實
《燈塔市最佳化營商環您殼歸境條例》。貫徹落實國家、省、遼陽市行政審批制度背鞏乎改革的方針政策,執行與行政審批事項相關的法律法規;制定市行政滲設射熱審批局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擬訂全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加強和最佳化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指導、統籌協調各地區各部門營商環境建設工作。
(三)負責全市營商環境建設監督檢查工作,受理相關投訴、舉報,負責案件的核查分析、轉辦、督查督辦。
(四)配合有關部門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最佳化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部署情況並對其進行績效考評。
(五)負責推進全市簡政放權放管結合最佳化服務改革及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負責牽頭推進行政許可權相對集中和政務服務項集中辦理。
(六)負責全市行政權力運行制度系統、行政權力電子監察系統建設等工作,統籌負責“網際網路+政務”建設推進及政務服務管理和套用,指導、協調、監督全市行政審批服務工作和各級公共行政服務中心及代辦機構建設。
(七)承擔市營商環境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市推進職能轉變協調小組、市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領導小組日常工作。
(八)負責投資項目、建築工程施工、城建交通、市場準入、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教育衛生、商務貿易、涉農事務、社會事務等方面的行政審批事項,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九)負責規範全市行政審批行為,創新和完善行政審批工作機制;協調解決審批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提出解決意見和建議。
(十)負責行政審批流程的最佳化再造,編制審批流程圖、辦事指南;負責清理無法律法規設定依據的審批環節和要件,簡化辦事程式,壓縮審批時限。
(十一)負責統一組織實施行政審批涉及的現場翻殃促勘查技術論證和社會聽證等工作,統一協調派駐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的辦理。
(十二)負責組織實施行政審批人員的教育培訓工作。
(十三)負責受理企業和人民民眾涉及審批的業務諮詢和投訴舉報工作。
(十四)在審批許可權內依法嚴格審批與人民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直接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
(十五)建立行政審批協調聯動工作機制,加強與聯席會議單位的聯繫、溝通、會商、聯審、聯辦,協調解決重大複雜的審批事項。
(十六)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七)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市營商環境建設局與相關監管部門職責分工。
1.市葛欠營商環境建設局主要負責集中審批,對審批行為及結果承擔審批責任;各行業主管部門主要負責日常事中事後監管,對監管行為承擔監管責任。
2.加強行政審批與監管部門批管工作的無縫銜接,實現部門之間的信息共享朵腿精格,通過審管互動交流平台實現審批與行業監管網路互聯互通及信息互動交流。按照《燈塔市行政審批和監管信息共享規定》要求,市營商環境建設局在審批業務辦結後,將審批事項業務辦理信息傳送至各行業監管部門,各行業監管部門要及時查看接收審批業務信息並進行網上籤收和信息交流,依法對審批事項進行監管。
3.市營商環境建設局負責對行政審批與監管部門工作銜接、信息共享工作履騙阿講行監管責任。

領導分工

燈塔市營商環境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孫佳寶
3.市營商環境建設局負責對行政審批與監管部門工作銜接、信息共享工作履行監管責任。

領導分工

燈塔市營商環境建設局黨組書記、局長孫佳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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