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芝罘區醫療保障局

煙臺市芝罘區醫療保障局

煙臺市芝罘區醫療保障局是煙臺市芝罘區機構改革設定的新部門,為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市芝罘區醫療保障局
  • 辦公地址:煙臺市芝罘區華茂街30號
  • 所屬部門:煙臺市芝罘區人民政府
  • 現任領導:周沖(局長)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現任領導,

主要職責

(一)負責組織實施省、市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醫療救助等醫療保障制度的政策、規劃和標準。
(二)監督管理全區醫療保障基金,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推進醫療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負責組織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推進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
(四)貫徹執行省、市城鄉統一的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等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並監督實施。
(五)貫徹執行省、市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並監督實施,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制度。
(六)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政策並監督實施。
(七)負責組織實施定點醫藥機構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範圍內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
(八)負責全區醫療保障經辦管理、公共服務體系和信息化建設,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開展醫療保障領域對外合作交流。
(九)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黨委、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和大病保險制度,完善醫保籌資和報銷調整機制,推行按病種付費為主的複合型支付方式,建立健全覆蓋全民、城鄉統籌的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不斷提高醫療保障水平,確保醫保資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按照職責分工推進醫療、醫藥、醫保“三醫聯動”改革,更好保障人民民眾就醫需求、減輕醫藥費用負擔。
(十一)與區衛生健康局的有關職責分工。區衛生健康局、區醫保局等部門在醫療、醫保、醫藥等方面加強制度、政策銜接,建立溝通協商機制,協同推進改革,提高醫療資源使用效率和醫療保障水平。

內設機構

辦公室(掛黨建辦公室牌子)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的建設、群團、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負責文電、會務、督查、信息、宣傳、機要、保密、檔案、信訪、應急、值班、安全、考核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機關綜合性文稿等有關工作。負責對外交流合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工作,承擔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負責推進本系統職能轉變和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深化簡政放權,加強事中事後監管,最佳化權力運行流程,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組織指導本系統幹部隊伍建設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
待遇保障和醫藥服務管理科
監督實施醫療保障籌資和待遇政策,健全完善大病保險制度。組織擬訂全區機關企事業單位補充醫療保險政策和管理辦法,統籌推進多層次醫療保障體系建設,建立健全醫療保障關係轉移接續制度。組織實施醫療救助政策,組織實施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改革。監督實施醫保目錄和支付標準。監督實施定點醫藥機構醫保協定和支付管理辦法,完善異地就醫管理和費用結算政策。組織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組織開展藥品、醫用耗材、醫療技術的經濟性評價。
基金監督管理和規劃財務科
擬訂全區醫療保障基金監督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醫療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機制,建立健全醫療保障信用評價體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監督管理納入醫保支付範圍的醫療服務行為和醫療費用,規範醫保經辦業務,依法查處醫療保障領域違法違規行為。組織擬訂全區醫療保障工作規劃。監督實施藥品、醫用耗材價格和醫療服務項目、醫療服務設施收費標準等政策,建立價格信息監測制度。貫徹執行國家和省、市藥品、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以及結算管理政策並監督實施。負責編報本部門年度預決算,負責局機關財務、資產管理工作,監督指導直屬單位的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內部審計工作。負責編制全區醫療保障基金預決算建議草案。推進信息化建設,負責醫療保障數據統計分析。

下屬單位

芝罘區醫療保障服務中心
貫徹執行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及補充醫療保險政策法規;承擔全區醫療保險(含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經辦服務工作;承擔全區居民醫療保險參保的組織實施工作;承擔區內醫藥機構醫保費用審核、結算工作;承擔全區城鄉居民醫療救(補)助經辦工作;承擔與有關商業保險機構業務合作工作;承擔全區醫療保險、生育保險、長期護理保險及補充醫療保險信息化建設和統計分析工作;參與醫療保險基金預決算草案編制和管理運營經辦工作;指導全區定點醫藥機構醫療保險經辦工作。承辦醫療保障行政部門和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現任領導

局長:周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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