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干達共和國國歌

烏干達共和國國歌經公開徵求獲選。1962年10月9日烏干達宣告獨立時採用。喬治·W·卡科馬和彼得·溫加德作詞,喬治·W·卡科馬作曲。卡科馬是教育部所任用的一位音樂教師,溫加德是馬克雷爾大學的英語教師。曲子尊嚴,為G大調4/4拍。歌詞原有三段,第一段歌詞大意為:啊,烏干達,願上帝不棄,讓我們把未來託付給你,為了自由我們永遠站在一起。

國旗由黑、黃、紅三色相間的六條平行寬條構成,自上而下按黑、黃、紅排列。旗中間有一白色圓地,圓地中有一烏干達的國鳥——皇冠鳥。這種鳥,頭部長著金黃色的羽毛,就象戴一頂皇冠似的,還有鮮紅色的頰,全身羽毛十分美麗。國旗的寓意是在陽光照耀下烏干達人在獲得獨立自由。黑色代表烏干達人民,象徵黑人;紅色象徵自由;黃色象徵陽光。帶有國鳥的國旗用在重要場合和正式升旗儀式上。在一般場合則只用黑、黃、紅三色的條旗^1876年,烏干達全境淪為英國殖民地。1897年,烏干達人民開始起義抗擊英國殖民主義者,起義持續三年之久。1962年,烏干達實行“內部自治”。1962年10月9日,宣告獨立。獨立時制定上述國旗。1967年,廢除境內各封建王國和國王,建立烏干達共和國,仍延用上述國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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