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氧氣檢測制度

煤礦氧氣檢測制度

依據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基本介紹

  • 中文名:氧氣檢測制度
  • 作用:確保氧氣濃度符合規定
1、安全員負責井下氧氣濃度檢測任務,在礦長、副礦長、技安員(管廂)領導下工作。
2、要實事求是地做好氧氣檢查記錄、公布,嚴禁虛報、謊報、瞞報檢查結果真實情況,嚴禁空檢、漏檢、假檢。
3、不通風的獨頭巷歸刪櫻狼道不許人員進入,要在獨頭口設柵欄、警標。恢復通風前安全檢查員要步步深入檢查瓦櫃套習斯濃度和氧氣濃度(檢支管檢查),瓦斯濃度在2%以下,氧氣濃度在20%以上,人員方可入內。
4、安全員烏只罪挨現場直接用比長式氣體測定器(一般用AQJ-棕盛院50型)和氧氣檢支管檢查。採樣分析由球膽在密閉的取樣擊判想諒端孔中採取密閉內氣體,24小時之內在實驗室分析氧氣濃度。
5、對檢測儀器應正確使用,精心愛護,妥善保管。對檢測儀器要定期維護、送檢,確保檢測儀器的可靠和準確性,對通風系統應隨時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礦領導匯報,提出維修整改炒榜謎方案,保持通風良好、巷道暢通,確保正常生產,並嚴格按照本人崗位責任制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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