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形資

無形資(intangible asset),亦稱“無形固定資產”(intangible fixed asset)。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企業較長期地提供某種特殊權利或有助於企業取得較高收益的資產,在資本主義企業中,列為無形資產的有商標、商譽、著作權、專利權、租賃權、特許營業權等。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形資
  • 外文名:intangible asset
  • 定義:指不具有實物形態而能為企業較長期地提供某種特殊權利或有助於企業取得較高收益的資產
無形資產可能購自他人,也可能是企業自身經營發展的成果。它並不依存於企業的某一個部分或特定的物件,而與企業的整體有關,並完全用於企業的經營活動,使企業比較容易完成其盈利日標。無形資產的價值,通常以取得各該項資產而發生的實際支出計算,並據以入帳。也有按其導致獲得超過同行業企業收益的能力估算其價值的,這種計值方式主要用於企業出盤或合併時對商譽價值的計算。有法定期限或經濟有效期的無形資產,須按期進行攤銷。在我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中,設有“專有技術及專利權”帳戶,用來核算合營各方作為投資的和合營以後弱入的專有技術和專利權的取得和攤銷情況;設有“場地使用權”帳戶,用來核算中方合營者作為投資的場地使用權的取得和攤銷情況;商標權、著作權和其他特許權則通過“其他無形資產”帳戶進行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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