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務概況
我縣屬亞熱帶季風氣候區,雨量變幅大,多年平均所降雨量1210.7mm,多年平均月降雨量分別為1月份 44.6mm、4月份110.8mm、5月份133.5mm、6月份224.5mm、7月份165.4mm、8月份125.8mm、9月份80.8mm、10月份 75.4mm、11月份54.7mm 、12月份28.8mm。最大年降雨量2005.5mm(1991年),最少年降雨量697.7mm(1978年)。降雨主要集中在汛期5—9月份,多年平均汛期降雨量730mm ,6—8月份為主汛期,多年平均主汛期降雨量503毫米;主汛期梅雨特徵顯著,一般在6月中旬至7月上旬,多年平均梅雨期降雨量270mm,最大年梅雨量1040.2mm(1991年)、次之 961 .5mm (1954年),而乾旱年多為“空梅”、“少梅”。季風顯著,四季分明,光照充足,無霜期長,年平均氣溫15.9。C,極端最高氣溫39.5 。C左右,極端最低氣溫—15。C。
我縣地理位置特殊,氣候條件複雜,水旱災害頻繁,基本上每年都有不同程度的洪澇旱災發生。建國以來,已遭受較大的洪災9次,即1954、69、83、91、95、96、98、99年和2003年;較大的乾旱11次,即1953、58、59、61、66、78、88、94、95年和2000、2001年。為切實提高抗禦未旱災害能力,多年來全縣人民在縣委、縣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持續大幹水利,初步建成了抗禦洪、澇、旱等自然災害防禦體系,在防汛抗旱工作中,水利工程發揮了巨大的抗災減災效益。
新時期的防汛抗旱工作,既要認真總結歷年來防災抗災經驗,又要與時俱進,按照建設和諧社會要求,立足縣情,逐步探索推行“兩個轉變”,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單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轉變,努力實現防汛抗旱工作新突破。
職能介紹
經過以上職能調整,縣水務局的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
水法》、《防洪法》、《
水土保持法》、安徽省實施《水法》辦法和《
防洪條例》、《河道管理條例》、《水土保持實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實施和監督檢查;執行國家和省、市頒布的水利方針、政策,組織編制全縣水務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監督實施,使水務行業按規範化、現代化、制度化進行管理。
(二)統一管理全縣水資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組織全縣水資源的監測和調查評價;制定全縣中、長期供水計畫,水量分配方案並負責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取水許可制度和水資源費徵收制度;負責全縣節約用水和防治水害的監督管理,依法實施全縣水政監察。
(三)組織全縣各條河流和跨界河流的綜合治理和開發;負責全縣中、小型水利工程的規劃、設計、勘測、審查、報批按照分級負責制的原則組織實施。
(四)指導全縣水利職工隊伍建設。
(五)負責縣屬水利工程的高度運用及其經營管理;對全縣水利工程建設、水利工作、水利綜合經營和中、小型水庫實行行業管理;指導全縣防汛、除澇、灌溉等工作。
(六)主管全縣農村水利工作、鄉鎮供水、人畜飲用水和城市供水水源建設;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擬定水資源保護規劃。
(七)主管全縣水土保持工作。
(八)負責全縣水利建設的計畫安排及其資金的使用與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水利的經濟政策和財務制度;監督、審計、檢查局屬單位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
(九)負責編制並組織實施全縣水利科技、教育發展規劃和培養水利行業科技人才;歸口管理全縣水利行業對外合作與交流工作。
(十)負責全縣的水利行業管理,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水利工程建設招標活動實施監督,推行水利建設的項目法人負責制,招標投標制、建設監理制、契約管理制。
(十一)組織領導全縣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與保護;組織管理縣屬重點水利工程;組織指導水庫大壩、通江通河涵洞的安全監督;對我縣江河采砂實施監管。
(十二)承辦全縣防汛抗旱指揮部、農田水利基本建設指揮部業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