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機構榮譽,內設機構,辦公室,政策法規科,流轉稅管理科,所得稅管理科,徵收管理科,計畫統計科,財務管理科,人事教育科,監察室,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機關黨委辦公室,稅務學會,直屬機構,稽查局,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事業單位,領導信息,
機構概況
烏蘭察布市國稅系統現有正式工作人員1001人,其中,男職工648人,女職工353人。中共黨員511人。大專以上學歷873人,占總人數的87.2%。
截止2008年12月底,全市國稅系統共管理納稅戶21103戶,其中:企業2695戶,個體15804戶。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849戶,占企業總戶2695戶的31.5%,承擔著90%以上的稅收收入任務。
全市主要稅源來自電力、商業、高耗能、建材、鐵礦石和銅金粉開採、農副食品加工六大行業,2008年,增消“兩稅”收入占全市稅收總量的88.41%。全市年納稅額達50萬元以上的重點企業共有190戶,入庫稅金占全市“兩稅”入庫總額78%,其中,增消“兩稅”年納稅額達500萬元以上重點企業35戶,占全市增消“兩稅”總入庫的53.35%。
從1995年到2008年,全市國稅系統累計組織稅收收入103.7 億元,全系統已連續 14年超額完成了各項稅收任務。全市1994年“兩稅”基數為13594萬元,2008年底增消“兩稅”累計完成204658萬元,比1994年“兩稅”基數增加了191064 萬元,年均增加9220萬元,年均增速21.4 %。2003完成稅收突破5億元, 2005年突破10億元, 2007年突破20億元。 2008年截止12月底,全市國稅系統累計組織入庫各項稅收(包括車輛購置稅)231475萬元。
機構榮譽
全系統湧現出一大批被國家、國家稅務總局、自治區黨委、政府、自治區國稅局和市委政府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單位和個人共獲獎40多項。
主要有:連續五年被自治區國稅系統評為目標管理優勝單位,被自治區黨委政府命名為“長安杯”先進單位,全系統檔案管理達到自治區檔案管理特級水平。2002年,全系統整體進入市級文明行業,連續在全市行風評議工作中名列前茅,在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中,被視為典型單位。同時,烏蘭察布市國稅局被評為了自治區級“人民滿意執法單位”。
還有國家級榮譽: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2個。全國巾幗文明示範崗3個。全國稅務系統優秀工作者、紀檢監察先進工作者2人。全國稅務系統文明單位1個。全國青年文明號單位1個。
自治區級榮譽:全區國稅系統先進集體2個。“全區思想政治工作優秀單位”1個。自治區級文明單位標兵1個,自治區級文明單位8個。全區國稅系統黨風廉政建設和紀檢監察先進集體3個。全區巾幗文明示範崗1個。區級“青年文明號”4個。區級“視窗”規範化服務競賽優勝單位1個。區級文明行業示範點2個。全區國稅系統優秀工作者、先進個人、紀檢監察先進工作者5人。自治區“三八”紅旗手1人。全區先進青年1人。自治區“五十佳”執法衛士1人。全區民族團結先進個人1人。區級“五好家庭”1戶。
內設機構
辦公室
制定局機關和本系統的年度工作計畫及長遠發展規劃;處理局機關日常政務,起草和審核有關檔案和報告;負責綜合性會議組織、秘書事務、文電處理、文書檔案、文印、信訪、保密、調研、政務信息、稅收宣傳和外事工作;組織實施綜合行政管理信息系統;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協助局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政策法規科
負責系統內稅收執法監督、法律監督、法律服務、法律宣傳培訓和執法檢查工作;負責普法教育工作;負責執法責任追究制組織實施和考核工作;負責稅務行政複議、訴訟、聽證和賠償等涉稅法律事務;負責提交市局審理委員會審理案件的審理和複查工作;負責政策法律執行情況的反饋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本系統目標管理考核和日常監控工作;負責督查和督辦工作;負責規範性檔案的會簽把關、備案備查和配合審計、財政監督等部門的外部監督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流轉稅管理科
負責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等流轉稅的稅政業務和徵收管理。主要職責是貫徹落實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稅收政策,根據稅法規定和稅種特點,結合本市實際擬定所管稅種具體的稅收征管辦法;處理執行稅法和稅收政策中的有關事項;負責流轉稅政策調研、信息收集和業務培訓;負責增值稅企業納稅評估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政策管理;負責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管理工作;負責增值稅金稅工程的業務管理工作;負責國家進出口稅收政策及管理辦法的貫徹落實;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認定工作;負責出口退稅計畫管理;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的審核、審批;負責出口貨物退免稅電子化管理系統的推廣套用和維護工作;負責出口退稅電子信息的採集、核查、傳遞;負責電子口岸執法系統的推廣套用;組織實施出口貨物退免稅檢查和清算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所得稅管理科
負責內資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稅政業務和徵收管理;擬訂有關所得稅徵收管理的具體辦法;負責企業所得稅彙算清繳的組織、督促、指導工作,布置企業所得稅各項檢查;根據規定許可權依法受理、審批各類減免稅,督促和檢查各項政策的貫徹落實情況;履行對匯繳成員企業就地監督管理的職能;負責稅源監控和調查,及時報送稅源信息資料,分析稅源增減變化情況;制定和實施各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規範稅前扣除的有關台帳;負責所得稅政策的宣傳和調查研究;負責所得稅企業納稅評估管理工作;負責城市商業銀行、城鄉信用社的財務制度管理工作;負責國際稅收協定執行、反避稅實施、涉外稅務審計、情報交換、我國及外國居民跨國收益稅收監管等國際稅務事項管理;負責現行涉外企業所得稅稅收政策管理並對執行情況和日常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徵收管理科
組織實施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並制定綜合性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務登記等稅收資料的管理;牽頭對征管質量的綜合考核;指導個體工商戶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組織綜合徵管軟體和除涉及增值稅防偽稅控以外的稅控器具的推廣和套用工作;牽頭負責納稅評估綜合性制度、辦法的制定和組織實施工作;負責個體戶納稅評估管理工作;負責納稅服務、日常稅源基礎管理、日常管理性檢查及其綜合制度、辦法的制定;負責稅務代理工作的監督、管理、指導;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計畫統計科
負責編制、分配稅收計畫,組織並檢查稅款入庫和退庫工作;對稅收數據進行統計、核算和分析;負責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稅源和新增稅源;進行稅收能力估算和稅收巨觀分析;負責稅收票證的使用、檢查和管理;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財務管理科
負責本系統經費預算編制、執行及決算工作;負責本級機關和直屬機構財務核算工作;負責本系統基本建設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本系統政府採購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稅務制服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銀行賬戶管理工作;與人事部門和紀檢監察部門共同承擔科級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執行人事管理制度;負責機構、編制、任免、考核、錄用、調配、交流、辭退、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等人事管理工作;負責對下一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監督管理和後備人選的培養選拔工作;負責科級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本局機關幹部職工的醫療保險和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本系統能級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和基層建設;負責教育培訓管理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副科級,掛靠人事教育科)。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指導本系統離退休幹部及提前離崗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監察室
負責本系統各級國稅機關及工作人員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及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本局機關及本系統黨的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和廉政建設工作;負責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負責本級管理幹部信訪舉報、違法違紀案件和系統內重大案件查處工作;與人事部門和財務管理部門共同承擔科級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稅服務廳(車輛購置稅)
負責車輛購置稅徵收工作。
機關黨委辦公室
負責本局機關、直屬機構、事業單位的黨務、工會、共青團和婦聯工作;負責市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稅務學會
負責系統科研和學會工作。
直屬機構
稽查局
負責稽查局機關政務、事務、後勤、稽查專項經費管理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本系統的稅收檢查工作;負責對年度計畫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執行工作;負責對集寧區國家稅務局實行一級稽查;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擬定具體實施辦法;負責稅收案件舉報的受理、轉辦;對下級稅收檢查情況進行複查複審;負責與公安、檢察、審判機關協調稅務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負責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負責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內設機構6個: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一科、檢查二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級別均為正股級。
辦公室
負責檔案的收發、印鑑管理;編報工作總結、稽查報表、專項材料、編輯稽查信息、上報上周要情;負責本地區稽查工作目標考核、檔案管理、檢查證信息管理;負責對稽查專項經費的管理,負責對舉報獎勵基金的管理和發放工作;負責後勤服務和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幹部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負責紀檢監察和黨風廉政建設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選案科
負責公民舉報、有關部門轉辦、上級交辦案件的受理、分配和查處結果的反饋工作;制定稽查計畫、篩選確定稽查對象,進行案源分析和稽查結果分析;選案跟蹤調查,對本地區綜合選案工作指導管理;負責落實本地區協查系統運行的組織實施及培訓、考核、監控工作;在每月稽核期內,通過協查系統按時提取稽核系統提供的有問題專用發票信息並發出協查函;按照《增值稅專用發票協查管理辦法》(國稅發〔2002〕180號)有關規定,登記待組織協查信息,及時提交協查領導崗位審批;分檢協查系統不能自動傳遞到位而停止在本級的協查信息,安排下級協查或本級直接檢查;同時,分析造成協查系統自動傳遞障礙的原因,提出解決的措施和方案;負責監督各地個案協查,包括本級組織協查和下級自行協查的委託協查信息質量、受託回覆信息質量,可不定期地對個案監控情況進行通報;按有關案件複查的規定,對協查案件組織複查;負責相關文書的列印與歸檔工作;負責對協查各種報表進行統計分析;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檢查一科
負責對全系統除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國家稅務局外10個旗縣市國家稅務局稽查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具體安排檢查任務,對被查對象實施稽查;製作稽查工作底稿、稽查工作報告;開展調查取證和疑點問題的情況蒐集;稽查過程中實施稅收保全;開展案件分析;負責管轄地區專項檢查工作布置、指導、管理,並向上級匯報;負責管轄地區重大案件、舉報案件、協查案件的指導管理並負責向上級匯報;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檢查二科
負責對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國家稅務局實行一級稽查。具體安排檢查任務,對被查對象實施稽查;製作稽查工作底稿、稽查工作報告;開展調查取證和疑點問題的情況蒐集;稽查過程中實施稅收保全;開展案件分析;負責本地區專項檢查工作布置、指導、管理,並向上級匯報;負責本地區重大案件、舉報案件、協查案件的指導管理並負責向上級匯報;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案件審理科
負責對稽查報告及有關資料、證據進行案卷審閱;負責對一般性案件的審理和重大稅務案件的組織會審工作;製作《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稽查結論》審理報告;負責對觸犯刑律的稅務案件向法務部門移送事宜;負責對稅務文書和稽查檔案的立卷管理;負責對本地區審理工作的指導管理;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案件執行科
負責送達《稅務處理決定書》和《稅務稽查結論》及相關的對外文書,並監督被查對象執行處理決定情況;負責組織稽查查補稅款、滯納金、罰款的入庫及同國庫的對賬工作;實施暫停支付存款、扣押、查封貨物以及扣繳稅收等措施;負責搞好與公、檢、法等法務部門的工作協調和配合;負責製作執行報告,並及時反饋執行信息;對本地區稽查執行工作的指導管理;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事業單位
(1)信息中心
組織稅收管理、綜合行政管理等信息系統建設;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建立、管理和維護計算機網路與涉稅信息等綜合資料庫;參與組織套用軟體開發和稅控器具的推廣、套用及技術培訓工作;負責計算機設備的維修、維護、調配管理;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機關服務中心
擬訂局機關後勤服務和行政事務的規章制度及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後勤服務的組織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辦公物品的採購、保管、分配和維修工作;負責局機關綜合治理和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局機關接待工作;負責局機關物業管理和衛生等工作;負責局機關固定資產管理工作;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票證中心
負責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內部管理工作和
普通發票的內外部管理工作;負責對發票印刷企業的監管;負責企業街頭髮票印製的審批;負責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領導信息
黨組書記、局長霍文剛
1985.09—1989.07 武漢大學哲學系 學生
1989.07—1995.11 內蒙古日報社 助理編輯
1995.11—1996.09 內蒙古國家稅務局科研所幹部
1996.09—1999.10 內蒙古國家稅務局科研所副主任科員
1999.10—2001.04 內蒙古國家稅務局科研所主任科員
2001.04—2002.09 內蒙古國家稅務局辦公室主任科員
2002.09—2006.03 內蒙古國家稅務局辦公室副主任
2006.03—2010.01 內蒙古國家稅務局辦公室主任
2010.01至今 烏蘭察布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職責:主持全面工作
黨組成員、副局長 郭樹安
1990.01-1992.02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稅務處科員
1986.08-1990.01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稅務處幹部
1992.02-1994.10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稅務局副主任
1994.10-1997.07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國家稅務局主任
1997.07—2001.06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紀檢組長
2001.06-至今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分管辦公室、財務管理科、機關服務中心、稅務學會。
黨組成員、副局長 趙文有
1975.02-1978.09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卓資縣麻蓋圖鄉教師
1978.09-1980.07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師範學校學生
1980.09-1984.09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師範卓資分校團總支書記
1984.09-1986.12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卓資縣統戰部幹部
1986.12-1989.05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卓資縣福生莊鄉幹事
1989.05-1994.04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卓資縣福生莊鄉正科級
1994.04-1995.08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卓資縣財政稅務局局長
1995.08-2000.12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卓資縣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0.12-2001.06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2001.06-2006.08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紀檢組長
2006.08-至今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分管流轉稅管理科、所得稅管理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 馬麗
1982.08-1990.01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稅務處幹部
1990.01-1993.04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稅務處科員
1993.04-1994.10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稅務局副科長
1994.10-2000.12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國家稅務局科長
2000.12-2006.05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2006.05-至今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分管計畫統計科、人事教育科、離退休幹部管理辦公室、辦稅服務廳。
黨組成員、副局長王永明
1982.07 參加稅務工作在呼和浩特市郊區稅務局工作
1982.11—1987.10 呼和浩特市郊區稅務局任專管員
1987.10—1992.01 呼和浩特市郊區稅務局第一稅務所副所長、所長
1992.02—1994.10 呼和浩特市郊區稅務局副局長
1994.10—1997.10 呼和浩特市郊區國家稅務局副局長
1997.10—1999.03 呼和浩特市郊區國家稅務局局長
1999.03—2000.12 呼和浩特市新城區國家稅務局局長
2001.01—2005.03 呼和浩特經濟技術開發區國家稅務局局長(副處級單位)
2006.03—2010.01 內蒙古自治區國稅局呼和浩特培訓中心主任(區局分支機構副處級單位)
2010.01—至今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職責: 分管計畫統計科
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楊有為
1986.07-1987.02 內蒙古伊克昭盟杭錦旗百貨公司
1987.02-1994.08 內蒙古伊克昭盟杭錦旗稅務局專管員、股長
1994.08-1999.03 內蒙古伊克昭盟杭錦旗國家稅務局副局長
1999.03-2001.02 內蒙古伊克昭盟國家稅務局思想政治科科長
2001.02-2001.09 內蒙古伊克昭盟國家稅務局辦公室主任
2001.09-2006.02 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國家稅務局辦公室主任
2006.02-2006.08 內蒙古鄂爾多斯市國家稅務局人事教育科科長
2006.08-至今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紀檢組長
職責:分管監察室、機關黨委辦公室、工會。
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安喜龍
1981.08-1982.12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豐鎮縣稅務局幹部
1982.12-1987.08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稅務局幹部
1987.08-1993.03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稅務局副科長
1993.03-1995.03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稅務局直屬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95.03-1997.10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國家稅務局直屬徵收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
1997.10-1999.03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集寧區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正科級)
1999.03-2001.06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察右中旗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1.06-至今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經濟師
職責:分管徵收管理科、票證中心。
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雷有平
1987.08-1992.10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察右前旗稅務局幹部
1992.10-1994.09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察右前旗稅務局科員
1994.09-1995.01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察右前旗國家稅務局股長
1995.01-1999.03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察右前旗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1999.03-2006.08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察右前旗國家稅務局黨組書記、局長
2006.08-至今 內蒙古烏蘭察布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總會計師
職責:分管稽查局、政策法規科
黨組成員、副局長 齊德華
1984.07—1996.03 內蒙古大學蒙古語文研究所
1996.03—1998.10 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信息中心
1998.10—2001.07 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信息中心主任工程師(副處級)
2001.07—2007.11 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信息中心副主任
2007.11—至今 內蒙古自治區國家稅務局信息中心副主任、內蒙古
烏蘭察布市國家稅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掛職鍛鍊)
職責:分管信息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