煉火

煉火

煉火源於古時對火神祝融的崇拜,現代少數民族中的傈僳族、珞巴族就以火和灶炭為崇拜。又指燒炭使灼熱以除去煙氣。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煉火
  • 外文名:liàn huǒ
  • 拼音:liàn huǒ
  • 出處:《劇談錄·洛中豪士》
(1).燒炭使灼熱以除去煙氣。唐·康駢《劇談錄·洛中豪士》:“凡以炭炊饌,先燒令熟,謂之煉火,方可入爨,不然猶有煙氣。”
(2).鍊火:用煉炭燒的火。宋·范成大《題張氏新亭》詩:“煩將煉火炊香飯,更引長泉煮鬪茶。”
煉火,俗稱“踩火”,為古老的禳災集體舞蹈,也是一項大型的秋祭活動。其目的為祈求神祗驅鬼避邪,風調雨順,五穀豐登,人壽平安。
磐安縣深澤鄉,西鄰靈山,故稱煉火為“靈山案”。陰曆八月十三輪到靈山興胡公,以煉火的方式到方岩表演。相傳有一年,方岩和尚妒疾興案者的膽藝,蓄意的炭火中暗埋了犁頭、鐵鍋,意欲加害。因老降侗有事不能參加,委其新降侗。這天黃昏,老降侗突然上降,發現了和尚有不軌之舉,怒不可遏,火速趕到了相距120里遠的方岩。此時煉火者剛開了水火門,準備煉火,老降侗當即一馬當先,赤腳衝進火堆,腳套犁頭,頭戴鐵鍋追趕和尚,和尚只得告饒,應允每年煉火時以隆重儀式迎接。自此靈山案的煉火名震鄰近各縣。
秋祭煉火規定在每年陰曆的八月十五中秋和九月初九重陽日,規模宏大,儀式隆重。
在擇定吉日的黃昏時分,用石灰在曬場上根據木炭多少畫一個圓圈為煉火場。先將木柴堆放的圓圈正中,各神祗請到後,開始點火。待燒到一半,倒上木炭,邊扇邊倒,等全部紅透,用鐵耙均勻地攤成圓圈一樣大小,炭火約七、八寸厚,火堆一般直徑約10~60米,木炭多為30籮以上,1987年浙江電視台拍攝風俗資料片時,用了60多籮。參舞的人數少的幾十人,多則上百人。該活動有一定的戒規、儀式、程式,夜間在廣場上表演。全過程分降童催降、山人開水火門、發兵(陽兵)煉火三個部分。情緒由靜到動,鑼鼓齊響,煉火進入高潮。煉火者赤膊、光腳,降童手持鋼叉使勁抖動領先,山人次之,手持鐵索、鋼叉、銅鑼的村民壯漢隨後,高歌狂舞,衝進通紅的火堆,有的從容不迫地從烈焰火星四濺的炭火中走過,有的在火紅的木炭場上奔跑,有的將腳插入火中,似犁田一般行走,顯示本事。先自東往西踩過去,再從北到南奔騰,勇往直前,身體提氣上撥,動作剽悍粗獷,看的人驚心動魄,練的人坦然自若。氣勢壯觀,催人奮進。過三堂後,走陣煉火結束。
煉火源於古時對火神祝融的崇拜,現代少數民族中的傈僳族、珞巴族就以火和灶炭為崇拜。《雷濤叢談》“遇夜炳燎,其光燭天”、《建水州志》“於燃松炬……以炬插田,設牲致醴禱”的記載,都屬以火祭神,煉火是崇拜火神的一種古老習俗的遺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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