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指煤礦區資源消耗與枯竭程度。以剩餘服務年限為指標,劃分為資源嚴重危機、資源中等危機和資源輕度危機三個等級。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煤礦區資源危機程度
- 外文名:resources crisis level of coal district
- 學科:礦山地質學
- 領域:科學技術
學科:礦山地質學
詞目:煤礦區資源危機程度
英文:resources crisis level of coal district
釋文:一個大型煤礦區的建成,大約需要25~30年,當老礦區剩餘服務年限只有30年時,就應考慮新的礦區接替問題,可列為資源潛在危機,以5年為限進行升級。中型礦區和大型礦井因建設周期較大型礦區要短,可依次縮短5年。小型煤礦因服務年限短且不正規生產,不必劃分。對煤礦區和大型礦井而言,一般開採時間已超過設計的服務年限的65%~70%者,為存在資源接替潛在危機(輕度危機)的礦區(井);礦區開採時間已超過設計服務年限的70%~75%者,為存在資源接替危機(中度危機)的礦區(井);開採時間已達設計服務年限的75%以上者,為資源接替問題突出(嚴重資源危機)的礦區(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