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浩特市水稻種植品種統一工作實施方案

烏蘭浩特市水稻種植品種統一工作實施方案,是烏蘭浩特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於2021年3月30日發表的方案。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蘭浩特市水稻種植品種統一工作實施方案
  • 發表日期:2021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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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蘭浩特市水稻種植品種統一工作實施方案
  為大力推廣優質、高產、抗病新品種,加快水稻種植品種統一步伐,大面積推廣適合我市種植水稻品種,不斷提高糧食單產水平,提升良種覆蓋率,為興安盟大米區域品牌打好基礎,結合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以獎代補方式讓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及種植大戶和一般農戶選擇適合當地種植的優質水稻品種,實現水稻品種統一,保障中高端興安盟大米品質。
  二、具體內容
  (一)補貼對象。統一水稻種植品種補貼對象以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及種植大戶為重點,輻射帶動一般農戶。
  (二)補貼品種。五優稻4號(稻花香2號)、龍洋16、龍稻18、齊粳10、初香粳1號、苗稻2號。
  (三)摸底申報時間。自2021年4月8日至4月22日止。
  (四)補貼資金來源、補貼標準及資金支付方式。
  1.項目補貼資金來源:2020年第一批鄉村振興樣板區建設補助資金200萬元(興財預〔2020〕38號)。
  2.補貼標準:選擇推薦品種的種子,每畝補助20元。
  3.資金支付方式:經驗收合格後,以獎代補方式給合作社等新型經營主體對公賬戶轉賬;種植大戶及其他農戶支付到其本人銀行卡。
  (五)補貼驗收要求。
  1.符合補貼對象要求的新型經營主體、種植大戶及其他農戶可以選擇推介品種的任一品種或多個品種。
  2.種植地塊必須是我市範圍內合法耕地。提供訂單契約或租賃契約。
  3.提供購種有效發票,種子樣品(150克左右)。
  4.提供種植地塊、面積、新型經營主體和種植大戶簽字,嘎查村審核把關簽字蓋章相關材料。
  5.嘎查村級把關申報,在嘎查村務公開欄上公示7天,提供公示照片;鎮級監督指導,鎮村組織驗收,由農科局會同市紀檢、財政等部門抽查驗收。
  三、工作要求
  (一)全面強化組織管理。成立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長任組長,市農科、財政及各鎮(園區)主要行政領導為成員的水稻統一品種補助項目領導小組,統籌協調相關工作。並成立項目技術指導組負責相關技術和業務指導。
  (二)不斷加強宣傳引導。建立優質品種的試驗示範展示和宣傳長效機制,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路等宣傳媒體,大力宣傳水稻主推品種。通過送科技下鄉、開展技術培訓等形式,深入農戶、深入田間地頭將主推品種信息送到千家萬戶,提高農戶對主推品種的認可程度。
  (三)深入開展技術培訓。根據主推品種的特徵特性和種植自然條件、種植習慣,科學推廣優良品種,通過形式多樣的技術培訓,積極宣傳推廣良種和良法,引導廣大種植戶自主選擇良種,切實提高農戶選用優質品種的能力和種植水平,提高優良品種的貢獻率。
  (四)切實規範監管驗收。加強項目資金的監管,規範管理辦法,嚴格使用範圍,落實監管責任,嚴禁截留挪用和超範圍支出,確保項目資金安全、發揮應有效益。鎮級監督指導,鎮村組織驗收,市農科局會通市紀委監委、財政抽查驗收,嚴禁虛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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