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醫院管理中心

無錫市醫院管理中心於2005年9月29日正式掛牌,為正處級行政管理類事業單位,受市委、市政府的委託,代表市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接受市衛生局業務指導和行業管理。下屬無錫市人民醫院(無錫市兒童醫院)、無錫市第二人民醫院、無錫市第三人民醫院、無錫市第四人民醫院、無錫市中醫醫院、無錫市婦幼保健院(無錫市婦女兒童保健所)、無錫市精神衛生中心(無錫市同仁醫院)、無錫市五院(無錫市傳染病醫院)等由政府出資舉辦的醫院,以及無錫衛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無錫市匯生科技實業總公司。內設公共事務部、黨群工作部、醫療發展部、人力資源部、資產財務部、質量投訴部等6個職能部門和紀委監察室,均為正科級建制。醫管中心是政府辦醫的責任主體和所屬固有資產管理的責任主體,由市政府授權,舉辦和管理市屬國有醫院,代表市政府履行出資人職責,負責管理所屬單位國有資產營運使用情況,負責管理所屬單位的人、財、物和業務,確保國有資產的效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醫院管理中心
  • 時間:2005年9月29日
  • 主要職責:規劃及衛生標準、技術服務規範
  • 級別:正處級行政管理類事業單位
基本介紹,詳細信息,

基本介紹

地圖
其主要職責是:
1. 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規劃及衛生標準、技術服務規範等。
2. 在市政府領導下,按照區域衛生髮展規劃和“託管制”改革要求,推進所屬單位探索並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改革,引導建立現代醫院管理制度。
3. 堅持社會效益第一,指導並組織所屬單位文明建設和行風建設,控制醫療服務費用,規範服務行為。
4. 堅持正確的辦醫方向,辦好市屬國有醫院。在確保提供基本醫療和公共衛生服務的基礎上,促進醫療衛生服務的多元化。

詳細信息

5. 編制所屬醫院醫療服務資源需求計畫,以及基本醫療服務經費預算、決算報告,提出醫療服務價格建議。
6. 負責管理所屬單位的人、財、物等資源,開拓醫療衛生市場,發展醫療衛生服務資源。對事關所屬單位發展的重大事項進行決策,建立考核評估制度。
7. 承擔市政府和衛生行政部門下達的工作任務。在市政府和市衛生局領導下,組織、協調和指導所屬單位承擔公共衛生和中醫藥發展工作、重大突發性和災害性事故及公共衛生事件的醫療救護工作、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的醫療保障工作、幹部保健工作。
8. 審核所屬單位人才培養、教育、重點學科建設和醫學科技發展規劃及管理辦法,組織、協調所屬醫院重點醫學科研攻關項目和醫學科技成果的鑑定、推廣和套用工作,組織開展國內外合作與交流。
9. 參與全市職工醫療社會保障制度改革,指導、監督所屬固有醫院執行老幹部、兒童統籌、女職工生育統籌醫療管理辦法及有關政策、規定。
10. 加強所屬單位醫療質量管理,督促落實醫療制度;負責受理並查處相關投訴;組織醫療質量評析,提出醫療缺陷預警;指導醫院依法疏導和化解醫療糾紛。
11. 負責所屬單位黨組織建設、黨員幹部隊伍建設和職工思想政治工作。
12. 指導、協調無錫高等職業衛生學校工作,負責專業設定的調整審核、上報工作。
13. 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衛生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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