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內設機構,
主要職責
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等法律法規,負責全市防洪工作的指揮協調和日常防汛工作。
業務範圍:針對我市每年黃河凌汛、伏汛、山洪等自然洪澇災害,有組織有計畫的協調有關部門開展防汛工作。大力宣傳提高民眾防災減災意識。完善防洪工程和非工程措施。掌握洪水規律和信息。制定防禦不同類型洪水的預案,研究洪水調度和防汛搶險的最優方案。探討和研究防汛信息化建設。總結防汛經驗,並提出防汛工作的重點。
內設機構
單位性質是全額撥款,人員編制、領導職數和人員崗位結構分別是:人員編制6名,科級正職1名,人員崗位結構核定行政管理人員5名,工勤人員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