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前身為烏蘭察布市文化市場稽查隊。
主要職責,機構規格,內設機構,人員編制,人員結構,經費來源,
主要職責
貫徹國家有關文化(文物)、廣播影視、新聞出版(著作權)等相關法律、法規,在本轄區內負責查處演出和娛樂、網咖及網際網路上網服務、電子遊戲、美術品銷售、文物經營等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相處違法安裝和設定衛星電視廣播地面接收設施、違法接收和傳送境外衛星電視節目和走私盜版影片放映行為,查處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網路出版、計算機軟體等方面的違法經營活動,查處盜版侵權行為,承擔“掃黃”、“打非”等有關工作。
機構規格
烏蘭察布市文化市場綜合執法局為市文化新聞出版廣電局所屬相當於處級事業單位。
內設機構
內設4個科級機構:綜合辦公室、法制監督科、執法一大隊(文化市場、網路市場、新聞出版市場)、執法二大隊(廣電市場、文物市場、藝術品市場)。
人員編制
核定事業編制17名。
人員結構
核定處級領導職數3名(1正2副),內設科室科級領導職數8名(4正4副)。
經費來源
經費實行全額撥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