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蘇市離婚登記,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定書。
基本介紹
- 辦理程式:初審→受理→審查→登記(發證)
- 辦理部門:市民政局婚姻登記管理處
- 地址:老社保局三樓
- 收費標準:9元/每對(離婚證)
- 服務電話:0992-8532553
申請條件,所需證件,
申請條件
申請離婚登記的條件:
(1)雙方或一方常住戶口在本市的居民;
(2)要求離婚的夫妻雙方共同到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
(3)雙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4)當事人持有離婚協定書,協定書中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5)當事人持有內地婚姻登記機關或者中國駐外使(領)館頒發的結婚證。
所需證件
所需要的證件:
內地居民辦理離婚登記應當提交本人的常住戶口簿和居民身份證、結婚證、離婚協定書。
居民身份證與常住戶口簿上的姓名、性別、出生日期應當一致;不一致的,當事人應當先到戶籍部門更正。居民身份證或者,如常住戶口丟失,當事人應當先到公安戶籍管理部門補辦證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