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質量技術監督局是無錫市政府部門,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等。
主要職責,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二)綜合管理和巨觀指導全市質量工作。組織實施國家質量發展綱要;擬定全市質量發展工作規劃,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市的質量獎勵制度,推進名牌發展戰略;發布全市質量狀況報告;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重大設備質量監理制度;負責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工作。
(三)負責全市產品質量安全監督工作。制定全市產品質量監督檢查計畫,組織對產品質量實施監督檢查;負責纖維質量監督檢驗工作,負責產品質量檢驗機構的日常監管,組織對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企業的依法處理。負責食品包裝材料、容器、食品生產經營工具等食品相關產品加工的質量監督管理。
(四)統一管理全市標準化工作。組織監督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地方標準的貫徹實施。管理企業產品標準備案,組織推廣採用國際標準和國外先進標準,推進標準化公共信息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全市組織機構代碼和商品條碼管理工作,組織開展地理標誌產品保護工作。
(五)統一管理全市計量工作。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監督國家計量制度在全市的執行,依法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負責規範市場計量行為和商品量的監督。
(六)統一管理全市認證認可工作。組織實施國家和全省認證認可工作的政策、措施、規劃和計畫,推進、指導全市強制性、自願性產品認證和體系認證工作,監督管理認證市場和獲證組織;負責全市資質認定獲證實驗室及認證諮詢工作的監督管理。
(七)負責全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的職責,組織實施對特種設備的生產(設計、製造、安裝、改造、維修)、經營、使用、檢驗檢測進行監督檢查;負責實施《特種設備安全法》規定的許可工作;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宣傳教育,按規定許可權組織或參與特種設備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組織制定並實施部門的特種設備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八)組織制定全市質量技術監督事業發展規劃,組織協調行業和專業的質量技術監督工作,負責質量技術監督科技工作,組織開展質量技術監督對外交流與合作。
(九)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人員編制
行政機關。人員編制:機關行政編制42名。設10個內設機構(另設機關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