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鄉村之星

煙臺市鄉村之星是指在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農業生產一線和農村經濟社會發展中直接從事生產、經營、服務等活動,道德品質高尚,社會擔當意識強,具有較強的創新創業能力或一技之長,為推動全市農業現代化建設和農村經濟社會健康發展做出突出貢獻,起到較大示範帶動作用,並得到社會廣泛認可的優秀農村實用人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市鄉村之星
  • 定義:煙臺市優秀農村實用人才
選拔工作,選拔範圍,選拔條件,待遇,

選拔工作

鄉村之星每年選拔一次,每次20名,管理期限為4年。

選拔範圍

在本市行政區域範圍內農業農村一線工作的新型職業農民、社會服務型人才和技能帶動型人才。
(一)新型職業農民:包括從事種植、養殖和捕撈等農業生產,從事農業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專業大戶等農業經營和產前、產中、產後中介與技術服務的人才。
  (二)社會服務型人才:包括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從事涉農電子商務、鄉村旅遊、文化體育、法律服務等工作的各類人才以及民間藝人等。
  (三)技能帶動型人才:包括生物育種、智慧型農業、農機裝備、生態環保等領域科技帶頭人以及各類能工巧匠等。已入選省、市有關人才工程的人員,不再參與市鄉村之星選拔。

選拔條件

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熱愛祖國,遵紀守法,積極服務“三農”,熱心公益事業,民眾公認度高,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專業特長,直接從事或者經營管理種植、養殖、捕撈、農產品加工等行業,所領辦或服務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生產規模較大、經濟效益較好、輻射帶動能力突出。
  (二)具有較強的市場經濟意識,善於捕捉市場信息,在農業企業經營管理及農副產品行銷中業績突出,帶動當地產業發展,區域影響較大。
  (三)具有較強的科技創新能力,獲得國家專利或取得其他重要科技成果,在農業科技成果轉化、先進技術推廣套用、高新技術產業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貢獻,創造較大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生態效益。
  (四)具有一技之長或特殊技藝,知名度高,善於吸納和利用現代科技充實自己,不斷將民間技藝轉化為生產力,屬全市同行業技術權威或業內水平領先的農村能工巧匠。
  (五)在推進農業現代化、發展壯大農村集體經濟、帶領農民民眾共同致富等方面取得顯著成效的農村基層組織負責人,或對農村公益性、服務性事業發展做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待遇

市鄉村之星在管理期內,每人每月享受市政府津貼1000元,每年集中發放一次,由市農業農村局發放至本人銀行卡賬戶。享受齊魯鄉村之星津貼的,不再享受市鄉村之星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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