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罰標準
判FOUL AND MISS
一、擊球或解
斯諾克時,
白球因力度不夠而未接觸到目標球。
二、至少可以看到一整顆目標球,但擊球選手沒有擊中目標球而造成犯規。如果被這樣連續判罰三次,而三次都沒擊中目標球,則此局比賽直接判負。
三、可以利用庫邊而且不需要加旋轉就能解到的SNOOKER,而選手卻用強烈的旋轉或扎桿造成未解到目標球的。
四、可以用簡單的線路或桿法解SNOOKER的,反而選擇難度更高的解法。
五、解球後,白球未擊中目標球而且白球所經過的線路離目標球相差甚遠。
不能判 MISS的
一、對方分數已經不夠追,需要做SNOOKER的情況下。
二、沒有任何角度能夠擊打到目標球,只能用犯規來解開僵局。
三、解到了SNOOKER,而白球卻落袋或飛出台面。
空桿犯規後
(1) 當宣布空桿犯規後,下一位選手就可以要求犯規方在主球停留處再擊打一次,或者從原來位置上,由犯規方自行處理。在後者情況下,活球應是在這之前最後一擊球所要撞擊的同一個活球。即:
a) 任何一個紅球,於該處紅球便是活球。
b) 紅球全部離桌後,彩球便是活球。
c) 紅球落袋後,彩球便是活球的情況下,擊球運動員選擇的一個彩球。
沒能擊到球
(2) 當主球至任一活球或可能是活球上的任何部位之間有一直線通路,若擊球運動員卻沒能擊到,裁判員應宣布空桿犯規。除非裁判員認為運動員在擊打一擊球前,需要造成或已經造成了障礙,且裁判員認為該次空桿並不是故意的。
(3) 當出現(2)所述情況後,空桿被宣布後,從主球到一活球或可能是活球之間有一直線通路,以致兩球可以沿中心整個球體相撞(如果活球是紅球時,且未被彩球阻擋,所指的應是任何紅球的整個直徑),那么:
a) 從同一位置上擊打一擊球,如果首先擊打活球再次失敗,則應宣布空桿犯規,不管相差多少分數。
b) 若被要求從原始位置上再重擊一次時,裁判員應警告犯規方,如第三次再失敗,結果將導致一盤被判處輸給對方。
(4) 依照本規則將主球放回原位後,由主球至任一活球或可能是活球的任何部位之間,有一直線通路,此時若擊球運動員造成
自由球犯規,包括準備擊球的主球在內,若該一擊球尚未進行,則可以不宣布為空桿,在此情況下可以採取別的適當處罰:
a) 下一運動員既可選擇自己擊球,也可以要求犯規方在停球位置重擊一次。
b) 下一個運動員可要求裁判員將所有球放回犯規前所在位置,讓犯規方由該處再擊一次。
c) 在連續宣布為空桿後,若仍發生上述情況,則任何關於可能將本盤比賽被判輸給對方的警告,仍將有效。
(5) 所有其他空桿應依照裁判員的判斷宣布。
發生一次空桿後
(6) 發生一次空桿並且被下一個運動員要求將主球放回原位以後,任何被擾動的目標球應保留其現狀,除非裁判員認為犯規運動員將要因此而受益。在後者情況下,任何一個或所有被擾動的球,可在裁判員的認可下放回原位。但無論哪種情況,非正常離開球桌的彩球,應被放於
置球點上,或入回原來適當的位置上。
(7) 在一次空桿後,當任何球被放回原位時,犯規方或下一個運動員都可被徵詢對該球位置的意見,此後裁判員的決定才算最終結束。
運動員觸碰球
(8) 當在徵詢意見時,無論哪個運動員若觸碰了處於局中球狀態下的任何球,則他應被當作擊球運動員受處罰。原有比賽次序不變。如有必要,被觸動的球應由裁判員放回到他認可的位置上,即使該球已被裁判員拾起的情況下,也不允許觸碰。
非犯規方有權詢問
(9) 非犯規方有權詢問,若裁判員打算將主球以外的其它球放回原位,是否要求主球從原始位置上擊球,裁判員應予以說明其意圖。
以下情況在犯規時是不能判MISS的
一、對方分數已經不夠追,需要做斯諾克的情況下。
二、沒有任何角度能夠擊打到目標球,只能用犯規來解開僵局。
三、解到了斯諾克,而白球卻落袋或飛出台面。
注意問題
(1)在這裡需要跟大家說明一下,上面所講的“四、可以用簡單的線路或桿法解SNOOKER的,反而選擇難度更高的解法。”這一項存在著很多的不確定因素,我們不能把簡單的線路就理解成為一庫或走庫少,因為有些球用一庫去解反而沒有用兩庫解容易。桿法也是一樣,有些球用低桿解會比用中桿容易。而很多裁判並不理解這一點,從而導致了很多的誤判。我還見過有些經驗不足的裁判員在判完FOUL AND MISS之後在沒有經過運動員同意的情況下,直接將白球拿起來準備擺回原位,致使運動員和裁判員產生了爭執。
所以有必要提醒大家一下:FOUL AND MISS這項規則並不是一判罰就一定要擺回原位,是否擺回原位的決定權屬於犯規運動員的對手,如果對手放棄將球擺回原位的話,他還有權利選擇是自己擊球還是讓犯規運動員繼續擊球。
(2)“無意識救球”是斯諾克檯球準用術語,
美式檯球沒有該說法。只要犯規給對方
自由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