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浩特償還國家助學貸款主要有5種形式。 (1)學生畢業前,一次或分次還清;(2)學生畢業後,由其所在的工作單位將全部貸款一次墊還給發放貸款的部門;(3)畢業生見習期滿後,在二到五年內由所在單位從其工資中逐月扣還;(4)畢業生工作的所在單位,可視其工作表現,決定減免墊還的貸款;(5)對於貸款的學生,因觸犯國家法律、校紀,而被學校開除學籍、勒令退學或學生自動退學的,應由學生家長負責歸還全部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