烘炒食品衛生標準

烘炒食品衛生標準

GB19300-2003《烘炒食品衛生標準》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衛生部提出並歸口。 起草單位:安徽省衛生防疫站、 浙江省食品衛生監督檢驗所、 河北省衛生防疫站、 甘肅省衛生防疫站、 新疆自治區衛生防疫站、 遼寧省衛生監督所、 天津市衛生局公共衛生監督所。 主要起草人:葉勛凱、 潘延存、 劉翠英、 王平、 劉明文、 王旭太、 崔春明。 GB19300-2003《烘炒食品衛生標準》規定了烘炒食品的指標要求、 食品添加劑、 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和檢驗方法。適用於以果蔬籽、果仁、堅果等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輔料,經炒制或烘烤而成的食品。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烘炒食品衛生標準
  • 外文名: Hygienic standard for roasted nuts
  • 發布日期:2003-9-24
  • 實施日期: 2004-5-1
範圍,規範性引用檔案,指標要求,原料要求,感官要求,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包裝,標識,貯存及運輸,貯存,運輸,檢驗方法,理化指標,微生物指標,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烘炒食品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和檢驗方法。
本標準適用於以果蔬籽、果仁、堅果等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輔料,經炒制或烘烤而成的食品。

規範性引用檔案

下列檔案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隨後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定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檔案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檔案,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GB 2761食品中黃曲縛毒素B1允許量標準
GB/T 5009.22食品中黃麴黴毒素B1的測定

指標要求

原料要求

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感官要求

具有正常果蔬籽、果仁、堅果等食品固有的外形、色澤、氣味和滋味,口感鬆脆,不得有酸敗等異味,無異物、無霉變、無蟲蛀。

理化指標

理化指標應符合表1的規定。
表1 理化指標
項 目
指 標
酸價( KOH)/(mg/g脂肪) ≤
3
過氧化值/(g/100 9脂肪) ≤
0. 38
黃麴黴毒素B1/(μg/kg)
花生仁 ≤
其他 ≤
20
5

微生物指標

微生物指標應符合表2的規定。
表2微生物指標
項 目
指 標
大腸菌群/(MPN/100 g) ≤
30
黴菌/(cfu/g) ≤
25
酵母l(cfu/g) ≤
25
致病菌(沙門氏菌、志賀氏菌、金黃色葡萄球菌)
不得檢出

食品添加劑

食品添加劑質量應符合相應的標準和有關規定。
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和使用量應符合GB 2760的規定。

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

應符合GB 14881的規定。

包裝

包裝容器和材料應符合相應的衛生標準和有關規定。

標識

定型包裝的標識要求應符合有關規定。

貯存及運輸

貯存

成品應貯存在乾燥~通風良好的場所。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揮發、易腐蝕的物品同處貯存。

運輸

運輸產品時應避免日曬、雨淋。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或影響產品質量的物品混裝運輸。

檢驗方法

理化指標

酸價、過氧化值
樣品前處理
取適量試樣的可食部分,粉碎後置於具塞三角瓶中,加30℃~60℃石油醚100 mL,振搖l m[n放置過夜,經盛有無水硫酸鈉的漏斗過濾,濾液於60℃水浴上,揮盡石油醚。以備待用。提取油的量應滿足GB/T 5009.37規定的方法的測定要求。
測定
按GB/T 5009.37規定的方法測定。
贊麴黴毒素瓶B1
按GB/T 5009. 22規定的方法測定。

微生物指標

按GB/T 4789.33規定的方法檢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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