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臺市福山區委老幹部局

煙臺市福山區委老幹部局,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煙臺市委、市政府關於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指示;進行有關政策研究,制定福山區老幹部工作的具體政策和辦法。

主要職責,行政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和煙臺市委、市政府關於老幹部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指示;進行有關政策研究,制定福山區老幹部工作的具體政策和辦法。
(二)落實好老幹部的政治待遇。協助市委組織部抓好離退休幹部黨支部建設,了解掌握全市老幹部政治思想、參加黨組織生活的情況;組織離休幹部學習政治理論,閱讀重要檔案,聽重要報告,參加有關會議和重大活動;加強和改進老幹部思想政治工作。
(三)落實好老幹部的生活待遇。調查研究老幹部生活待遇方面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牽頭制定有關政策和措施,並督促檢查落實,加強巨觀管理的工作。
(四)了解掌握老幹部發揮作用的情況,總結和推廣老幹部發揮作用的先進事跡和經驗,宣傳報導老幹部的歷史功績和在“兩個文明”建設中老有所為的典型。
(五)貫徹落實老幹部的安置政策,協調、指導各單位解決老幹部安置工作中出現的困難和問題。
(六)負責處理老幹部來信來訪,指導老幹部工作部門的信訪工作。
(七)負責組織、指導老幹部健康休養、參觀工農業建設成就和文體活動。
(八)抓好老幹部工作部門的自身建設。管理好老幹部活動中心的各項工作。

行政編制

(5名)
張業明、姜宏臣、林瑞華、孫熙遠、李洪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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