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福山區應急管理局

煙臺市福山區應急管理局

煙臺市福山區應急管理局,是煙臺市福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煙臺市福山區應急管理局
  • 辦公地址:煙臺市福山區永安街10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下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煤礦除外,下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執行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有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區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應急體系建設規劃,起草相關政府規範性檔案以及有關規程並監督實施。負責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全區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區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預案演練,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全區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全區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布局和建設。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統一管理全區防震減災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全區建設工程抗震設防要求和地震安全性評價工作;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地震監測設施和地震觀測環境;負責震情速報和地震災情速報、震災調查評估。
(六)組織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並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區委、區政府指定的負責同志組織一般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七)統一協調指揮全區應急救援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八)統籌應急救援力量建設,負責所監管行業領域內區級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和管理,指導監督區級其他行業領域和鎮街專業應急救援力量以及全區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九)負責消防工作,指導鎮街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十)指導協調森林和草原(地)火災、水旱災害、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一)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下達指令調撥救災儲備物資,管理、分配各類救災款物並監督使用。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二)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區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鎮街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全區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檢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參與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的統計分析工作,通報有關情況。
(十三)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按許可權負責監督管理駐福中央、省管、市管和區管工礦商貿安全生產工作。
(十四)負責全區許可權範圍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工作,依法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六)指導協調全區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配合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有關工作。
(十七)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建立健全應急物資信息平台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保障救災工作。
(十八)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的科學技術研究、推廣套用和信息化建設工作。開展對外交流與合作。
(十九)承擔防汛抗旱、抗震救災、森林防火相關指揮部日常工作,承擔區政府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二十)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

辦公室(掛黨建辦公室牌子)
負責文電、會務、宣傳、督查、機要、保密、檔案、信訪、安全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建議提案辦理、局機關綜合性文稿起草等工作。組織開展有關對外業務交流與合作。
應急指揮中心
承擔應急值守、政務值班等工作,擬訂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發布預警和災情信息,推進指揮平台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救援工作。
救災減災科
監督實施消防技術標準和規程,指導城鎮、農村、森林、草原(地)消防工作規劃編制並推進落實,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工作。組織協調水旱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協調指導重要河道湖泊和重要水工程實施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和應急水量調度工作,組織協調颱風防禦工作。統一管理全區防震減災工作。
危險化學品監管科
負責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配合擬定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負責全區危險化學品登記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按許可權負責、指導非藥品類易製毒化學品生產經營監督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油氣管道安全生產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工礦商貿監管科
負責非煤礦山(含地質勘探)、石油(煉化、成品油管道除外)等行業和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菸草、商貿等工商貿行業安全生產基礎工作,配合擬訂相關行業安全生產規程、標準,指導監督相關行業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安全預防控制體系建設等工作。監督檢查相關行業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相關行業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指導監督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非煤礦井關閉工作。參與相關行業一般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工作。
法規和調查統計科(掛行政許可科牌子)
組織起草相關政府規範性檔案,承擔重大政策研究工作。承擔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監督有關行政執法工作。承擔本系統行政審批制度改革、職能轉變和行政許可集中受理工作。組織並指導監督實施全區許可權範圍內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金屬冶煉企業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特種作業人員(煤礦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操作資格認定。依法承擔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工作,監督檢查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負責全區應急管理、安全生產、防災減災救災的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全區安全生產執法綜合性工作,指導執法計畫編制、執法隊伍建設和執法規範化建設工作。

下屬單位

煙臺市福山區安全生產監察大隊
單位職能 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危險化學品企業生產安全執法監察、非煤礦山企業生產安全執法監察、其它生產經營單位生產安全執法監察。
煙臺市福山區應急救援保障服務中心
為應急管理提供信息、技術支撐和物資、裝備、後勤保障。承擔工礦商貿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安全培訓等工作;負責收集匯總雨情、水情、旱情、災情等信息;負責做好災害救助工作;負責做好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評估和應急救援演練工作;負責做好相關應急器材、裝備、物資和相關場所以及設施的採購、管理、調度和維護等事務性工作;負責協調相關單位做好直升機起降點各項保障工作;負責做好徵調搶險物資、設備等事務性工作;承擔自然災害資料的整理與彙編工作,開展自然災害的統計核查工作;負責應急救援工作;完成區應急管理局交辦的其他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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