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氣溶膠預製滅火系統

熱氣溶膠預製滅火系統

氣溶膠滅火劑是近四十年發展起來的一種新型滅火劑。它是一種由氧化劑、還原劑、燃燒速度控制劑和粘合劑組成的固體混合物。熱氣溶膠滅火劑的釋放經過了燃燒反應,產物中既有固體又有氣體。其中大部分為N2、CO2和水蒸氣等滅火氣體,固體顆粒是鉀和鍶的氧化物。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熱氣溶膠預製滅火系統
  • 所屬:新型滅火劑
  • 實質:固體混合物
  • 性質:滅火系統
基本介紹,系統設計,S型,低溫S型,主要性能指標,優點,

基本介紹

釋放產物冷卻、凝聚時生成極為細小的微粒,微粒的直徑一般小於0.45微米。這些極為細小的微粒可以高效吸收與中和火焰中的燃燒自由基,從而達到化學抑制滅火作用。而滅火氣體中包裹著固體顆粒形成的氣溶膠,可以長時間懸浮,並能繞過障礙物,散布到各個角落,以一種全淹沒的方式高效滅火。簡單地說,氣溶膠滅火劑是一種可懸浮於空氣中的微納米級乾粉微粒,它是煙火技術和納米技術發展的結晶。

系統設計

熱氣溶膠預製滅火系統設計應滿足以下要求:
(1) 熱氣溶膠預製滅火系統的滅火設計密度不應小於滅火密度的1.3倍。
(2) S型和K型熱氣溶膠滅固體表面火災的滅火密度為100g/m3
(3) 通訊機房和電子計算機房等場所的電氣設備火災,S型熱氣溶膠的滅火設計密度不應小於130g/m3
(4) 電纜隧道(夾層、井)及自備發電機房火災,S型和K型熱氣溶膠的滅火設計密度不應小於140g/m3
(5) 在通訊機房、電子計算機房等防護區,滅火劑噴放時間不應大於90s,噴口溫度不應大於150℃;在其他防護區,噴放時間不應大於120s,噴口溫度不應大於180℃。
(6) S型和K型熱氣溶膠對其他可燃物的滅火密度應經試驗確定。
(7) 其他型熱氣溶膠的滅火密度應經試驗確定。
(8) 木材、紙張、織物等固體表面火災,滅火浸漬時間應採用20min;通訊機房、電子計算機房等防護區火災及其它固體表面火災,滅火浸漬時間應採用10min。

S型

S 型熱氣溶膠預製滅火系統屬於第三代氣溶膠滅火技術,是由我國消防科研人員研製開發的具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哈龍替代產品,是列入國家標準《氣體滅火設計規範》(GB50370-2005)重點提出設計要求的氣體滅火系統之一。與其他氣體滅火系統相比,S型熱氣溶膠預製滅火系統具有環保無污染,滅火效率高、滅火時間短,安裝維護簡捷,成本價廉,系統本身安全性能相對可靠,且滅火藥劑常壓儲存等優點。適用於《高層民用建築設計防火規範》、《建築設計防火規範》規定需要設定氣體滅火系統的所有場所,還對燃油(燃氣)鍋爐房、柴油發電機房、配電房、可燃油油浸電力變壓器、充可燃油的高壓電容器和多油開關有較好的滅火保護效果。
S 型二氧化碳滅火系統S 型二氧化碳滅火系統

低溫S型

全淹沒低溫S型熱氣溶膠自動滅火裝置在噴射氣溶膠時,距噴口2cm處溫度不超過150℃、氣體發生裝置(箱體)表面溫度不超過60℃。(註:國家消防技術規範規定噴口溫度不能超過180℃、箱體表面溫度不超過100℃)

主要性能指標

序號 項目 技術性能指標
1 氣溶膠出口溫度 ≤150℃
2 箱體隔熱性能 ≤60℃
3 對環境溫度的影響 -20℃-+55℃
4 噴射時間 ≤100S
5 噴射滯後時間 ≤1.3S
6 滅火性能(B類火) 噴射結束後≤30S滅火

優點

1、產品的氣溶膠出口溫度低於國家消防技術規範規定的標準溫度180℃,箱體表面溫度不超過100℃,解決了系統自身安全的可靠性。
2、全淹沒低溫S型熱氣溶膠自動滅火裝置實現自動、高速、高效、全方位滅火,並具自動控制、報警、啟動的綜合功能,對無人條件下的火災和消防人員難以到達的部位的火災,具有獨特的優勢。
3、滅火煙霧無毒、無害、無腐蝕、無污染,不含氟氮烴成分,不損耗大氣臭氧層。對文物、檔案、電子設備、儀器儀表等貴重物品可以完好保存。
4、全淹沒低溫S型熱氣溶膠自動滅火裝置設計合理、新穎,製造方便。全淹沒低溫S型熱氣溶膠自動滅火劑,無高壓釋放和無內壓貯存,可長期貯存、運輸。
5、氣溶膠噴放時保持常壓對保護區內的機器設備不會造成壓力衝擊破壞。
6、氣溶膠噴放時不隔絕氧氣對於未能及時跑出著火保護區的人員不會因為缺氧而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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