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拉特前旗旅遊局

貫徹執行國家旅遊業發展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擬定我旗旅遊業發展規劃和旅遊業管理的規範性檔案並監督實施。

職能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職能職責

(二)培育和完善我旗旅遊市場,研究擬定發展我旗旅遊業的辦法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全旗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活動和重大旅遊促銷活動;組織、指導旅遊資源和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三)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負責全旗旅遊統計工作及旅遊行業財會工作。
(四)承擔規範全旗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制定的各類旅遊景點、度假區、旅遊飯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設施的標準和服務標準;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申報和初評旅遊星級飯店;監督和指導旅行社業務工作。
(五)代表旗政府簽訂有關旅遊協定,指導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
(六)組織實施旅遊人才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七)承擔與履行職能相應的責任。
(八)承辦旗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情。

內設機構

(一)局領導分工:
柴榮霞(局 長):主持旅遊局全面工作。
郝 中(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綜合辦公室、項目規劃股和工青婦團等工作。
高占勝(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旅遊質量管理股(所)和旅遊宣傳促進股等工作。
(二)職能股室劃分
辦公室(主任:許文杰):負責局內外聯絡、協調、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綜合材料草擬、目標考核、政務信息、信訪、保密保衛、信息收集和報送及政治業務學習等工作;指導旅遊教育、培訓、人才交流和勞動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質量管理股(所)(股長:王建鳳):負責旅遊企業的安全工作,星級飯店的規劃指導和評定覆核,參與綜合材料的草擬;對旅遊廣告、旅行社、組團檔案、用工契約及導遊員的服務質量和行為等予以監督檢查,做好導遊員的備案管理,導遊證換髮和IC卡管理工作,用好旅遊行政處罰通知單、旅遊投訴備案處理決定書等法律文書,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集體討論決定,妥善處理旅遊投訴和舉報;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項目規劃股(股長:杜麗雲):負責旗旅遊發展規劃的編制管理,項目報表填寫報送、信息報送,項目庫建設管理和項目立項審查、審報,勞動報表和資源檔案的建立等工作;編制全旗旅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人事管理、辦公用品購置;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旅遊宣傳促進股(股長:張利軍):負責全旗旅遊宣傳促進工作的策劃和組織,旅遊宣傳活動的日常工作,A級景區和工農業旅遊示範點的初評申報,全旗旅遊行業統計工作(數據收集、錄入、傳輸上報)。

地理位置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
烏拉特前旗旅遊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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