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源節流增收節支工作暫行方案》已經焦作市政府同意,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0年6月5日印發.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焦作市開源節流增收節支工作暫行方案
- 頒布時間:2020年6月5日
- 發布單位:焦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全文,政策解讀,
全文
年初以來,受經濟下行、減稅降費、新冠疫情等多重因素的疊加影響,我市發展挑戰增多,財政收支矛盾突出。為應對財政收支平衡保障遇到的階段性衝擊,化解壓力,防範風險,促進財政經濟高質量、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中央省市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會議精神和中央省市經濟工作會議要求,圍繞落實積極財政政策、嚴格預算約束、聚焦重點行業發展、引導產業結構最佳化、培育財稅增長點、積極爭取資金等方面,堅持開源節流並重、增收節支並舉,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財政政策支持力度,確保全年財政運行平穩,為致力打造“精緻城市、品質焦作”提供財力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艱苦奮鬥,勤儉節約。牢固樹立過緊日子思想,堅決壓減一般性支出,從嚴控制“三公”經費,把每一筆錢花在刀刃上、緊要處。各部門要帶頭厲行勤儉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嚴格各項支出管理,堅決取消不必要的項目支出,從嚴控制新增項目支出,原則上不開新的支出口子。
(二)以收定支,量力而行。收入安排實事求是,既積極穩妥又加壓奮進。支出安排科學合理,既突出重點又有保有壓。著力最佳化收支結構,做好重點領域保障。按照可用財力情況和輕重緩急順序,突出財政保障的重點和順序。
(三)保障重點,兜牢底線。堅持最佳化結構、盤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政策和資金的指向性、精準性、有效性,切實兜牢“保基本民生、保工資、保運轉”的底線,支持重大決策落實和重點項目建設,做到有保有壓。
(四)提升產業,培植財源。以培育新動能促進高質量發展為目標,以實現財政和經濟良性互動發展為重點,推進產業轉型升級,加快經濟提質增效,努力形成支柱財源堅強穩固、新興財源生機勃發、後續財源發展強勁的可持續財源建設新格局。
(五)強化監管,提高績效。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的要求,建立健全財政資金分配使用全程留痕、責任可追溯的監管機制,加強預算執行監督管理,事前有評估、事中有監控、事後有評價,不斷提升財政管理效能和資金績效。
三、政策措施
(一)強化預算約束,厲行勤儉節約。
1.大力壓縮一般性支出。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招待費“三公”經費,培訓費、宣傳費、印刷費、差旅費、信息費,辦公用房租賃費等壓縮12%左右。
2.嚴格預算約束管理。一是完善重大項目支出決策程式。市直部門預算安排的重大項目支出,必須列出績效目標和資金使用計畫,由市財政部門審核匯總,並將資金使用情況報市政府。二是嚴格控制追加預算。在“三保”沒有足額保障的情況下,除應急救災支出外,原則上不安排追加預算,也不出台增加當年支出的政策,確需增支的事項通過爭取上級資金和以後年度預算安排資金。三是加大存量資金盤活力度。對本級預算安排的資金形成年度結餘的,年終不予結轉;對年度執行中支出進度緩慢的資金,統籌或調劑用於“三保”支出等其他亟需資金支持的領域。四是全面實施預算績效管理。堅持“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對預算績效進行全過程全方位考核評價,做實做細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及結果套用、績效指標體系建設等工作,加快實現預算和績效管理一體化。
(三)穩定收入基礎,培育新的增長點。
1.制定階段性財政支持政策。按照“穩住既有稅源、激勵新增稅收、引入新增財源、減輕企業負擔”的原則,通過專項資金引導、增量稅收補助、租金減免、風險補償方式,支持實體經濟發展。一是穩定工業基本盤。縣(市)區設立工業企業專項扶持資金,將工業企業當年繳納稅收地方級留成部分的增量,按50%比例安排補助資金,市財政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機制給予補助,執行期限截至2020年年底。二是引入見效快的行業。縣(市)區設立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專項扶持資金,對在我市新註冊的交通運輸業、建築業、金融保險業企業,將其當年繳納稅收地方級留成部分全部安排補助資金。對外地施工企業就地法人化實現的地方級稅收,按50%比例安排補助資金,市財政按現行財政體制分擔機制給予補助,執行期限截至2020年年底。三是扶持住宿餐飲業。對承租市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且受疫情影響不能正常經營的住宿餐飲企業,免收3月份至5月份房租,減半收取6月份至7月份房租,已收取的予以退還。
2.持續加強財源建設。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和乘數效應,通過最佳化整合工業、科技等專項資金,探索財政資金投入方式,由無償變有償、由撥款變股權、由資金變基金,使有限的財政資金髮揮最大的經濟效益。一是促進產業高質量發展。市財政安排三大改造和工業獎補資金,用足用好省級工業結構調整資金,重點支持裝備製造、化工、新能源、生物醫藥、節能環保等產業,推動製造業高端化、綠色化、智慧型化、融合化發展,助力打造中原經濟區高端製造業先進基地;設立政策引導資金,著力推進現代服務業發展,加快休閒旅遊、文化創意、健康養老、新型物流、網路經濟等現代服務業培育,促進轉型發展。二是支持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最佳化整合金融專項資金、企業上市獎勵資金,按照“個轉企、小升規、規改股、股上市”的發展路徑,支持具備條件的個體工商戶新轉為小微企業、小微企業新升為規模以上企業、企業新晉為上市或新三板掛牌公司,培育一批“專精特新”企業和“科技小巨人”企業;以金融業、物流業、電子商務、建築業等為重點,推動在我市開展業務的市外市場經營主體新設獨立法人機構。三是加快推進科技創新。充分發揮科技專項資金和科技引導基金作用,加快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大對科技攻關、科技產業化環境建設、科技成果轉化推廣、高新技術項目開發套用、產學研項目合作等支持力度,促進科技與經濟緊密結合,支持企業提升創新能力。四是支持重大招商引資。統籌用好招商引資經費,設立重大招商項目特別獎,用於獎勵在招商引資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加大對外精準招商力度,著力暢通招商渠道,充分發揮駐外機構協調聯絡作用,以更加靈活的手段和量身定做的政策,重點引進產業關聯度大、技術含量高、稅收貢獻大、輻射帶動能力強的重大項目和企業。鼓勵各類市場主體在我市設立獨立的核算中心、行銷中心、研發中心、服務中心等,支持市場主體將市外總部整體搬遷至我市。五是持續激發經濟活力。市財政利用全國民營和小微企業金融服務綜合改革試點城市獎補資金,設立中小微企業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通過財政貼息、風險補償等方式,引導金融和擔保機構為中小微企業提供更多融資支持。六是建立財稅激勵機制。設立財稅貢獻獎,按照地方級年納稅額排序,對前5名的企業給予獎勵;按照地方級年納稅額增長率排序,對前10名的企業給予獎勵,並對企業法人進行表彰。對在財源建設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績的縣(市)區和綜合治稅成員單位進行表彰,並給予一定獎勵。
3.加快擴大有效投資。市財政安排重大項目前期工作經費,支持各級各部門積極謀劃包裝項目,爭取更多項目進入國家和省“大盤子”,更多優質項目落戶我市。一是積極爭取上級項目資金。建立爭取項目和資金清單制度,市發改、財政部門成立工作專班,定期收集匯總上級政策信息並分解至相關部門,使政策有具體單位承擔、有具體項目支撐。建立爭取資金考核獎懲辦法,對在成功爭取項目資金中發揮主要作用、做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給予經費獎勵和其他獎勵。對上級有明確支持政策,但因部門態度消極錯失良機,爭取的項目和資金明顯落後於省內其他市縣的,扣減其部門經費,並在全市通報批評。二是加強專項債謀劃儲備。緊緊抓住國家擴大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規模的機遇,圍繞重點基礎設施和公共衛生補短板領域,嚴格各項獎懲措施,鼓勵各級各部門積極謀劃儲備項目,做實做細申報方案,爭取更多債券項目和資金。三是努力拓寬投融資渠道。加快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通過整合國有“四資”,採取分類處置、盤活存量、財政補貼、劃轉國有股權等方式注入企業轉化為建設資本,提升企業信用評級,增強融資能力,發揮好國有企業在穩投資、補短板、促增長方面的支撐作用。鼓勵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搶抓監管部門簡化流程、加快審批的政策視窗,積極申報發行企業債、公司債、銀行票據等,全力支持重點項目建設。探索運用“專項債資本金+市場化配套融資”、PPP模式盤活存量資產、政策性銀行專項融資等新的投融資政策。
4.促進縣域經濟發展。一是建立優惠政策分擔機制。對2018年市與縣(市)區財政管理體制調整中下劃的市屬企業,享受中央、省、市相關優惠政策的,兌現資金由市財政承擔;對區級企業享受中央、省、市相關優惠政策的,兌現資金市財政補助20%,執行期限均截至2020年年底。二是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對各城區當年收入高於市與區收入共享基數的增量,按市級集中部分的50%安排轉移支付;對各城區的礦產資源稅收入,按50%安排轉移支付;對市級集中縣(市)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收入,按50%安排轉移支付,執行期限均截至2020年年底。三是加強庫款資金調度。密切關注縣級財政運行情況,科學合理調度庫款,優先安排疫情防控和工資性支出。對企業復工復產、“三大攻堅”等重點轉移支付資金,隨文調撥。
(三)突出重點,全面加強財稅收入征管。
1.科學制定收入方案。對正常生產經營的企業,逐稅種、逐項目落實稅源。最佳化土地供給結構,加強政策引導,激活土地市場,加快土地出讓收入入庫。加強對國有資本收益、行政事業性收費、罰沒收入、計提公共租賃住房資金等徵收清繳力度,確保應繳盡繳、足額入庫,最大限度彌補收入缺口。
2.全面加強稅收征管。深入開展社會綜合治稅,加強對重點領域和企業的涉稅信息分析比對,核查漏征漏管等薄弱環節。開展稅收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清理整頓個體加油站、醫藥零售店、物流行業、專業市場等。制訂重點基礎設施建設稅收管理辦法,協調施工企業成立獨立法人公司,發揮項目主管單位和財稅部門聯動作用,確保有效投資按稅率轉化成稅收。加強優勢企業稅收監測,高度關註上市企業股權變更動向,幫助解決併購、重組、法人股解禁過程中稅收就地繳納等問題,確保發展勢頭較好的骨幹企業和新增稅源戶稅收及時足額入庫。
(四)提升效能,持續最佳化發展環境。
1.抓好政策落地見效。財稅部門以財政所、稅務分局為單元組成政策宣講組,深入轄區企業宣傳政策、了解困難,開展點對點服務,推動已出台的財稅政策儘快落地見效。
2.促進企業復工復產。積極籌措資金,強化納稅服務,落實專項資金、稅收優惠、貸款貼息、減收擔保費等措施,減輕企業負擔,有效化解疫情對企業的衝擊。
3.著力最佳化發展環境。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各項重點任務,進一步精簡行政職權事項。落實社會力量進入醫療、養老、教育、文化、體育等領域的各項政策,切實解決民辦機構在設立許可、土地使用、政府補貼、科研、職稱評定、人才培養等方面的困難和問題,進一步挖掘社會服務領域投資潛力。建立穩定合理的投資回報機制,支持民營企業通過組建聯合體、成立混合所有制公司、設立投資基金等方式,參與投資建設規模大、運營期限長、工程技術複雜的基礎設施項目。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由常務副市長任組長,市發展改革委、財政、稅務、自然資源和規劃、商務、住房城鄉建設、工信等部門主要負責同志為成員的開源節流增收節支工作領導小組,統籌解決重大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財政局(國資委),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二)建立工作機制。市政府開源節流增收節支工作領導小組定期召開工作會議,聽取成員單位工作推進情況,研究解決存在的問題,落實分階段實施目標。財政、稅務等部門負責財稅運行、培植財源、組織收支、協稅護稅情況,發改、商務、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工信等部門負責項目建設、招商引資等情況,其他部門負責保障運轉、節約支出等情況。
(三)嚴格績效考核。採取歸口管理、分類考核的方式,對市直預算部門分類考核。嚴格考核範圍,將開源節流、增收節支、爭取項目納入年終績效評估評價考核範圍。嚴格考核原則,將履職擔當作為重要內容,通過獎優罰劣、獎勤罰懶,科學考核、拉開檔次,防止不作為、亂作為。
(四)強化結果運用。將績效考核結果作為預算單位履職和獎懲的重要依據,對工作積極主動、成績突出的單位,由市財政安排專項工作經費給予獎勵;對工作不力、作風不實,沒有完成當年開源節流增收節支績效考核目標的單位,由領導小組報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後,約談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並壓減相應工作經費。
本《方案》沒有明確執行期限的政策措施,暫定期限到2020年年底,有明確執行期限的,期限過後仍按原相關政策規定執行;凡涉及優惠補助政策與上級和縣(市)區已出台政策有重複的,按照“就高、從優、不重複”的原則執行。對上級新出台的政策一併執行。
政策解讀
2020年6月,為積極應對當前嚴峻複雜的形勢,解決財政收支矛盾突出、收支平衡和保障風險加大等階段性問題,切實兜牢“三保”底線,支持重點項目建設,我市制定印發了《開源節流增收節支工作暫行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圍繞落實積極財政政策、嚴格預算約束、聚焦重點行業發展、引導產業結構最佳化、培育財稅增長點、積極爭取資金等方面,立足開源節流,增收節支,改革創新,從4個方面11項措施,加強財政政策支持力度。現就主要政策解讀如下:
一是大力壓縮一般性支出。嚴格預算約束,對市級各部門預算項目中的因公出國(境)經費、公務車購置及運行費、公務招待費“三公”經費,培訓費、宣傳費、印刷費、差旅費、信息費,辦公用房租賃費等一般性支出壓縮12%左右。
二是制定階段性財政支持政策。按照“穩住既有稅源、激勵新增稅收、引入新增財源、減輕企業負擔”的原則,通過專項資金引導、增量稅收補助、租金減免、風險補償方式,支持實體經濟發展。該項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20年年底。
三是持續加強財源建設。充分發揮財政資金撬動作用和乘數效應,通過最佳化整合工業、科技等專項資金,探索財政資金投入方式,由無償變有償、由撥款變股權、由資金變基金,使有限的財政資金髮揮最大的經濟效益。
四是促進縣域經濟發展。通過建立優惠政策分擔機制,加大轉移支付力度,加強庫款資金調度等方式,提升縣域財政保障能力,促進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該項政策執行期限截至2020年年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