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福山區教育和體育局,是煙臺市福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區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負責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指導教育體育行業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統一戰線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工會、團委、婦委會等民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三)負責黨組織關係隸屬於區委教育工委的院校的意識形態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基層黨建工作、黨的理論宣傳和新聞宣傳工作、維護穩定工作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助區委和區委組織部做好相關院校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管理工作。配合做好區內上級所屬高校黨建及相關工作。
(四)貫徹執行教育體育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全區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體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按分工做好行業安全管理工作。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動船艇安全監管。
(五)負責全區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區教師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工作。負責推動義務教育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六)負責統籌規劃全區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計畫。組織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負責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並加強監督管理。負責統籌規劃全區競技體育發展,確定體育運動項目設定和重點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指導體育運動隊伍建設。負責推進全區職業體育發展。組織參加和承辦國內外體育競賽。制定全區體育競賽計畫。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組織和指導體育宣傳、科技、教育和培訓工作,推動體育文化建設。領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組織開展體育領域重大科技研究、技術攻關和成果推廣。負責統籌規劃全區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負責擬訂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引導和參與推動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協調體育彩票管理工作。
(七)統籌規劃全區中國小校、幼稚園布局,按照規定承擔公辦中國小校、幼稚園的設立、撤併、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審批工作。
(八)負責區級教育體育經費的統籌管理,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撥款、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政策,監測全區教育體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負責全區教育體育事業單位經費收支的內部審計工作;指導全區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九)負責全區中國小校學歷教育考試招生和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十)規劃指導、推動全區教育體育系統科研、教研及成果轉化工作。
(十一)指導全區中國小校舍建設工作;指導全區中國小的設施改造工作和學校安全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與國外、台港澳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按規定做好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出國留學和中國小校接收外國學生工作。負責體育外事有關工作,組織開展國際間和與台港澳的體育交流與合作。
(十三)負責全區語言文字工作。
(十四)負責組織指導學校、幼稚園履行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制度建設、食品突發事件處置、日常檢查篩查等職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外“小飯桌”等有關檢查並負責檢查結果的校內通報。
(十五)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區黨委政府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深化基礎教育、教育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項工作任務,實施惠民重點工程,促進教育體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有效提升服務水平,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堅持以“便民惠民”為核心,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打造有競爭力的體育強項,最佳化體育產業結構,促進體育事業全面發展。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1.關於校車安全管理。區教育和體育局承擔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備案管理工作;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與公安機關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區公安分局負責依法開展校車和駕駛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加強校車行駛路線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協助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區交通運輸局負責發展城市和農村的公共運輸,協調設定公共運輸線路和站點,改善農村公路通行技術條件,按照標準設定校車停靠站點標識、標牌,施劃站點標線,監督汽車維修企業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依法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的有關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2.關於校園及周邊食品(含“小飯桌”,下同)安全監管。區市場監管局牽頭負責校園及周邊食品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核查食品經營條件、查處食品違法行為等工作。區教育和體育局負責組織指導學校、幼稚園履行食品安全教育、食品安全制度建設、食品突發事件處置、日常檢查篩查等職責,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校園外“小飯桌”等有關檢查並負責檢查結果的校內通報。區衛生健康局負責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場所衛生條件、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狀況的檢查監督,指導學校及有關食品經營主體開展食品安全突發事件處置等工作。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主體經營、衛生等資格許可。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區城管局)負責校園及周邊各類無固定場所、流動經營、占道經營等食品攤販的監管工作。消防部門負責校園及周邊食品經營場所的安全消防工作。公安部門依職責參與有關聯合檢查、聯合執法工作。
3.關於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區行政審批服務局負責劃轉的行政許可及關聯事項辦理所需的受理、審查、決定、送達等基本程式環節,組織或牽頭組織現場踏勘、技術審查、聽證論證、檢驗檢測、檢疫、鑑定、招投標拍賣、聯合會審等工作,並對行政審批行為及後果承擔相應責任。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制定詳實的行政審批事項辦理條件、資料要件、程式標準,承擔行業發展規劃、政策研究、事中事後監管職責,指導和監督審批行為。行政執法部門依法開展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監督等行政執法工作。各部門建立審管互動和信息雙向反饋機制,及時推送審批、監管和執法信息,確保審批和監管無縫對接。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文電、會務、督查督辦、宣傳、機要、保密、值班、安全保衛、綜合性文稿起草、後勤服務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布、建議提案辦理等工作。承擔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牽頭擬訂全區教育體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措施。負責教育體育調研工作,指導協調全區教育體育體制改革工作。指導教育對外開放以及與台港澳地區的交流與合作工作。承擔貫徹落實國家教育綜合改革有關工作,按照省、市、區教育體育綜合改革有關要求,統籌協調並組織實施教育改革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理論宣傳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網路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牽頭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組織編制系統內權責清單。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統一戰線工作。組織進行教育體育督導,擬訂相關規劃和方案;對所屬單位、學校及其他教學機構的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協調和指導國中及以下教育的檢查和評估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意識形態工作。承擔全區抵禦和防範校園傳教滲透工作。指導全區學校防範和處置邪教問題工作。承擔區委教育工作辦的日常工作。
政工科(掛黨建辦公室牌子)
負責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法治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行風建設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研究制定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指導實施。負責對全區教育體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學校黨建工作,承擔所屬單位、學校黨員教育、發展和管理工作。負責配合推進教育體育系統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思想政治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信訪穩定工作。負責所屬單位、學校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工作,配合區委組織部做好教育體育系統相關學校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日常管理工作。配合區委組織部做好中國小校長選聘、管理及後備人才隊伍建設工作。承擔機關黨委的日常工作。負責局機關和代管、所屬事業單位、學校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等工作。指導全區教師隊伍建設。負責全區教育體育人才隊伍建設。負責全區教師師德建設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以及教師考核工作。承擔教師資格制度有關實施工作。承擔教師資格認定工作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組織協調教育體育行政管理人員培訓工作。牽頭負責教育對口支援工作。統籌全區教育體育系統評優和表彰獎勵立項、申報管理工作。承擔體育出國人員政審工作。指導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工作。承擔省退役優秀運動員就業安置有關工作。負責支教教師選派管理和受援地教師在我區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學校離退休幹部服務管理及全區教師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工會、婦委會、少先隊、共青團等民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計畫財務科
擬訂全區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對負責管理的直屬單位、學校基建投資計畫編制工作進行指導。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布工作。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規定,編報區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監測教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負責機關和指導直屬單位、學校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規範全區教育收費管理工作。協調擬訂國家助學、學生資助有關政策,指導學生資助工作,學生服裝配備等後勤工作。負責直屬單位、學校內部審計工作。
教育科
負責全區基礎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參與擬訂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提出保障各類學生平等接受義務教育的政策措施。負責全區中國小校綜合實踐教育研究和規劃。會同有關部門落實中國小辦學標準,指導監督辦學行為。統籌規劃全區中國小校布局,按照規定承擔公辦中國小校的設立、撤併、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審批工作。擬訂基礎教育學校招生計畫、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區中國小入學、升學、考試、畢業資格審定、畢業證(九年義務教育證書)發放工作。指導全區基礎教育學校規範辦學行為,加強學校管理。管理和指導全區中國小班主任、學生綜合素質評價,以及科技教育、人防教育和環境教育等各類專項教育工作。指導全區親職教育工作,推動中國小家長學校和家長委員會建設。負責中國小學生評優評先工作和學生成長記錄工作。參與全區教師隊伍的建設與培訓工作。指導並實施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社會實踐活動,指導全區中國小文明校園創建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學校德育工作。組織協調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有關工作。負責全區中國小教學用書管理工作。指導中國小圖書館和教學設備配備工作。參與基礎教育督導評估工作。規劃指導、推動全區教育體育系統科研、教研及成果轉化工作。承擔全區中外合作辦學、出國留學、來華留學、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的有關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團委的有關工作。承擔中國小民辦學歷學校及外籍人員子女學校設定的事中事後監管工作,負責全區民辦教育和繼續教育管理工作,參與擬訂民辦教育和繼續教育發展規劃、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區社會教育工作,負責社區教育工作。負責全區學前教育的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參與擬訂推進學前教育均衡發展的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落實幼稚園辦園標準,指導監督辦園行為。統籌規劃全區幼稚園布局,按照規定承擔公辦幼稚園的設立、撤併、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審批工作。指導幼稚園科學保教。指導幼稚園的德育工作和社會實踐活動。指導和推動家庭幼兒教育。
體育管理科
負責擬訂全區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政策和有關規範性檔案。組織開展全區體育發展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承擔體育統計、體育宣傳等工作,協調重大體育活動的採訪報導、新聞發布工作。協調運動員社會保障工作。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區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指導和推動民眾性體育活動。指導、監管民眾體育組織建設、全民健身設施建設。組織實施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負責指導開展健身氣功活動並加強監督管理。組織開展全區全民健身志願服務活動,提高科學健身指導水平。推進體育社會化,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指導協調開展體育職業資格認證工作。負責區體育總會日常工作。指導體育社團工作。擬訂全區競技體育發展規劃,提出全區競技運動項目設定及布局意見,組織實施我區運動隊參加全市、全省、全國體育比賽的備戰和參賽工作。組織協調全區單項體育比賽和綜合性運動會的競賽工作。統籌協調監管全區職業體育。承辦國內外體育比賽。負責全區裁判員的培訓和管理,負責裁判員、運動員等級管理工作。擬訂全區青少年業餘訓練工作發展規劃、青少年業餘訓練管理制度。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全區各級各類體育運動學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高水平體育後備人才基地、體育俱樂部的建設。指導開展青少年業餘訓練和體育後備人才選拔、培養、輸送工作。負責全區運動員的註冊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區體育教練員的崗位培訓和區級運動隊的文化教育工作。指導區級運動隊的訓練和運動員隊伍建設。指導全區體育科研工作,負責體育科研成果的推廣。領導、協調、監督體育運動中的反興奮劑工作。負責運動槍枝的監管工作。擬訂全區體育產業發展規劃,培育和引領體育產業發展,促進體育消費。推動體育文化建設。承擔規範體育服務管理、實施體育標準化建設的具體工作。指導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承擔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全區體育場館的開發利用工作。協調體育彩票管理工作。負責高危險性體育項目的監管工作。負責體育系統內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動船艇安全監管。
教育安全管理辦公室
負責全區教育體育系統安全工作。統籌規劃、協調指導全區學校、幼稚園校舍、校車、食堂、安保等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校園安全管理制度。指導和研究全區學校、幼稚園安全教育教學、安全實操演練。組織全區學校、幼稚園領導幹部、安全管理人員進行安全管理業務培訓。制定全區教育系統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工作應急預案。協調指導學校安全保衛和學生預防違法犯罪工作,組織協調處理學校突發安全事件。負責所屬學校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協調和配合區有關部門,對所屬學校、幼稚園教育教學、校舍、交通、飲食、消防、用電、活動、器械和治安等安全工作進行監督檢查,督促整改安全隱患。負責統籌所屬學校校舍和場地的規劃、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校產檔案的建立及管理工作。指導全區學校食堂(配餐)管理、校園綠化美化、學生服裝配備等後勤工作。指導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工作。指導全區中國小禁毒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