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獨必有對

世界上沒有孤立存在的事物,任何事物都有其對立面。北宋程顥提出的有關矛盾普遍性的辯證法命題。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獨必有對
  • 提出者:程顥
“獨”指孤立存在或沒有矛盾對立面的事物;“對”指相對待或存在對立面的事物。《周易》(《易經》)早已具有矛盾對立的觀點,《老子》更提出長短、高下、強弱、美惡、禍福等一系列對立概念。北宋張載依據中國古代萬物有對的觀點,概括出一物兩體的命題。程顥則提出:“天地萬物之理,無獨必有對。”(《河南程氏遺書》卷十一)程頤也說:“天地之間皆有對,有陰則有陽,有善則有惡。”(《河南程氏遺書》卷十五)認為矛盾對立是宇宙間的普遍法則,“萬物莫不有對”,具體事物總是“有對”的,根本不存在“無對”的事物。“有對”是“天之道”和“自然之理”,並非出於任何事先的或人為的安排。對立面的存在是天地萬物得以產生的條件,“獨陰不生,獨陽不生”,無論是陰,還是陽,單獨一方都不能產生天地萬物。對立面相互鬥爭,此消彼長,“一陰一陽,一善一惡,陽長則陰消,善增則惡減”。而對立面鬥爭的結果,總是向著相反的方面轉化,例如,樹木由榮到枯,是一個“陰陽升降大節”,即使像松柏這樣的四季常青之樹,也有凋謝的時候。不過,程顥並未徹底堅持對立轉化的觀點,而是以為“道”是“無對”的:“此道與物無對,大不足以名之。”(《河南程氏遺書》卷二上)把這種觀點運用到社會領域,就是承認尊卑貴賤的等級制度不可改易,這是與無獨必有對的觀點直接矛盾的。程顥的無獨必有對的辯證思想,給予後世哲學家以相當大的影響,為王夫之等人所繼承和發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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