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燃油稅收
- 起源時間:1994年
- 相關文獻:《公路法》
- 實施時間:2009年1月1日
改革起源,改革方案,影響,
改革起源
早在1994年,有關部門就正式提出開徵燃油稅的動議。1997年全國人大通過的《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費”替代養路費等,擬於1998年1月1日起實施,具體辦法由國務院決定。到2001年1月4日,時任國家稅務總局局長的金人慶透露,燃油稅出台工作已就緒,將在適當時候開徵該稅種。過了一年,金人慶再次稱“燃油稅將擇機出台”。2005年1月11日上午,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國家稅務總局局長謝旭人透露,燃油稅改革的方案經過研究已有了初步意見,但需要在比較合適的時間推出;22日,國務院發展中心的報告稱:我國已經制定徵收汽車燃油稅的方案,並將擇機在全國公布推行。
改革方案
醞釀開徵中的燃油稅,將取代包括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運客貨運附加費等六項收費。
另據國家發改委網站20日公布的訊息,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部等部門舉行會議,在研究同步取消上述六項收費的同時,還研究決定撤銷政府還貸二級以下公路收費站點,高速公路收費顯然也不在考慮之列。這意味著,過路費、過橋費最終沒有進入燃油稅“費改稅”範圍之中。
路費等相關收費轉變為燃油稅,是燃油稅開徵的初衷。然而,究竟將哪些收費納入轉變範圍,一直是燃油稅開徵方案爭論的焦點之一。
最初的改革方案曾一度提出,要以海南經驗為基礎,將養路費、過路費、過橋費、運輸管理費等諸多交通費用全部納入其中。
通過燃油稅實現節能減排的原理,就是要加大使用汽車的費用。然而,海南試點中出現了“反彈效應”——即人們在買了小排量的汽車之後,開車的機會更多,因為過路和過橋不用再加收費用。“這實際上是相悖於節能減排的。”姜克雋說。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也指出,路橋收費問題非常複雜。從效率角度講,路橋收費應該是越少越好,但另外一種理念認為,如果高速路不收費,大家很可能會選擇都往高速路跑,高速就可能變成低速,所以高速路收費是有償服務。“將過路、過橋費與燃油稅分開是合理的。”劉桓說。
另一方面,這一最終的選擇,也是妥協的結果。因為如果過路、過橋費全部併入燃油稅中,意味著有大量交通收費將轉換成稅收,並進入國庫,而此前,這些收費主要由交通部門來徵收和使用。
另外,這意味著大量收取養路費、過路過橋費人員的身份轉換問題,處理不好,就可能造成大批人員下崗。
事實上,圍繞燃油稅開徵的爭論不止於此。稅率的確定是另一個很關鍵的內容。
關於燃油稅稅率,一度有30%、50%乃至100%三種方案,三種稅率對於納稅人的負擔顯然明顯不同。
對此,姜克雋指出,出台燃油稅的最根本目的是節能減排,從這個角度來說,稅率越高,效果就越好,但是這也不能不考慮到中國的現實情況和對一些行業的影響。
“因此我們的建議是在剛剛開始的時候,用費改稅的形式,以一個比較低的稅率推出燃油稅,如20%左右。從而將信號傳遞給公眾,通過稅收改變大家的消費方式。在經過5-6年的車輛更新之後,逐漸將稅率提高到60%、70%甚至100%,才能更好的達到節能減排的目的。”姜克雋說。
一度成為討論焦點的中央地方利益分配問題,目前也在逐步明朗。
“公路交通收費,一直都主要歸屬地方政府。然而,燃油稅一旦開徵,中央地方如何分配?燃油稅的優勢是可以流動,但中國地方經濟發展的顯著差距就決定了,燃油稅本身可能會造成各地稅收的偏斜和向東部集中,這裡面又存在一個利益分配問題。”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有關人士如此分析。
據悉,醞釀中的燃油稅開徵方案中,已經基本確定由地方國稅部門徵收,進入中央國庫,然後中央政府通過轉移支付的方式返還給地方,從而更好平衡中央地方、地方與地方之間的利益關係。
同時,據本報記者了解,國際油價大跌情勢下,中國成品油價格遲遲沒有調整,一個非常重要的原因便是,決策層正在考慮將調低油價、理順成品油定價機制與推出燃油稅同步推進。“在醞釀一個總的改革方案。”有知情人士透露。
事實上,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交通部等部門的上述會議,便不僅討論了燃油稅費改革,還同時討論了完善國內成品油價格形成機制、適當降低成品油價格的問題。會議同時約請了稅務總局、中編辦、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農業部等部門參加。
實施時間 :成品油價稅費改革方案自2009年1月1日起實施。
影響
利益協調困難重重。中國汽車技術研究中心首席專家黃永和認為燃油稅實施起來有很多難題亟待解決。比如,燃油稅能否簡單取代養路費?這個稅究竟屬於國稅還是地稅、中央與地方如何分成?燃油稅是該在煉油廠徵收還是在加油站徵收?營運車輛與家用車輛的徵收標準如何區分?取消養路費後,道路建設的資金何處尋覓,交通部門的橫貫在中國公路上的數以萬計的收費站何去何從,全國30多萬收費站員工如何安置?目前高速公路投資主體多元化,實施燃油稅,他們的利益如何體現?一系列問題難下定論,也就使得燃油稅一拖再拖。
但在賈新光看來,這種種難題似乎都不是問題。“各部門間利益關係協調不了,中國的燃油稅就一直不能落實。”賈新光一語道破天機。“只要有部門出面解決這一系列問題,再多的困難都是不存在的。隨著中國與國際接軌,世界各國都在徵收燃油稅,中國也同樣不能例外。”
對於燃油稅,不同社會角色有著不盡相同的聲音。概括起來,大致可分為三類。
第一類是私家車一族。
長期以來,他們是燃油稅的最大擁護者和推動者。只不過隨著目前國際油價的飆漲,他們對“擇機出台”的燃油稅稅率表示出極大關注,甚至擔心。
目前統繳養路費的方式,對所有車輛一視同仁顯然是不合理的。每天也就是上下班開車的工薪族與那些每天都在路上跑的計程車相比,後者“軋馬路”的時間是前者的幾十倍,可繳納的養路費卻一樣多。在現有高油價下,原來所傳說的30%稅率應該適當下調。因為“一項涉及老百姓的改革,一定要考慮老百姓的利益。實施燃油稅之後,普通消費者所支出的稅額總體上不應該比現在支付的費用更高。”
第二類是營運車特別是城市計程車一族。
因行駛里程多,他們中多數人對開徵燃油稅表示擔心。可是近年來,隨著油價的快速上漲,北京、上海、重慶等全國許多城市開始大規模推廣計程車“油改氣”工程,改用天然氣做燃料後,計程車司機們對燃油稅的擔心有所減弱。
記者日前在重慶市採訪了一位李姓計程車司機。他說,過去自己曾是燃油稅政策的反對者,但今年初“油改氣”之後,他就不再關注燃油稅改革了。
第三類是公車族,開徵燃油稅對他們的利益沒有什麼影響。
北京某機關的一位司機告訴記者說:“公車,本身就是由國家財政購買的,開徵燃油稅,只是把錢從國家財政的這個口袋拿到另一個口袋而已。”不過,這位司機認為,開徵燃油稅後車輛使用成本將增加,可能更有利於單位加強對車輛的管理,說不定會推進公車改革的進程。
在調查中發現,儘管燃油稅的徵收會給包括私家車在內的所有消費者,特別是計程車帶來一定的壓力,但車主們普遍對燃油稅所體現的“多用路多付費”的“公平原則”表示認同。從總體而言,開徵燃油稅被認為是一件利國利民的好事!
據了解,美國徵收燃油稅的稅率是30%,日本是120%,德國是260%,法國是300%。面對各國燃油稅稅率如此之大的差異,中國的燃油稅又將採取什麼樣的稅率呢?
雖然燃油稅方案沒有出台,但一直以來,30%至50%的稅率已成了業界公開的“秘密”。賈新光說:“按照國際慣例,產油國稅率低,用油國稅率高。中國處於產和用之間,既不能像伊朗那么低,也不能像法德和日本那么高,30%至50%的燃油稅稅率符合中國國情。”
如果按照多耗油多繳稅的原則,燃油稅一旦開徵,會給廣大車主帶來哪些影響呢?媒體人士高先生給記者算了筆賬。高先生目前開了一輛排量2.0升的法系車,按每百公里耗油13升,使用市場價4.68元/升的93號汽油,每年2萬公里的行駛里程計算,一年油費支出為4.68×13×200=12168元。再加上2400元的養路費,全年需支出14568元。
燃油稅開徵後,取30%的稅率,同一輛轎車的全年費用為:4.68×(1+30%)×13×200=15818.4元。取50%的稅率,全年費用則為4.68×(1+50%)×13×200=18252元。
儘管費用增加了,但高先生表示還是贊同燃油稅的徵收。“多用油就多交錢,多排放就多交錢,這樣比較公平。”高先生如是說。
不過,公交公司的張先生和計程車司機鄭先生則抱有不同看法。按公交公司1600輛汽車計算,每輛公車每天油耗60升左右計算,繳納30%的燃油稅可比每年固定的養路費貴多了。而一輛使用93號汽油的計程車,每百公里耗油10升,平均每月行駛約在1萬公里,每月耗油1000升,30%的燃油稅同樣讓鄭先生感到吃力。
有專家分析,在燃油稅日漸出台的趨勢下,小排量、經濟型轎車會更受消費者的青睞。
燃油稅開徵“動真格了”
從1994年國家有關部門首次動議開證燃油稅算起,到今年已經第13個年頭了。對於此次燃油稅的再度提上日程,賈新光表示:儘管正式實施仍然困難重重,但不排除“這一次動真格的可能”。
專家表示,儘管燃油稅政策出台將“牽一髮而動全身”,但當今節能已被提升到國家戰略高度,開徵燃油稅、利用價格槓桿和稅收手段促進能源節約勢在必行。
“同時,今年石油價格比較穩定,出台燃油稅的時機比較適合,不會引起社會的強烈反響。”賈新光說如此判斷。如果今後石油價格有所提高,老百姓能否承受得起呢?賈新光表示,水漲船高是肯定的,但是燃油稅一旦開始徵收,也就不會有太大的問題。況且,燃油稅的徵收形式不一,可以按照每升多少錢固定計費,也可以按照一定的比率收費。
目前,我國徵收的養路費等各種費用都是按年徵收,因此賈新光認為這個時候是發出燃油稅即將實施信號的最好時機。“從發出信號到具體實施需要半年的預熱期,國家要實施燃油稅,也肯定是選擇在年尾或者年初的時候實施。選擇那個時候出台,阻力相對較小,而提前半年發出信號,也可以起到一定的知會作用,給相關部門一個適應期、一個準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