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當區委統戰部

1958 年 2 月 24 日,烏當成立縣級建制行政區,當時中共烏當區委沒有設立統一戰線組織機構,全區統戰工作由區委宣傳部兼管直到 1980 年底。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當區委統戰部
  • 成立時間:1958 年 2 月 24 日
  • 所屬地區:烏當區
  • 內設機構:辦公室等
部門歷史介紹,部門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及職責,

部門歷史介紹

1981 年 9 月 7 日,根據(烏當)區乾任字,<1981>10 號檔案通知精神,由一名區委副書記兼任統戰部長,主抓全區統戰工作。1981 年 12 月 28 日,中共貴陽烏當區委統一戰線工作部正式成立。(以下簡稱烏當區委統戰部),第一任部長由區委副書記兼。1996 年 4 月 17日,中共烏當區委統戰線工作領導小組成立。
烏當區委統戰部成立後,主要工作對象區級各民主黨派黨外知識分子無黨派人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人士、港、澳台胞台屬,歸僑僑眷等方面的人士。截止 2004 年底全區從事統戰工作幹部有 150 人(含專兼職)。
自 1982 年初,統戰部根據區委的安排,成立政協烏當區第一屆委員會籌備領導小組,安排部署區政協第一屆委員會議,並安排 3 名黨外人士為副主席人選,截止 2004 年底,全區共有 23 名黨外人士分別擔任區人大副主任,人民政府副區長和區政協副主席縣級領導職務。17 名少數民族幹部擔任縣級領導。
1993 年 9 月,中共烏當區委台灣工作辦公室與烏當區人民政府台灣工作事務辦公室合併,成立烏當區對台工作辦公室,該辦公室設立在區委統戰部,其整個業務工作由區委統戰部全面負責組織開展。
統戰部成立後,積極配合區委政策落實辦公室,組織開展對原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右派分子”、“ 四清”和“文化大革命”被錯誤處理的人員進行改正,落實和安置。在這一階段中,通過全面複查,進行改正、落實安置了 65 名“右派分子”,對在 “文化大革命”期間錯誤處理的 20 人給予了平反,恢復了名譽,為 11 名原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落實了政策,頒發了證書。
根據市、區委的安排部署,區委統戰部從 1982 年初,配合市級民主黨派組織發展黨派成員、先後建立區級民主黨派組織機構,到 2004 年底,我區已分別建立民革、民建、民盟,民進,農工、九三學社烏當支部(支社),民建烏當總支委員會(下設四個支部),我區致公黨已有 3 名成員,但尚未建立組織機構,隸屬致公黨貴陽市支部領導。目前,全區共有民主黨派成員 250人。
在抓好對全區非公有制經濟建設中,區委決定組建工商聯黨組, 1987 年工商聯黨組成立,黨組書記由統戰部一名副部長擔任。在全面貫徹黨的宗教政策工作中,統戰部支持配合區民宗局全面完成了宗教兩級管理責任制和三級管理網路。 2000 年 6 月建立烏當區天主教愛國會。
烏當區委統戰部從2001年- 2003年,連續三年獲省委統戰部先進單位獎,2001年- 2006年又連續七年獲市委統戰部先進單位稱號。本部現有幹部職工(在職)8人,其中正職領導 1 人、副職領導 2 人、副主任科員 2 人、行政 2 人、駕駛員 1 人。辦公室住地已於 2003 年 2 月從原新添寨環溪路搬遷到新添寨燕子沖區行政中心。

部門主要職責

(一) 貫徹執行中央、省委、市委和區委關於統一戰線的方針和政策,負責開展統一戰線理論、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工作,組織統戰工作的調查研究;及時向區委匯報我區統戰工作的動態和情況,提出開展我區統戰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二) 負責聯繫我區各民主黨派代表人士,及時通報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貫徹執行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方針、政策;發揮民主黨派參政議政和民主監督的作用;組織民主黨派圍繞我區中心工作開展專題調研,鼓勵、支持各民主黨派廣泛開展科技諮詢、智力支邊、引進資金技術人才等工作,為我區經濟建設服務;指導全區各民主黨派加強自身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培養選拔民主黨派成員擔任各級人大、政協、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司法機關的領導職務。指導和協助我區基層民主黨派組織按期做好換屆工作和向其上級機關推薦和考察領導人選的工作。
(三) 負責協調、檢查、落實有關民族和宗教工作的重大方針政策,向區委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推薦工作,聯繫少數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士。
(四) 負責開展我區的海外統戰和對台事務工作;認真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對台、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對外宣傳和接待工作;加強與台胞台屬和歸僑僑眷的聯繫,切實搞好服務工作,及時處理台胞僑胞的投訴,維護歸僑僑眷及台胞的合法權益,為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多做工作。
(五) 調查、研究並反映我區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情況,加強與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聯繫,做好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思想政治工作;促進區級領導幹部與非公有制經濟代表人士的聯繫;配合有關部門,認真抓好在民營企業中建立黨、團、工會等組織工作。
(六) 調查了解並掌握我區黨外知識分子的情況,反映他們的意見和建議,提出加強知識分子工作方面的政策性建議,聯繫並培養黨外知識分子中的代表人物。
(七) 會同有關部門抓好黨外幹部的培養、選拔、推薦和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建立健全黨外後備幹部檔案,做好我區黨外人士的政治安排。
(八) 負責指導鄉鎮(街道)的統戰工作;抓好統戰“兩支”幹部的隊伍建設和培訓;協調區政府有關部門的統戰工作,聯繫指導區民族宗教事務局、區工商聯、區僑聯的工作。
(九) 承辦區委和上級黨委統戰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內設機構及職責

(一) 辦公室
負責本部的內外聯繫協調工作,保證機關業務和行政工作的正常運轉;負責機關文秘、保密、檔案、財務、人事勞資、信訪接待、公產管理、後勤服務、計畫生育、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離退休人員管理服務,做好機關各類會議的會務督辦和目標管理工作;負責搞好統戰工作的調查研究工作、辦好《統戰簡訊》等。
(二) 業務科(對台辦)
負責民主黨派、民族宗教、港澳及海外統一戰線、經濟領域的統一戰線、黨外知識分子以及黨外人士的培養、選拔、安排和使用等業務工作;對口聯繫市委統戰部的一處、二處、三處、幹部處的工作。負責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對台工作的方針、政策,做好對台宣傳工作;加強與台胞台屬的聯繫,切實搞好服務工作,及時處理台胞的投訴,維護台胞的合法權益,促進祖國和平統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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