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市惠山區水利局

無錫市惠山區水利局

無錫市惠山區水利局是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政府工作部門,機關行政編制13名,事業編制23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錫市惠山區水利局
  • 辦公地址:無錫市惠山區文惠路8號 
  • 所屬部門:無錫市惠山區人民政府
  • 所屬地區:無錫市惠山區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水利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區委、區政府決策部署並監督實施。組織擬訂水利發展重大政策。
(二)編制全區水資源規劃、重要江河湖泊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要水利規劃並監督實施,編制全區水域及其岸線利用、江河湖庫治理和河口控制等專業(項)規劃。對有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城鄉總體規劃、國土空間規劃中的涉水內容提出意見建議,組織開展重大建設項目的水資源、防洪、水土保持論證評價工作。
(三)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區水量分配方案並監督實施。負責區域以及重大調水活水工程的水資源調度。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和再生水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
(四)負責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並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對江河湖泊和地下水實施監測。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水能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定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全區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負責擬訂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計畫和資金監督管理,負責提出區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並組織指導實施。按區政府規定許可權審批、核准規劃內和年度計畫規模內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提出區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並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研究提出有關水利的價格、收費、信貸、財務等方面的意見。
(七)組織實施重點水利工程建設和質量監督,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路建設,組織實施具有控制性的和跨區域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設,督促指導地方配套工程建設。指導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編制、審查重點水利基本建設項目建議書和可行性報告。指導全區水利工程建設質量監督工作。依法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工作。
(八)指導河湖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指導河道、湖泊及河口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
(九)指導監督水利設施的管理與保護。組織編制水利工程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泵站、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負責區屬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農村河道疏浚整治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圩區治理以及小流域治理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
(十一)負責水土保持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土流失綜合防治、監測工作。指導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二)負責水旱災害防禦及水量調度工作,組織編制洪水乾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並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禦洪水抗禦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式報批並組織實施。承擔防禦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颱風防禦期間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十三)指導全區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驗收、監督評估等制度。指導監督水庫移民後期扶持政策的實施。
(十四)組織重大水利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擬訂全區水利行業技術標準、規程規範並監督實施。指導水利信息化和水利行業對外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五)指導水利行政許可、水行政執法和普法宣傳工作。負責涉水違法事件的查處,協調水事矛盾糾紛。
(十六)承擔惠山區河長制工作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七)完成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八)職能轉變。加強水資源的合理利用、最佳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加強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加強江河湖泊治理與保護工作。

領導分工

王書林
局黨委書記、局長

內設機構

人秘科
負責機關日常運轉,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等工作。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群工作;指導全區水利行業黨建、精神文明、作風行風建設工作;負責紀檢監察相關工作。
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的幹部人事、機構編制、隊伍建設、勞動工資、機關績效管理、離退休幹部等工作;承辦全區水利行業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負責職工教育、崗位培訓工作;做好人事檔案管理工作。
負責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參與各類水利工程項目的資金計畫審定及結報工作;管好用好水利專項資金;負責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的財務及會計資料歸檔工作。
水利建設科
擬定全區水利發展規劃;組織編制水利綜合規劃、專業規劃、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參與市、縣(市)區際邊界水利規劃協調;負責全區水利投資計畫的綜合平衡工作;擬定區級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計畫;組織指導有關防洪論證工作;組織編制、審查全區水利建設項目的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及初步設計報告;指導區重點水利工程項目的初步設計及概算;負責水利科技項目和科技成果管理工作;
指導全區水利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全區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的驗收管理工作;負責區重點水利工程建設項目法人及招標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指導全區水利建設市場的監督管理和水利建設市場信用管理工作;督促檢查水利重大政策、決策部署和重要工作的貫徹落實。
編制農村水利發展規劃;指導農村飲水安全、農村河道疏浚整治、圩區治理等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全區水土流失綜合防治工作,組織編制水土保持規劃並監督實施,開展水土流失監測工作;指導生產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水利管理科
指導全區水利設施的管理、保護和綜合利用;指導水旱災害防禦和水量調度工作;指導監督區域調水活水工程的調度管理工作;負責區屬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組織編制水利工程運行調度規程,指導泵站、堤防、水閘等水利工程的運行管理與確權劃界;負責全區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和保護;組織對涉水建設項目建設方案的審查;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會同相關部門指導全區河湖保護規劃編制工作;指導全區水利風景區建設管理工作;指導水利工程移民工作。
水政水資源科
承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相關工作,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組織水資源監測工作;開展水量分配工作並監督實施;組織編制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參與編制水功能區劃和指導入河排污口設定管理工作;擬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組織指導計畫用水、節約用水工作;組織實施用水總量、用水效率控制和定額管理制度;指導和推動全區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指導城市污水處理回用、雨水利用等非常規水源開發利用工作;負責洪水影響評價類、取水許可、水利項目設計檔案審查等行政審批工作;指導水利法治建設及依法行政工作;指導水行政執法工作;指導水利系統法制宣傳工作。
河湖長制工作科
承擔惠山區河長制工作辦公室的日常工作;組織擬訂河湖長制有關法規、政策、制度;擬訂河湖長制工作計畫、任務和考核目標,組織對區級相關部門和下一級行政區域河湖長制工作進行指導、檢查、考核、評價;協調督導河湖長制工作重點事項和問題;交辦、督辦本級河湖長及上級河長制工作辦公室確定的工作事項;負責河長制有關項目管理。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