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條件選擇適用衝突規範是指當調整某項法律關係時,存在著兩個或兩個以上可供選擇的國家的法律,並且具有同樣價值的情況下,可以任意選擇其中一國的法律為準據法,沒有條件限制。例如,關於遺囑方式法律適用的海牙公約規定,凡遺囑方式符合成立地法、遺囑人死亡時本國法、住所地法、慣常居所地法均為有效。日本、捷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波蘭等國衝突法中均有類似規定。
無罪和免除刑罰的判決的執行是法院對被告人作無罪、免除刑事處罰的判決的執行活動。一審法院判決被告人無罪或免除刑事處罰的,在宣告後由法院立即執行。如果對被告人已採取強制措施的,應當予以取消。如果被告人在押,法院應當將判決書和執行通知書交羈押機關,立即釋放被告,並發給釋放證明,做好善後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