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用三乙酸甘油酯(YC 144-2008)》在規範性引用檔案中,取消和替換了不適用的引用檔案;增加了新的規範性引用檔案、術語和定義、抽樣、檢驗規則等技術內容;修改了煙用三乙酸甘油酯含量、色度、水分、酸度、砷含量、鉛含量等技術指標的測試方法;調整了煙用三乙酸甘油酯含量、色度、水分、酸度、砷含量等技術指標;取消了灰分技術指標。
基本介紹
- 書名:煙用三乙酸甘油酯
- 作者:國家菸草專賣局
- 出版日期:2008年7月1日
- 語種:簡體中文
- ISBN:155066218900
- 外文名:Glycerol Triacetate for Cigarette
- 出版社:中國標準出版社
- 頁數:6頁
- 開本:16
- 品牌:北京勁松建達科技圖書有限公司
內容簡介
文摘
插圖:
6.4水分
按GB/T6283卡爾·費休法的規定進行,每個樣品平行測定兩次。
取兩次平行測定值的算術平均值為測試結果,保留小數點後3位。兩次測定值之差不應大於0.003%。
6.5色度
按GB/T3143的規定進行測試。
6.6密度
按GB/T4472的規定(韋氏天平法)進行測試。
6.7折光指數
按GB/T6488的規定進行測試。
6.8砷
按GB/T5009.76的規定進行測試。
6.9鉛
按GB/T5009.75的規定進行測試。
7檢驗規則
7.1檢驗分類
產品檢驗分交收檢驗、型式檢驗和監督檢驗。
7.2交收檢驗
交收檢驗項目由供需雙方協商確定。
7.3型式檢驗
型式檢驗項目為4.1和4.2的內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新產品批量投產前;
——產品原料發生重大變化,可能影響產品性能時;
——產品正常生產,每滿一年時;
——產品長期停產後,恢復生產時;
——國家或行業質量監督機構提出型式檢驗要求時;
——契約規定時。
7.4監督檢驗
監督檢驗項目由國家或行業質量監督機構確定。
7.5判定復檢規則
7.5.1單項判定
若某項測試結果符合表1規定時,則判該項指標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