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設計和畢業設計答辯規程

煤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設計和畢業設計答辯規程(試行草案)包括:總則、畢業設計的題目、畢業設計的內容格式、畢業設計的組織和程式、畢業設計的評語、畢業設計答辯、畢業設計的保存、附屬檔案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煤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設計和畢業設計答辯規程
  • 頒布單位:煤炭部
  • 頒布時間:1996-7-11
煤炭中等專業學校畢業設計和畢業設計答辯規程(試行草案)
(一) 總 則
1、畢業設計是教學過程中最後階段的重要實踐性教學環節,其目的是使學生綜合運用所學的理論知識分析解決生產技術問題,使理論結合實際,鞏固和擴展所學知識,鍛鍊實際工作能力,從而完成技術員的基本訓練。
2、學生完成教學計畫規定的全部理論課程、課程設計、認識實習、生產實習、畢業實習的學習後,始可參加畢業設計。

(二) 畢業設計的題目
3、畢業設計的題目,須符合學生在校學習的理論知識和實際技能,符合現代化科學技術的要求,包括技術員在生產中可能遇到的問題。
4、擬訂畢業設計題目,既要考慮生產實際需要,又必須符合教學要求;設計的內容,既要運用所學理論知識分析解決生產技術問題,又要研究解決生產組織、經濟效益和安全技術等問題。
5、畢業設計題目的繁簡程度應與教學計畫規定的畢業設計時間相適應。
6、畢業設計題目,由學校主要專業課教師擬訂,經教研組集體討論,專業科主任審查批准。
7、畢業設計題目,以統一的畢業設計任務書的形式,分發給學生。
8、畢業設計題目的分配,可適當照顧學生的特長和志願,並在畢業實習前發給學生,其畢業實習的場所,要儘量符合畢業設計題目的要求。
(三) 畢業設計的內容和格式
9、畢業設計應包括下列兩個組成部分:
(1)說明書部分;
(2)圖紙:設計圖、圖表、略圖等。
10、說明書應包括畢業設計各個部分的敘述和計算;用鋼筆橫寫,字跡要工整,內容要簡單明了;用16開紙,留出空白邊沿(左側留二十五毫米準備裝訂,右側留十五毫米),全部頁數一般為五十至七十頁。
說明書應註明所採用的參考書名稱及設計所用資料的來源。
11、圖紙的數量要根據專業性質及畢業設計題目確定。一般以三至五張A1尺寸的圖紙為宜。所有圖紙均用鉛筆繪製,符號字型大小及比例尺寸都應符合國家標準規格的要求。

(四) 畢業設計的組織和程式
12、畢業實習前,要向學生講明畢業設計的意義和任務,工作範圍,編寫說明書的原則,圖紙的形式及完成畢業設計各個部分的時間分配等。
13、學校要給學生指定專業課教師(職稱不低於教員者)或聘請廠礦的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作畢業設計指導人。指導人一般由專業科主任提名,校長任命或聘請。
每一設計指導人,在同一時間所指導的學生,一般以十人左右為宜,最多不超過十五人。
14、畢業設計指導人的主要任務是:
(1)編寫學生在畢業實習中應該研究的問題和應收集的資料的提綱;
(2)指導學生寫作畢業設計應遵循的方針政策和設計程式、工作範圍、設計計算、繪製圖表及經濟等部分的內容;
(3)解答學生在畢業設計中的疑難問題;
(4)向學生介紹在畢業設計過程中需要閱讀的參考書和有關技術經濟資料;
(5)隨時檢查學生畢業設計的進度和質量情況,發現有原則性錯誤應及時指出,使其修改。
15、在畢業設計的第一周內,學生應與指導人共同編制畢業設計進程表,註明完成各階段設計任務的期限。
16、畢業設計結束時,指導人應在說明書和圖紙上籤字,並對畢業設計的質量和獨立工作情況寫出評語。
17、專業科主任審閱指導人對畢業設計的評語後,決定學生參加畢業設計答辯的名單,並將參加答辯學生的畢業設計交畢業設計答辯委員會。

(五) 畢業設計的評語
18、指導人對畢業設計的評語,應包括以下內容:
(1)畢業設計內容與題目相符合的程度;
(2)畢業設計的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方針、政策和有關技術規定以及採用先進的科學技術和工作方法等情況;
(3)畢業設計圖紙和說明書的質量;
(4)畢業設計的主要優缺點;
(5)學生在設計中表現的獨立工作程度和其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
19、指導人的評語,至遲應在畢業設計答辯前一天通知到學生。
20、畢業設計經指導人評閱後,不再修改。

(六) 畢業設計答辯
21、為檢查畢業生質量,學校要組織畢業設計答辯委員會,負責學生畢業設計的答辯工作。
畢業設計答辯委員會設主任一人、副主任二人,主任由學校校長擔任,副主任聘請廠礦有豐富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技術職稱不低於工程師者)和教務副校長擔任。委員若干人,由專業科主任、主要專業課教師和聘請廠礦的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另設秘書一人負責記錄和資料整理工作。
22、規模較大、專業較多的學校,可在各專業設畢業設計答辯小組,在學校畢業設計答辯委員會領導下具體負責本專業畢業生的畢業設計答辯工作。小組設組長、副組長各一人,成員三至五人。組長由學校畢業設計答辯委員會成員兼任,副組長由專業科主任或聘請廠礦工程技術人員擔任,其他成員由專業課教師和聘請廠礦工程技術人員擔任。
23、畢業設計答辯前,學校應向畢業設計答辯委員會提供下列資料:
(1)學生完成的畢業設計、指導人的評語;
(2)學生的成績單(學生在校期間的全部課程和認識、生產、畢業實習的成績)。
24、畢業設計答辯應在公開會議上進行,首先答辯學生要作一簡要報告,敘述畢業設計的內容結構,關於採用的技術方案、設備和加工方法等的根據及其在技術上和經濟上的合理性。
學生作報告的時間一般規定二十至三十分鐘,報告完畢後,由秘書宣讀指導人的評語。
25、為了考查畢業設計答辯學生掌握知識的程度,答辯委員會(答辯小組)成員要向學生提問一些有關畢業設計內容的問題,使學生回答。
26、畢業設計成績的評定,由答辯委員會(答辯小組)在秘密會議上以多數通過的方式決定。畢業設計的成績,按優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個等級評定之。成績評定後,由畢業設計答辯委員會主任(答辯小組組長)簽字,並在公開會議上向學生宣布。
27、評定畢業設計成績時,應考慮下列內容:
(1)畢業設計的質量,學生獨立工作的程度及其創造性;
(2)畢業設計的形式,計算和繪製圖表的質量,說明部分敘述的系統性、完整性等;
(3)報告和回答問題的內容以及表達意見的能力;
(4)學生在實際上和理論上的知識修養(參考學生成績單);
(5)指導人對畢業設計的評語。
28、凡已完成教學計畫規定的一切要求,並已參加畢業設計答辯及格者,允許畢業,並發給畢業證書
29、畢業設計答辯不及格者,學校發給結業證書,並由主管部門分配工作。但應在下屆學生畢業設計答辯時補行答辯。
參加下屆畢業設計答辯的學生,是採用原來的畢業設計還是另給畢業設計題目,由本屆畢業設計答辯委員會(答辯小組)決定。另給畢業設計題目者,由其工作單位指定畢業設計指導人,負責指導其進行畢業設計。
30、學生補行畢業設計答辯及格者,以原結業證書向學校換取畢業證書。補行答辯仍不及格者,不再補行畢業設計答辯,亦不發給畢業證書。
31、畢業設計答辯工作結束時,畢業設計答辯委員會要寫出工作總結,向學校主管部門作報告。

(七) 畢業設計的保存
32、經過畢業設計答辯後的畢業設計應在學校資料室保存,保存期限五年。
33、在教學上有參考價值的優秀畢業設計,可保存在專業科,供教師參考。

附1:
××××學校
畢業設計說明書
專業_____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附2:
畢 業 設 計 任 務 書
專業班級:
姓 名:
設計題目:
設計條件及要求:
設計時間:自 月 日 至 月 日
設計指導人:
專業科主任:
年 月 日

附3:
畢業設計成績評定書

附4:
指導人評語:
指導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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