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法宣言

烏法宣言

《烏法宣言》為在俄羅斯烏法舉行的金磚國家領導人第7次會晤及上海合作組織會議上,與會各方發表的涵蓋政治、經濟和金融領域的宣言。《烏法宣言》提出:金磚國家將加強努力確保和平與安全,同時提高自身在國際事務中所起的作用;支持俄羅斯於2015年1月和4月組織的兩輪敘利亞各方磋商;一致反對歪曲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果並對聯合國大會通過的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七十周年的決議表示歡迎;譴責違反國際法單方面地對其他國家進行武裝干涉和經濟制裁;金磚國家組建的新開發銀行將於2016年初確定初始投資項目;呼籲世界主要經濟體就降低儲備貨幣發行國家的貨幣政策風險展開對話;金磚國家將研究進一步推廣使用本幣結算可能。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法宣言
  • 發布時間:2015年7月
  • 發布方金磚國家,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
  • 發布地點烏法
時代背景,宣言內容,上合組織,金磚國家,

時代背景

金磚國家領導人第7次會晤在俄羅斯烏法舉行。期間,與會各方發表了此前外界廣泛關注的《烏法宣言》。《宣言》強調,金磚國家未來將提高自身在國際事務中所起的作用。
在政治領域,《宣言》強調,未來將爭取提高金磚國家在國際事務中所起的作用。金磚國家表示將“將加強努力確保和平與安全,同時提高自身在國際事務中所起的作用”。
《宣言》稱,金磚國家對俄羅斯於2015年1月和4月組織的兩輪敘利亞各方磋商表示支持。
金磚國家在《宣言》中一致反對歪曲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果並對聯合國大會此前通過的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七十周年的決議表示歡迎。
《宣言》譴責了違反國際法單方面地對其他國家進行武裝干涉和經濟制裁,稱“沒有一個國家可以以犧牲其他國家安全為代價來換取自身的安全”。
《宣言》中確定,金磚國家第八次峰會將於2016年在印度舉行。
在經濟和金融領域,《宣言》稱,由金磚國家組建的新開發銀行將於2016年初確定一系列初始投資項目。對於具體投資項目,《宣言》表示,願意聽取包括亞洲基礎設施投資銀行在內的現有及新建金融機構的意見。
《宣言》呼籲世界主要經濟體在二十國集團框架下就降低儲備貨幣發行國家的貨幣政策風險展開對話。“重點是加強在貨幣互換等機制幫助下的國際金融合作的基礎,目的是降低儲備貨幣發行國貨幣政策方向不同帶來的負面影響”。
2010年,二十國集團對國際貨幣基金組織作出了有利於開發中國家的改革。但至今美國國會沒有批准改革方案。《宣言》對此表示了失望,稱“美方破壞了其他國家對該基金的信任,也損害其合法性”。《宣言》預計,美國將於2015年9月中旬批准2010年改革計畫。
《宣言》稱,金磚國家將研究進一步推廣使用本幣結算的可能。

宣言內容

上合組織

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元首烏法宣言
上海合作組織(以下簡稱上合組織或本組織)成員國元首2015年7月9日至10日在烏法舉行會議,發表聲明如下:
上合組織遵循本組織《憲章》和《長期睦鄰友好合作條約》,以及本組織框架下通過的其他國際條約與檔案的規定,已成為加強成員國相互理解、真誠對話和平等夥伴關係的堅實平台。本組織逐漸成為現代國家關係體系富有影響力的參與者,為維護地區安全與穩定作出重要貢獻。
成員國指出,上合組織在經濟全球化和世界多極化為特點的國際關係複雜演變中向前發展,同時國際安全面臨的挑戰與威脅不斷增加,各地區的不確定和不穩定因素上升。
元首們對國際恐怖主義和極端主義蔓延、各種恐怖組織合流表示嚴重關切,支持國際社會根據聯合國安理會決議加強打擊恐怖主義。
在此情況下,成員國的優先任務是,以《上合組織至2025年發展戰略》為基礎完善工作,共同努力打擊地區和全球性安全威脅,深化經濟和人文合作。
成員國相信,吸收新成員、繼續深化與觀察員國和對話夥伴的合作對本組織發展意義重大,有助於提升本組織潛力。鑒此,成員國對通過關於啟動接收印度、巴基斯坦加入上合組織程式,以及給予白俄羅斯共和國觀察員地位,給予亞塞拜然共和國、亞美尼亞共和國、高棉王國和尼泊爾聯邦民主共和國對話夥伴地位的決議表示滿意。
成員國指出,2015年是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周年,也是聯合國成立70周年。這些事件是全人類的共同財富,對於團結國際社會共同應對全球挑戰與威脅至關重要。成員國支持聯合國和上合組織成員國倡議舉辦相關紀念活動。
成員國呼籲在平等和共同安全、兼顧相互利益和法治等原則基礎上,鞏固第二次世界大戰後形成的全球治理機制,首先是聯合國體系。
成員國重申恪守《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以及公認的國際法準則,特別是維護和平與安全,發展國家間合作,獨立,平等,自主選擇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發展道路的權利,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邊界不可侵犯,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和平解決爭端,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等準則。
成員國支持維護聯合國安理會在《聯合國憲章》規定的國際和平與安全保障體系中的關鍵地位。成員國認為,聯合國安理會改革應增加其代表性和效率,通過最廣泛協商,尋求“一攬子”解決方案,以維護會員國團結,不應人為設定時間表,強行推動尚未獲得會員國廣泛支持的方案。
成員國一貫主張嚴格遵守《不擴散核武器條約》,全面、平衡推進條約確立的宗旨和目標,強化核不擴散體系,在各國同等安全和共同安全的條件下推動核裁軍進程,促進在和平利用核能方面開展平等互利的國際合作。
成員國認為,《中亞無核武器區條約》議定書儘快對各方生效,將為維護地區安全、鞏固全球核不擴散體系作出重要貢獻。
成員國堅信,個別國家或國家集團單方面無限制地加強反導系統將損害國際安全,破壞國際安全環境。成員國認為,維護共同安全的問題應由所有當事國參與,通過政治外交手段解決。一國安全不應以犧牲他國安全為代價。
成員國指出,防止外空武器化對確保平等和共同安全、維護全球穩定十分重要,支持採取切實措施防止外空軍備競賽,制定禁止在外空放置武器的國際協定是主要措施。
成員國將共同努力應對傳統與非傳統安全挑戰與威脅,加強對話合作,維護綜合安全,首先是打擊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非法販運麻醉藥品、精神藥物及易製毒化學品、跨國有組織犯罪,鞏固國際信息安全,應對緊急事態。
成員國支持進一步加強上合組織地區反恐怖機構在打擊恐怖主義、極端主義和分裂主義方面的工作。
為完成上述任務,成員國將在雙邊和多邊基礎上同有關國家、地區和國際組織,包括聯合國相關機構以及其他機制繼續開展合作。
成員國將擴大信息交流,加強司法鑑定領域的協作,採取包括預防、發現、消除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的聯合應急行動在內的協調措施,深化在追查、逮捕、引渡與移管從事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被判刑人員方面的協作。
成員國指出,深化合作加強外部邊界安全,有效打擊毒品和武器走私、販賣人口,防止恐怖組織人員和極端分裂分子滲透十分重要。為此,成員國歡迎簽署《上合組織成員國邊防合作協定》。
成員國將共同積極努力,在合作、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不干涉內政原則基礎上建立和平、安全、開放、合作的網路空間。為此,成員國將繼續在構建信息安全綜合保障體系方面加強合作,對利用信息通信網路傳播恐怖主義、分裂主義、極端主義等極端思想予以有力打擊。
成員國支持在信息領域制定全面的國家行為規則、原則和準則,認為以上合組織成員國名義於2015年1月將《信息安全國際行為準則》修訂稿作為聯合國正式檔案散發是朝此方向邁出的重要一步。
成員國將努力防止極端思想擴散,特別是在青年中的擴散,努力預防宗教極端主義、排斥其他民族和種族、排外和激進思想。在開展司法鑑定等執法機關協作的同時,將特別重視發揮教育和科研機構、媒體、社會和宗教團體、非政府組織及實業界潛力。
成員國支持在司法、民事和刑事司法協助方面進一步加強合作。
成員國認為,必須在嚴格遵守公認的國際法準則和原則基礎上採取政治外交手段解決各類地區衝突。
成員國主張各方在全面和無條件履行2015年2月12日明斯克協定基礎上儘快在烏克蘭恢復和平。
成員國支持阿富汗政府和人民為實現國家和平、穩定、中立、繁榮,免受恐怖主義、極端主義、毒品犯罪威脅所作努力,承認聯合國在解決阿富汗問題上的核心作用。
成員國歡迎阿拉伯世界國家和人民在兼顧各國歷史和文明特性的條件下,追求改善生活、獲得廣泛政治和社會經濟權利的願望。西亞北非地區政治危機應在尊重相互利益、國際法準則和原則至上、沒有外部干涉的基礎上解決。
成員國高度評價伊朗伊斯蘭共和國與“六國”在歐盟參與下為達成解決伊朗核問題的全面協定所作的努力,認為這有助於維護國際核不擴散體系,鞏固地區和平與穩定。
成員國指出,各種挑戰不斷增多使全球經濟邁入持續平衡發展軌道步履維艱。鑒此,成員國認為,加強經濟合作和分享有效克服經濟危機經驗,在糧農等生產領域使用創新技術十分重要。
成員國主張開展廣泛國際合作,在保障所有國家平等、無歧視地享受經濟全球化成果的基礎上,消除各國間的技術和社會經濟差距。成員國認為,未經聯合國安理會授權將經濟制裁作為對國家的施壓工具是不能接受的。
成員國重申,有必要採取共同措施,保障上合組織成員國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促進經貿和投資活動,發展高科技領域合作,推進工業各部門現代化,完善交通物流、信息通訊等基礎設施,提高經濟競爭力以及成員國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
成員國將就成立上合組織開發銀行和發展基金(專門賬戶)繼續工作,以促進本地區貿易和投資聯繫。
成員國將加快履行2014年9月12日在杜尚別簽署的《上合組織成員國政府間國際道路運輸便利化協定》生效程式。
成員國支持中華人民共和國關於建設絲綢之路經濟帶的倡議,認為上合組織成員國相關主管部門開展相互磋商和信息交流具有重要意義。
成員國將繼續加強海關、交通、能源、工業、電信、農業、科技、環保和衛生防疫等領域多邊合作,繼續準備《2017年至2021年上合組織進一步推動項目合作的措施清單》。成員國將促進貿易投資便利化,鼓勵創新成果套用,開展中小企業間合作。
成員國將積極挖掘實業家委員會、銀聯體在落實經濟、基礎設施和投資合作項目方面的潛力。成員國指出,應吸引觀察員國和對話夥伴政府機構與實業界參與項目合作,可利用公私合營等形式。
成員國將不斷深化文化、科技、教育、旅遊、體育、衛生、應對傳染病威脅等領域的合作,促進上合組織地區睦鄰友好、相互尊重和富有成效的協作。
成員國將繼續保持建設性的信任對話,深化夥伴合作,共同尋求解決地區和全球問題的有效途徑,維護世界政治經濟穩定,建立更加公正平等的國際秩序。
哈薩克斯坦共和國總統 納扎爾巴耶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習近平
吉爾吉斯共和國總統 阿坦巴耶夫
俄羅斯聯邦總統 普京
塔吉克斯坦共和國總統 拉赫蒙
烏茲別克斯坦共和國總統 卡里莫夫
2015年7月10日於烏法

金磚國家

金磚國家領導人第七次會晤烏法宣言
1.我們,巴西聯邦共和國、俄羅斯聯邦、印度共和國、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南非共和國領導人於2015年7月9日在俄羅斯烏法舉行金磚國家領導人第七次會晤,主題為“金磚國傢伙伴關係——全球發展的強有力因素”。我們討論了國際議程中共同關心的問題,以及進一步加強和拓展金磚國家間合作的重要優先領域。我們強調加強金磚國家團結與合作的必要性,並決定在開放、團結、平等、相互理解、包容、合作、共贏基礎上,增強金磚國家戰略夥伴關係。我們同意,為了我們人民和國際社會的福祉,協調應對新挑戰,維護和平與安全,推動可持續發展,消除貧困、不平等和失業。我們重申願進一步增強金磚國家在國際事務中的整體作用。
2.自2014年7月15日金磚國家領導人福塔萊薩會晤以來,在巴西擔任主席國任內,金磚國家合作取得實質性進展,特別是建立了金磚國家金融機構,即新開發銀行和應急儲備安排,我們對此表示歡迎。烏法會晤標誌著上述機構生效。我們還拓展了政治、經濟和社會領域的合作,重申將重點加強夥伴關係建設。
3.為加強金磚國家與其他各國,特別是開發中國家和新興市場經濟體、以及其他國際和區域組織的關係,我們將舉行同歐亞經濟聯盟成員國、上海合作組織成員國及觀察員國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的會議。會議與會者就共同關心的問題交換看法,為開展更為廣泛和互利的對話奠定了堅實基礎。我們承諾堅持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的宗旨和原則,致力於通過國際合作和強化區域一體化機制,實現經濟可持續發展,提高人民福祉和繁榮。
4.我們強調,2015年是聯合國成立70周年。我們重申堅定支持聯合國作為具有普遍代表性的多邊組織,受權幫助國際社會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推動全球發展、促進和保護人權。聯合國擁有普遍的成員組成,在全球事務和多邊主義上發揮中心作用。我們重申需要通過全面、透明、有效的多邊手段應對全球挑戰,為此強調聯合國在尋找這些挑戰的共同解決方案中發揮核心作用。我們願作出積極貢獻,維護基於《聯合國憲章》宗旨和原則的公正、平等的國際秩序,充分發揮聯合國作為開展公開坦誠討論和協調全球政治平台的潛力,以避免戰爭和衝突,促進人類進步與發展。我們回顧2005年世界首腦會議成果檔案,重申需要對聯合國包括安理會進行全面改革,增強其代表性和效率,以更好地應對全球挑戰。中國和俄羅斯重申重視巴西、印度和南非在國際事務中的地位和作用,支持其希望在聯合國發揮更大作用的願望。
5.2015年也是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70周年。我們向所有反對法西斯主義和軍國主義以及為各國自由而戰的人們致敬。我們倍受鼓舞地看到聯合國大會協商一致通過題為“第二次世界大戰結束70周年”的第69/267號決議。我們歡迎大會根據該決議於5月5日莊嚴召開特別會議,紀念戰爭受害者。我們承諾堅決拒絕一直以來歪曲二戰結果的企圖。在銘記戰爭災難的同時,我們強調構建和平與發展的未來是我們的共同責任。
6.我們主張,如不全面、認真、持續遵循國際法被普遍認同的原則和規則,各國和平共存就無從談起。違反上述核心原則將對國際和平與安全造成威脅。
我們堅持,國際法為實現基於善意和主權平等的國際正義提供了手段。我們強調,需要普遍遵守國際法原則和規則的關聯性和完整性,放棄使用“雙重標準”,避免將一些國家的利益置於他國之上。
我們重申致力於嚴格遵守《聯合國憲章》及《1970年關於各國依照聯合國憲章建立友好關係及合作之國際法原則的宣言》所確立的原則。
我們將進一步加強合作,在尊重和堅持基於《聯合國憲章》的國際法方面捍衛共同利益。
7.我們注意到當今全球性安全挑戰和威脅,支持國際社會攜手應對,通過尊重國際法和《聯合國憲章》原則,向所有國家提供平等和不可分割的安全。
為實現人類的共同福祉,我們將繼續共同努力,在涉及共同利益的全球和平和安全問題上協調立場。我們強調致力於根據《聯合國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以可持續、和平方式解決爭端。
8.我們譴責單邊軍事干預和經濟制裁行為,這些做法違反了國際法和普遍認可的國際關係準則。鑒此,我們強調安全不可分割的特殊重要性,任何國家都不應以其他國家的安全為代價強化自身安全。
9.我們憶及發展與安全聯繫緊密,相互促進,對實現持久和平至關重要。我們重申,建設持久和平需要通過全面、協調及堅定的方式,以及互信、互利、平等、合作的原則。
10.我們重申希望加強主權國家平等及相互尊重的合作準則,使其成為促進和保護人權國際行動的基石。我們將繼續平等對待和同等關注公民、政治、經濟、社會和文化以及發展等各領域的人權。我們將不遺餘力地推動在包括聯合國在內的所有相關國際場合開展建設性、非政治化的人權對話。
在包括人權理事會和聯大三委在內的聯合國人權機構內,我們將就涉及共同利益的問題加強立場協調。我們支持人權理事會開展的國別人權審查,並將建設性地為其工作作出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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