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閒置土地處置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公布實施自治區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內政辦發〔2011〕143號)的有關規定,決定收回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用地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海市人民政府關於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的通告
- 發布單位:烏海市人民政府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閒置土地處置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公布實施自治區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的通知》(內政辦發〔2011〕143號)的有關規定,決定收回污水處理廠擴建項目用地範圍內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閒置土地處置辦法》、《內蒙古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公布實施自治區征地統一年產值標準和征地區片綜合地價...
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是指當出現某種法律事實時,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經批准後依法收回用地單位或者個人使用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土地管理法》第58條規定,為實施城市規划進行舊城區改建,需要調整使用土地的,有關人民政府...
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是指需調整使用土地的,要對土地使用權人應當適當給予補償有償收回土地使用權分兩種類型,一是有償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還有有償收回集體土地使用權。類型和依據 有償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 《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
市、區人民政府自然資源、工業和信息化等相關部門,應當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內蒙古烏海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協助市、區人民政府生態環境、自然資源、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做好工業用地的土地徵收、企業...
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 關於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閒置國有土地處置實施辦法》的通知 內政發〔2014〕46號 2014年4月25日 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區各委、辦、廳、局,各大企業、事業單位:現將《內蒙古自治區閒置國有土地處置實施...
《土地法》關於國有土地使用權收回的規定:第五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關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報經原批准用地的人民政府或者有批准權的人民政府批准,可以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一)為公共利益需要使用土地的;(二)為實施...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47號》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76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依法對原土地使用權人...
烏海市國土資源局是烏海市人民政府負責全市國土資源工作的職能部門。歷史沿革 烏海市國土資源局是根據中央機構改革精神,於二00一年十一月由原來的烏海市土地局、烏海市礦產資源管理局合併重新組建的,是烏海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正縣級)...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210號,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245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
(6)土地使用權登記。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負責對土地使用權的出讓、轉讓、出租、抵押、終止及有關的地上建築物、其他附著物進行登記和監督檢查。2.外商投資開發經營土地管理 外商投資開發經營土地,是指外商在取得國有土地使用...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規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支管理的通知國辦發 編輯 語音 國辦發〔2006〕100號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委、各直屬機構:我國是一個人多地少的開發中國家,加強土地管理,嚴格保護耕地,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45號,南京市人民政府發布的檔案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74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拆遷實施單位...
《收回土地使用權公告[2013]1146號》是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發布的公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經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寧政國土批[2013]175號),決定依法收回下列地塊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由...
國有建設用地供應,除涉及國家安全和保密要求外,都必須向社會公開。商業性房地產開發用地和其他土地供應計畫公布後同一地塊有兩個以上意向用地者的,都必須由市、縣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以招標、拍賣方式提供,國有土地使用權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