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蘭察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烏蘭察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是進行工程建設招投標、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產資源採礦權出讓、國有資產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綜合性交易平台。內設綜合部、建設工程部、土地礦產交易部、產權交易部和政府採購中心五個個正科級機構。

機構簡介,機構職責,

機構簡介

烏蘭察布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成立於2012年底,是市政府設立的集中進行交易活動的有形市場,在市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管理委員會辦公室的統一領導下工作,按照市場機制依法辦理公共資源交易活動並由相關部門依法實施監督的執行辦事機構。是我市進行工程建設招投標、國有土地使用權和礦產資源採礦權出讓、國有資產產權交易、政府採購等各類公共資源交易活動的綜合性交易平台。內設綜合部、建設工程部、土地礦產交易部、產權交易部和政府採購中心五個個正科級機構。

機構職責

綜合部主要工作職責是協助中心領導處理日常工作,做好印章的使用、存放管理工作;牽頭制定中心內部有關規章制度和工作流程,協助領導進行目標管理、財務管理、固定資產管理和績效考核;合理安排項目開標、評標的場地及評審專家的工作;承擔中心信息化建設和日常基本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維護和管理中心網站和電子交易平台;承擔重要工作的協調督辦和優質服務的考核工作,承擔人事、培訓、宣傳、會務、文秘、信息、計生、保密、保衛、政務公開、檔案管理、後勤保障、考核等日常工作。建設工程部主要工作職責是依據國家、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制定建設工程招投標規章制度;完善建設工程招投標程式,規範交易行為;組織項目進行開標、評標,收集整理招投標資料,集中歸檔;為進場交易各方提供法律、法規等諮詢服務;積極開展電子招投標工作,實現網上資源共享。土地礦產交易部主要工作職責是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土地礦產交易操作規程;對參與招標、拍賣、掛牌的投標人或競買人資格進行審查,對所提供的資料進行核驗,並做好保密工作;按照操作規程組織實施土地礦產出讓、轉讓的招標、拍賣、掛牌交易工作,對土地礦產交易行為進行跟蹤服務;負責按照規定在指定媒體上發布交易信息;負責收集、整理、上報交易信息,協助調查交易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產權交易部主要工作職責是負責執行有關產權交易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定產權交易操作規程;負責發布產權交易信息,對進場交易主體的資格、交易檔案材料進行審查;負責產權交易項目的報名登記和資質審查,做好保密工作,並在指定媒體上發布交易公告信息;負責產權交易項目操作過程中的招標、拍賣、掛牌活動,並提供服務;負責產權交易信息收集、統計、上報、歸檔等工作。政府採購中心主要工作職責是受市直各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的委託或財政等監督管理部門的批准、組織實施採購;組織制定採購方案,負責政府採購諮詢專家的篩選;及時發布採購信息,參與資格審核,對評審專家的抽取和評審活動現場進行監督管理;組織開標評標和採購談判等採購活動;公布中標結果;草擬政府採購契約並參與組織簽訂,督促契約履行,參與項目驗收;負責組織開展政府採購宣傳及業務培訓,指導旗縣市區政府採購執行工作;負責開展政府採購信息統計和有關檔案的歸集、整理等其他政府採購管理事項;負責公共資源交易平台管理執行部門規範和管理代理機構進場交易活動;負責協助採購人和監督管理部門處理詢問和質疑,獨立承擔採購活動中的相關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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