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期物權
- 詞性:名詞
- 別稱:無期限許可權
- 例如:所有權
無期物權與有期物權的區分
(一)區分的標準
根據物權有無期限,物權可分為有期限物權和無期限物權。
1.有期限物權。有期限物權是指存續期間受期限限制的物權。限定物權均屬於有期限物權,有期限物權的“期限”或由法律規定或由當事人在設立他物權契約中約定。
2.無期限物權。無期物權是無期限限制、可永久存續的物權。所有權為無期限物權,只要所有物永續存在,不滅失,對該物的所有權永久存續。
(二)區分的意義
有期限物權與無期限物權區分的意義是兩物權的消滅原因不同。有期限物權的存續期間屆滿,是該物權消滅的原因之一,除非當事人申請續期。而無期限物權不存在期限屆滿的問題,除權利人拋棄權利或者標的物滅失等原因外,物權永續存在,並不消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