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利害感是德國康德用語。在《判斷力批判》中提出。為鑑賞判斷規定的第一要點。指審美的超功利性,即審美快感不與任何一種性質的實際利害發生關係的自由性。康德把人的快感分為三種:由物需要的滿足而引起的感官的快適;由道德上的讚許或尊重而引起的快感;欣賞美而引起的快感。
認為:(1)感官和道德的快感都受制於客體的性質,而審美快感只是一種主觀上合目的性的滿足.不涉客體的具體關係;(2)感官快適是人與動物共有的,道德的善適用於一切有理性的動物,而美只適用於人類;(3)感官和道德愉快都涉及欲求或實用目的.都不自由,唯審美快感不受任何欲求和實用目的束縛,是自由的。故前兩者都與客體或行為的存在和性質有關。都有利害感在起作用,唯獨審美快感不受客體性質的限制,沒有任何利害關係參與其中,人在鑑賞判斷中,以“純然淡漠”的靜觀態度進行觀賞,所生的愉快是“唯一自由的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