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人物履歷,人物活動,人物事件,違紀被查,依法雙開,判處徒刑,
人物履歷
曾任國家環保總局環境監察局副局長;
2008年-2013年,環境保護部華北環境保護督查中心主任;
2013年-2015年12月任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司長。
人物活動
2014年5月20日,在2014中國環博會高峰論壇上表示,環保部近期將出台關於加強環境服務業發展的指導性意見。
2015年1月31日,由經濟參考報牽頭,中國工保促進會發起,並與新華社等多家媒體聯合主辦的“治霾在行動”年度論壇暨2014中國治霾典型案例發布會在北京國家會議中心舉行。環保部科技標準司司長熊躍輝發表主旨演講。表示治霾必須要轉變發展方式,必須要科學化的政績考核體系,但是說實在的,霾的治理任重道遠。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5年8月19日,據駐環境保護部紀檢組監察局訊息: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司長熊躍輝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雙開
2015年12月11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訊息,據駐環境保護部紀檢組訊息:經中央紀委批准,中央紀委駐環境保護部紀檢組對環境保護部科技標準司司長熊躍輝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熊躍輝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嚴重違反組織紀律,瞞報個人有關事項。嚴重違反廉潔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利,收受他人財物,違規收受禮金。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多次出入私人會所,接受企業老闆邀請打高爾夫球。嚴重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其中,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熊躍輝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違反黨的紀律,且黨的十八大以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經環境保護部黨組研究並報中央國家機關工作委員會批准,決定給予熊躍輝開除黨籍處分;依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有關規定,環境保護部決定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判處徒刑
2016年12月6日,北京市二中院一審判處熊躍輝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60萬元;扣押在案的250萬元中的246萬餘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餘款併入罰金項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