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能職責,內設機構,地理位置,
職能職責
(二)培育和完善我旗旅遊市場,研究擬定發展我旗旅遊業的辦法措施並指導實施;組織全旗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活動和重大旅遊促銷活動;組織、指導旅遊資源和重要旅遊產品的開發。
(三)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規劃、開發和相關保護工作;指導重點旅遊區域的規劃開發;協調和指導假日旅遊和紅色旅遊工作;負責全旗旅遊統計工作及旅遊行業財會工作。
(四)承擔規範全旗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受理旅遊投訴,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制定的各類旅遊景點、度假區、旅遊飯店、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設施的標準和服務標準;負責旅遊安全的綜合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應救援工作;指導旅遊行業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申報和初評旅遊星級飯店;監督和指導旅行社業務工作。
(五)代表旗政府簽訂有關旅遊協定,指導旅遊對外交流與合作。
(六)組織實施旅遊人才培訓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
(七)承擔與履行職能相應的責任。
(八)承辦旗委、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情。
內設機構
(一)局領導分工:
柴榮霞(局 長):主持旅遊局全面工作。
郝 中(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綜合辦公室、項目規劃股和工青婦團等工作。
高占勝(副局長):協助局長負責旅遊質量管理股(所)和旅遊宣傳促進股等工作。
(二)職能股室劃分
辦公室(主任:許文杰):負責局內外聯絡、協調、會議組織、文電處理、綜合材料草擬、目標考核、政務信息、信訪、保密保衛、信息收集和報送及政治業務學習等工作;指導旅遊教育、培訓、人才交流和勞動工作,指導實施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制度和等級制度,做好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質量管理股(所)(股長:王建鳳):負責旅遊企業的安全工作,星級飯店的規劃指導和評定覆核,參與綜合材料的草擬;對旅遊廣告、旅行社、組團檔案、用工契約及導遊員的服務質量和行為等予以監督檢查,做好導遊員的備案管理,導遊證換髮和IC卡管理工作,用好旅遊行政處罰通知單、旅遊投訴備案處理決定書等法律文書,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集體討論決定,妥善處理旅遊投訴和舉報;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項目規劃股(股長:杜麗雲):負責旗旅遊發展規劃的編制管理,項目報表填寫報送、信息報送,項目庫建設管理和項目立項審查、審報,勞動報表和資源檔案的建立等工作;編制全旗旅遊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人事管理、辦公用品購置;完成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旅遊宣傳促進股(股長:張利軍):負責全旗旅遊宣傳促進工作的策劃和組織,旅遊宣傳活動的日常工作,A級景區和工農業旅遊示範點的初評申報,全旗旅遊行業統計工作(數據收集、錄入、傳輸上報)。
地理位置
地址:內蒙古自治區巴彥淖爾市烏拉特前旗
烏拉特前旗旅遊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