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地方稅務局

烏海市地方稅務局

烏海市地方稅務局是烏海市進行稅務收取的機關部門,職工平均年齡42歲,是一支年輕奮發、團結協作、敢於拼搏、務實創新的幹部隊伍。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海市地方稅務局
  • 平均年齡:37歲
  • 下設稅務所:25個
  • 財稅所:7個
  • 所屬區域:烏海市
  • 作用:烏海市稅務收取
  • 所在國家:中華人民共和國
機構概況,主要職責,機構設定,

機構概況

1994年,是中國全面實行分稅制改革的第一年。為適應財稅體制改革的需要,當年7月,經自治區地稅局、烏海市委組織部雙重考核,烏海市地稅局正式成立。成立之初,共設立10個內設機構,下轄4個基層征管局,11個稅務所,共有稅乾184人。經過20年來多次人事機構改革和稅制改革後,市局機關現設辦公室等12個職能科室以及培訓中心、信息中心2個事業單位和國際稅收研究會、地方稅務學會2個社會團體,並有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分局、稅務稽查分局、直屬徵收管理分局、經濟技術開發區地稅局、海南西來峰工業區分局、烏達工業園區分局等6個派出機構。下轄海勃灣區地稅局、海南區地稅局、烏達區地稅局等三個基層征管局,各派出機構和基層征管局共下設25個稅務所,7個財稅所。所屬征管局和派出機構中,直屬征管分局負責全市範圍內大中型企業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海勃灣、海南、烏達三個征管局按行政區劃設定,分別負責市屬三區內地方稅費的徵收管理工作,兩個工業園區局分別負責所在園區的稅費徵收管理工作,2009年底根據實際征管需要新成立了經濟技術開發區地稅局,負責海勃灣行政區域內包蘭鐵路以西,雙擁街以北範圍內的稅收工作。

主要職責

烏海市地稅局承擔著對本地所屬行政區域內的營業稅、城建稅、資源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產稅、車船稅、土地使用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契稅、印花稅、菸葉稅以及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費、養老保險費、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工會經費、文化事業建設費、水利建設基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煤炭價格調節基金等稅費種類進行徵收管理。目前,全系統在崗正式職工334人,本科及以上學歷273人,另有協稅員59人,平均年齡42歲,是一支年輕奮發、團結協作、敢於拼搏、務實創新的幹部隊伍。我局在自治區地稅局和烏海市委、政府的正確領導下,奉獻青春,拋灑汗水,團結務實,辛勤工作,為烏海地稅事業的跨越前行,為地方經濟社會的又好又快發展作出了巨大貢獻。

機構設定

1.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處理機關日常工作,協調機關政務工作;負責會議的組織、綜合性材料的起草、檔案審核、機關文秘檔案、機要保密、綜合調研、督察、信息、宣傳工作;負責機關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機關財務工作;負責機關後勤保障管理工作。
2.人事科
負責本系統人事管理、機構編制、勞動工資、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局機關和各基層征管局科級幹部的考核、任免工作;負責基層征管局股級幹部的任免審批工作;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信息化管理和人事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基層征管局領導班子實績考核工作;負責本系統公務員管理和局機關公務員年度考核工作。
3.財務裝備科
負責本系統經費、財務、裝備管理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和財務監督審計工作。
4.監察室
負責全系統的行政監察工作;負責調查全系統及其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對所調查案件提出處理意見,受理監察對象不服政紀處分的申訴,受理個人或單位對監察對象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宣傳行政監察方針、政策,教育工作人員遵紀守法、為政清廉;對忠於職守、勤政廉潔、政績突出的工作人員提出表彰獎勵建議;指導所屬基層征管局的行政監察工作;負責本系統財務內審和有關的幹部離任審計工作。
5.宣傳教育科
按照管理許可權制定本系統幹部職工教育培訓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評選先進和表彰工作;負責本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精神文明規劃及局機關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本系統政治、業務學習規劃及局機關學習組織工作;負責稅收宣傳月集中宣傳工作。
6.機關黨委
負責地稅企業文化建設各項牽頭組織工作,負責市局黨組(中心組)學習工作,負責局機關黨員、團員、工會職工、婦女及計畫生育工作,負責局機關全體黨員思想政治工作及黨組織關係管理工作,承辦市局黨組交辦的各項工作。
7.稅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執行;研究制定有關稅收征管制度和辦法;負責稅務登記和稅收資料的管理;負責協稅護稅工作;負責普通發票的管理;指導個體稅收和集貿市場的稅收征管;受理納稅人提出的各項稅務申請;負責稅收征管改革和信息化建設。
8.稅政管理科
負責各項地方性稅收的稅政業務;貫徹執行各項地方性稅收法規、規章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制定各項落實地方性稅收政策法制的具體實施辦法;負責調查處理各項地方性稅收政策執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負責本系統稅收業務的協調;負責稅政管理調查研究工作。
9.法制科
負責組織實施對稅收法律、法規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負責稅務行政處罰聽證、行政複議和訴訟工作,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答覆;負責各項法律事務。
10.計畫會計統計徵收科
負責地方稅稅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監控管理重點稅源;編制、分配地方稅收計畫;組織地方稅收和社保費解繳入庫工作;負責稅收和社保費票證管理、納稅申報管理;負責地方稅收統計、分析工作;負責對統計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監督。
11.社會保險費徵收管理科
負責社會保險費的計畫分配、征繳管理、統計分析和各項征管制度和辦法的制定;負責社保費徵收專項宣傳;負責社保費費源資料的調查和測算;負責編制社保費報表;負責貫徹執行各項社保費的法規、規章和政策措施並解決在執行過程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征繳過程中與財政、勞動、金融等部門協調配合。
12.信息中心
收集管理全市地方稅務系統信息及有關技術檔案資料;承擔全市地方稅務系統信息網路的維護、套用及軟體的開發套用等工作。
13.培訓中心
負責全市地方稅務系統科級以下公務員培訓工作,與國際稅收研究會一起,兼管稅收科研等事務。
14.國際稅收研究會
聯繫和組織稅務界、財政界、經濟界、學術界等開展對國際稅收理論、政策、制度及管理問題的研究,探索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稅收理論,積極地同外省區稅收研究機構建立聯繫,逐步開展地區城市間的學術交流活動,總結交流經驗,組織評審稅收學術研究成果。
15.地方稅務學會
組織和聯繫地方稅務、財政、經濟、教育和學術界開展相關地方稅收政策、理論、制度和管理方式的研究和探討,研究探索地方稅收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與國內各有關學會、協會的協作和交流,總結交流地方稅收管理的經驗,組織評議全市地方稅收學術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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