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錫山區科學技術局

無錫市錫山區科學技術局

無錫市錫山區科學技術局,是無錫市錫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錫山區科學技術局
  • 辦公地址:無錫市錫山區錫州中路1號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直屬單位,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區創新驅動發展戰略以及科技發展規劃、計畫和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統籌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和科技體制改革,指導科研機構改革發展和新型研發機構建設,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推進科技與金融結合、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科技創新激勵機制,推進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建設。
(三)牽頭建立區級科技管理平台和科研項目資金協調、評估、監管機制,組織管理區級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並監督實施。會同有關部門提出最佳化配置科技資源的政策措施建議,推動多元化科技投入體系建設。
(四)編制區級科技計畫並組織實施,統籌套用基礎研究、前瞻原創技術、關鍵核心技術、現代工程技術等研發和創新,牽頭組織重大技術攻關和重大科技成果轉化產業化和套用示範。
(五)擬訂科學與工程研究、技術創新與成果轉化、基礎設施與條件保障等基地平檯布局規劃並組織實施,參與組織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指導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和科技中介組織發展。推動科研條件保障建設和科技資源統籌開放共享。聯繫駐區的科研院所。
(六)組織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產業化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開展重點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務並監督實施。組織指導各類科技園區和創新創業載體建設。
(七)組織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和社會發展的規劃、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現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推進現代生物醫藥及大健康產業發展,推動綠色技術創新,組織實施涉及社會事業領域的科技工作。
(八)負責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建設,擬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及產業化和促進產學研結合、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相關政策措施。統籌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指導區域創新發展、科技資源合理布局和協同創新能力建設。
(九)負責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相關科技評估管理,指導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統籌科研誠信建設。組織實施全區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指導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工作。
(十)負責引進國外智力工作,擬訂引進外國專家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建立重點外國專家、團隊吸引集聚聯繫服務機制。協助辦理外國人才、人員工作許可等事項。承擔科技招商和引才引智相關工作。
(十一)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評價和激勵機制。
(十二)擬訂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的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政府間的國際科技合作計畫,協調推進跨國(境)技術轉移工作,指導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資研發機構建設。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
(十三)負責各級科學技術獎勵的推薦組織工作。
(十四)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五)職能轉變。圍繞貫徹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加強、最佳化、轉變政府科技管理和服務功能,完善科技創新制度和組織體系,加強統籌協調,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和科研誠信建設。從研發管理向創新服務轉變,深入推進科技計畫管理改革,減少科技計畫項目重複、分散、封閉、低效和資源配置“碎片化”的現象。重在加強科技創新規劃布局和績效評價,建立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貢獻、績效為導向的科技評價體系和激勵政策。

內設機構

辦公室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文電、電子政務、會務、機要、安全、保密、檔案、督辦、新聞宣傳、信訪、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及所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勞動工資、人力資源、工會和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機關及所屬單位人才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工作;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群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和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級科技部門經費預決算和所屬單位財務監督管理工作。承擔區科技和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科技工作辦公室和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的具體工作。
擬訂科技創新發展戰略、規劃並協調實施和開展評估,推進全區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布局最佳化;組織開展技術預測,承擔重大科技決策諮詢制度運行相關工作;實施創新調查和科技報告制度;負責科技創新指標監測、科技統計相關工作;承擔重大調研任務;配合上級做好科技管理平台建設工作,協調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政策措施建議;統籌管理區級科技計畫(專項、基金等),組織制定區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和實施細則,牽頭擬訂各專項年度計畫;指導項目管理專業機構建設;負責科技對口支援工作;協調科技軍民融合發展相關工作。
承擔或參與規範性檔案的合法性審查和行政複議、行政應訴等工作;推進全區科技體制改革工作,擬訂全區科技創新發展政策和措施;組織實施軟科學研究工作;指導全區科學普及工作;承擔科技監督評價體系建設和科技評估管理相關工作,提出科技評價機制改革的政策措施建議並監督實施,開展科技評估和監督檢查工作;組織開展科研誠信建設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科研經費使用監督管理工作。
高新技術科
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產業領域技術發展需求分析,組織申報上級科技部門實施的產業前瞻與關鍵技術研發項目,推動產業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指導科技產業園、高新技術特色產業基地建設;組織科技型中小企業創新基金等項目申報,培育科技型中小企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申報推薦及跟蹤管理;組織開展科技企業孵化器認定、科技產業園認定、眾創空間備案;組織創新型企業集群培育資金項目申報,壯大創新型企業集群;承擔科技與金融結合相關工作,完善科技創新創業投融資體系。
科研機構科
統籌科技創新基地布局,組織實施重點實驗室、技術創新中心等創新能力建設計畫,指導推進新型研發機構建設管理;推動企業科技創新能力建設;承擔全區技術轉移體系工作,推進科技資源開放共享,推動科技服務業、技術市場、科技中介組織發展,負責技術契約認定登記有關工作;負責研髮型企業、科研技術裝備、實驗動物管理工作;聯繫駐區的科研院所。
擬訂科技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的規劃和政策,組織實施上級農業科技支撐計畫,推動重大關鍵技術攻關;組織實施現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指導農業科技載體以及農業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負責科技扶貧工作,推動農業、農村科技進步和農村科技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擬訂社會發展領域科技發展規劃和政策;推進現代生物醫藥及大健康產業發展;推動綠色技術創新;組織實施涉及資源環境、人口健康、公共安全以及其他社會事業領域的科技工作;組織申報省自然科學基金項目。
成果轉化與對外合作科
擬訂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產業技術創新、科技智慧財產權創造的政策措施;組織實施上級重大科技成果轉化及產業化專項資金項目;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登記、評價、獎勵和推廣等工作;擬訂產學研合作的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洽談會等國內科技合作交流工作;負責與國內重點科教單位戰略合作的日常管理和服務;承擔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關工作;負責創新型區、創新型鄉鎮等區域創新建設相關工作;承擔區域科技創新體系建設工作;負責長三角科技合作相關工作;負責蘇南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相關工作。
擬訂國際科技合作、科技交流及創新能力開放合作的規劃、政策和措施並推動落實,組織實施上級國際科技合作計畫;實施“一帶一路”科技創新合作行動計畫,組織開展國際技術轉移和引進國外智力成果示範推廣工作;承辦對外科技交流合作中有關團組、人員出國(境)相關事項;擬訂出國(境)培訓規劃、政策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點出國(境)項目;承辦涉港澳台科技合作與交流事宜,負責對外科技宣傳工作;指導國際科技合作基地和外資研發機構建設。
科技招商與引才引智科
擬訂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的規劃、政策、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綜合管理全區引進國外智力和外國專家工作;推動建立重點外國專家吸引集聚機制和聯繫服務機制;協助辦理外國人來我區工作許可的行政審批事項;負責科技招商、引才引智有關工作,制定年度科技招商、引才引智計畫,組織開展新興產業、科研項目及科技人才對接活動;提出科技人才隊伍建設規劃和政策建議;參與各級相關人才計畫實施工作。

直屬單位

錫山區生產力促進中心
(一)組織企業與研發機構間的交流與合作,提供跨國技術轉移服務,協助企業建立技術依託。
(二)組織新技術(包括管理技術)的開發套用、示範和推廣,協助企業導入新技術、新產品和新工藝。
(三)負責培育、孵化科技型企業。
(四)負責建設科技公共服務平台,促進科技資源共享。
(五)負責對科技政策、科技計畫、科技項目、科技成果等進行專業化的諮詢和評估,提供科技政策信息、企業診斷、科技項目與人才培訓等方面的服務。
(六)承擔促進企業技術進步和中小企業發展以及提高生產力的對策研究,向政府提出相關建議。
(七)承辦區科學技術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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