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人機裝調檢修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

《無人機裝調檢修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是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11號)提出的“緊跟新技術、新職業發展變化,建立職業分類動態調整機制,加快職業標準開發工作”要求,人社部組織開發的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由人事部於為2021年5月發布意見徵詢稿,意見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無人機裝調檢修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
  • 發布單位國務院
意見徵詢,意見稿,

意見徵詢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保育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等5個職業技能標準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推行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的意見》(國發〔2018〕11號)提出的“緊跟新技術、新職業發展變化,建立職業分類動態調整機制,加快職業標準開發工作”要求,我部組織開發了“保育師”“文物修復師”“消毒員”“無人機裝調檢修工”和“光纖光纜製造工”等5個《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公眾可以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意見。
1.登入中國就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職業標準徵求意見網(網址:詳見參考連結),選擇相應職業標準連結提出意見。
2.傳送電子郵件至詳見參考連結(請在郵件中標明建議人姓名、單位、聯繫方式)。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1年5月31日。
附屬檔案:
1.保育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
2.文物修復師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
3.消毒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
4.無人機裝調檢修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
5.光纖光纜製造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

意見稿

無人機裝調檢修工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徵求意見稿)
1 職業概況
1.1 職業名稱
無人機裝調檢修工
1.2 職業編碼
6-23-03-15
1.3 職業定義
使用設備、工裝、工具和調試軟體,對無人機進行配件選型、裝配、調試、檢修與維護的人員。
1.4 職業技能等級
本職業共設五個等級,分別為:五級/初級工、四級/中級工、三級/高級工、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
1.5 職業環境條件
室內,常溫。
1.6 職業能力特徵
具有一定的學習、表達和計算能力,具有較強的空間感和形體知覺,聽力、色覺正常,手指、手臂靈活,動作協調性強。
1.7 普通受教育程度
國中畢業(或相當文化程度)。
1.8 培訓參考學時
五級/初級工不少於160學時,四級/中級工不少於140學時,三級/高級工不少於120標準學時,二級/技師、一級/高級技師不少於90標準學時。
1.9 職業技能鑑定要求
1.9.1 申報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五級/初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1]工作1年(含)以上。
(2)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學徒期滿。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四級/中級工:
(1)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6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五級/初級工職業技能等級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3)取得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2]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經評估論證、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等及以上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3]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技能等級證書,並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技能等級證書,並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4](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3)具有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5]畢業證書,並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四級/中級工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二級/技師:
(1)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
相關職業:無人機駕駛員,無人機測繪操控員,飛機裝配工,飛機系統安裝調試工,航空發動機裝配工,航空螺旋槳裝配工,航空電氣安裝調試工,航空附屬檔案裝配工,航空儀表裝配工,飛機無線電設備安裝調試工,飛機雷達安裝調試工,民用航空器機械維護員,民用航空器部件修理員,電工、鉗工、鉚工,電子設備裝配調試人員,下同。
[1]技工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無人機套用技術,飛機製造與裝配,飛機維修,下同。
[1]中等職業教育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無人機操控與維護,飛機設備維修,下同。
[1]高等職業教育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無人機測繪技術,無人機套用技術,無人機系統套用技術,飛行器數位化製造技術,飛行器數位化裝配技術,航空發動機裝配調試技術,飛機機載設備裝配調試技術,飛行器維修技術,飛機機電設備維修,飛機電子設備維修,飛機部件修理,通用航空器維修,飛機結構修理,下同。[1]大專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工程,飛行器設計與工程,飛行器製造工程,飛行器動力工程,飛行器環境與生命保障工程,飛行器質量與可靠性,飛行器適航技術,飛行器控制與信息工程,下同。
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2)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技能等級證書的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3年(含)以上;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預備技師證書的技師學院畢業生,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具備以下條件者,可申報一級/高級技師: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二級/技師技能等級證書後,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4年(含)以上。
1.9.2 鑑定方式
分為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以及綜合評審。理論知識考試以筆試、機考等方式為主,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掌握的基本要求和相關知識要求;技能考核主要採用現場操作、模擬操作等方式進行,主要考核從業人員從事本職業應具備的技能水平;綜合評審主要針對技師和高級技師,通常採取審閱申報材料、答辯等方式進行全面評議和審查。
理論知識考試、技能考核和綜合評審均實行百分制,成績皆達60分(含)以上者為合格。
1.9.3 監考人員、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
理論知識考試中的監考人員與考生配比不低於1:15,且每個考場不少於2名監考人員;技能考核中的考評人員與考生配比1:5,且考評人員為3人(含)以上單數;綜合評審委員為3人(含)以上單數。
1.9.4 鑑定時間
理論知識考試時間不少於90min,技能考核時間不少於120min。綜合評審時間不少於30min。
1.9.5 鑑定場所設備
理論知識考試場所為標準教室、計算機教室或具備智慧型考核系統的教室;技能考核在實訓基地或作業現場進行。技能考核需具備裝調台、調試用計算機、組裝用無人機、檢修設備、測試設備、選型用零部件以及配套工具量具、儀器儀表、耗材和安全防護設備等。高級工技能考核還需具備空域和帶飛行保護和安全防護措施的調試和測試試飛區。
2 基本要求
2.1 職業道德
2.1.1 職業道德基本知識
2.1.2 職業守則
(1)遵紀守法,愛崗敬業。
(2)探索創新,精益求精。
(3)愛護設備,安全操作。
(4)遵守規程,執行工藝。
(5)團結協作,嚴於律己。
(6)保護環境,文明生產。
2.2 基礎知識
2.2.1 通用基礎知識
(1)計算機基礎知識。
(2)航空氣象基礎知識。
(3)飛行原理基礎知識。
(4)通信基礎知識。
(5)導航基礎知識。
2.2.2 機械裝配基礎知識
(1)機械識圖知識。
(2)機械技術基礎知識。
(3)材料基礎知識。
(4)無人機機械結構基礎知識。
(5)無人機機械裝配工具量具基礎知識。
(6)無人機機械裝配工藝基礎知識。
(7)無人機機械裝配安全防護基礎知識。
2.2.3 電氣安裝基礎知識
(1)電子電路基礎知識。
(2)電氣識圖知識。
(3)感測器基礎知識。
(4)無人機電氣安裝工具材料、儀器儀表基礎知識。
(5)無人機電氣安裝工藝基礎知識。
(6)無人機電氣安裝安全防護基礎知識。
2.2.4 調試基礎知識
(1)無人機系統基礎知識。
(2)無人機調試軟體操作基礎知識。
(3)無人機操控基礎知識。
(4)無人機調試安全防護基礎知識。
2.2.5 檢修基礎知識
(1)無人機故障檢測基礎知識。
(2)無人機故障維修基礎知識。
2.2.6 安全生產與環境保護基礎知識
(1)勞動保護基礎知識。
(2)安全生產基礎知識。
(3)環境保護基礎知識。
2.2.7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1)《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相關知識。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契約法》相關知識
(3)《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相關知識
(4)《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相關知識
(5)《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相關知識
(6)《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相關知識。
(7)《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相關知識
(8)《民用航空安全管理規定》相關知識
(9)《民用無人駕駛航空器系統空中交通管理辦法》相關知識
(10)《民用無人機駕駛員管理規定》相關知識
(11)《輕小無人機運行規定(試行)》相關知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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