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登岸借端嚇詐致劉德自戕身死案

焦登岸借端嚇詐致劉德自戕身死案,發生於道光三年。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焦登岸借端嚇詐致劉德自戕身死案
  • 發生地點:陝西
  • 發生時期:道光三年
  • 涉及人物:劉招
案件記載
本案發生於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陝西省有民焦登岸,劉德故父劉招先年孤身無依,曾經焦登岸之祖父焦繼先收留在家使喚,但並沒有投靠契據。劉招積資取妻生子劉德。後焦繼先因兒子焦豐家道貧寒難以度日,就叫劉招夫婦與兒子劉德出去另住。劉招父子仍經常與焦家往來,但沒敢同坐同食。劉招死後,劉德外出謀生,發財後回鄉。焦登岸的堂叔焦逢曾向劉德借銀八兩。焦登岸便以劉德是在他家出生長大,父子都曾沾他家的恩惠,去向劉德借錢,劉德不借。焦登岸詐稱,劉德的父親是他家的投身奴僕,現還有早年賣身的契據,如不給銀就要去官府控告,將劉德喚回他家服役。劉德回家後,愁悶不釋,乘機用鐮刀自戳肚腹身死。案件發生後,該撫將焦登岸依照“刁徒無端肇事,平空訛詐欺壓鄉愚致被詐之人因而自盡者擬絞監候,其事出有因並非無端肇事釁者不得濫引此例”,判滿流刑。案情上報,刑部詳核案情,認為該撫引例正確,所判合符情理,同意其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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