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萊山區自然資源局,是煙臺市萊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依法履行全區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地)、濕地、水、海洋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和國土空間用途管制職責。
(二)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調查監測評價。
(三)負責全區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工作。
(四)負責全區自然資源資產有償使用工作。
(五)負責全區自然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
(六)負責建立全區空間規劃體系並組織實施。
(七)負責統籌全區國土空間生態修復。
(八)負責組織實施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九)負責管理地質勘查行業和全區地質工作。
(十)負責全區礦產資源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區測繪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組織全區造林綠化工作。
(十三)承擔全區森林資源保護髮展監督管理的責任。
(十四)負責全區森林、草原(地)、濕地資源的監督管理。
(十五)負責全區各類自然保護地的監督管理。
(十六)負責全區陸生野生動植物資源的監督管理。
(十七)負責推進全區林業改革發展相關工作。
(十八)推動全區自然資源領域科技發展。
(十九)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
(二十)承擔上級對我區落實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的重大方針政策、決策部署、有關工作要求以及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督察的組織協調工作,對重點問題進行督辦落實。
(二十一)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現任領導
煙臺市萊山區自然資源局局長:孫學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