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審旗教育體育局

烏審旗教育體育局

烏審旗教育體育局是烏審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現任局長為肖海福。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審旗教育體育局
  • 辦公地址:烏審旗嘎魯圖鎮人民路北塔拉音烏素街西教育園區
主要職責,內設機構,人員編制,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地方性法規規章,落實自治區、市和旗關於教育體育工作的政策規定,編制全旗教育體育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擬訂全旗教育體育改革的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制改革。
(二)負責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和促進教育公平,統籌管理和指導全旗義務教育、高中教育、職業教育、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民族教育工作。統籌管理和指導全旗職工教育、農牧民教育、社區教育、終身教育、老年教育等各類成人教育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教育事業,統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工作。指導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實施素質教育,構建德智體美勞全面發展的教育體系。
(三)規劃並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黨的建設、思想政治和意識形態工作和群團組織工作。指導各類學校德育教育、體育衛生與健康教育、藝術與勞動教育及國防教育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管理所屬事業單位幹部。
(四)負責全旗教師工作,統籌管理全旗教育體育系統人才工作。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教師、中國小校長(園長)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的建設工作。組織實施教師招聘、崗位聘任管理、職稱評聘工作。承擔教育體育系統評優選先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教師培訓、教師繼續教育工作。開展對外教育體育合作與交流。
(五)指導全旗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教育科學研究、教育教學研究及改革、教育技術裝備工作。負責推進全旗教育信息化建設工作。組織實施學歷教育的招考、學籍管理、畢業就業等工作。
(六)負責全旗教育體育督導工作,組織開展對各級各類教育體育的督導檢查和評估驗收工作。組織開展基礎教育發展水平和質量檢測工作,發布教育體育督導報告。
(七)統籌規劃全旗民眾體育事業發展,推進全民健身實施計畫,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動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八)統籌規劃全旗競技體育事業發展,研究和規劃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指導協調競技體育訓練。指導運動員隊伍建設和業餘訓練工作。統籌規劃全旗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指導體育學校建設。
(九)組織參加國際、國內、自治區、市重大比賽,主辦全旗綜合性體育比賽。管理全旗性比賽和裁判員隊伍,指導業餘訓練工作。
(十)研究擬訂體育產業發展政策,指導完善體育產業布局。推動發展體育產業重點業態。負責體育彩票工作的監督管理。
(十一)組織指導體育文化、宣傳教育、科研工作,管理指導體育社團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協助民政部門對體育社團進行資格審查,管理和指導體育社團工作。
(十二)負責統籌管理教育體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體育經費籌措使用、撥款、基礎設施投資的政策。監督教育體育經費的使用情況,統計全旗教育體育經費執行情況。組織開展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學生資助工作。
(十三)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工作的方針政策,協調、指導和監督漢語言文字規範和標準的套用,組織開展推廣國語和國語測試工作。
(十四)負責全旗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的安全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旗教育體育系統信訪、維護穩定及安全管理工作。
(十五)負責旗本級教育、體育行政執法、依法行政工作。
(十六)承辦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
與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有關職責分工。高校畢業生就業政策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牽頭,會同旗教育體育局等部門落實。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旗教育體育局負責;高校畢業生離校後的就業指導和服務工作,由旗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

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機關黨務、政務和日常運轉工作。負責機關公文運轉、會議的組織和講話稿的起草、機要保密、安全保衛、後勤管理、文秘檔案、綜合調研等工作。編制教育體育事業總體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指導教育體育系統基層黨組織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宣傳思想和意識形態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黨務、政務督辦、黨務統計、工作調研工作。協調組織人大建議、政協提案辦理。統籌綜合性教育體育區域協作工作。統籌開展教育體育扶貧、鄉村振興戰略工作。負責教育體育文化、宣傳和新聞發布工作。負責處理旗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秘書組日常事務。
(二)人事股
負責教育體育系統幹部隊伍建設管理和人才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勞資、機構編制、幹部隊伍管理、幹部教育培訓、考核考評、人事檔案管理等工作。協助局黨組負責教育體育系統科級以下幹部任免、獎懲等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教職工的招聘、錄用、調整、考核等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全旗各級各類教師教育和巨觀管理工作職責。指導組織實施全旗各類教師、校(園)長繼續教育和培訓並制訂相應規劃。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教師和校長師德師風建設,承擔相關表彰獎勵工作。指導特級教師、學科帶頭人、教學能手、青年教師基本功大賽等教師專業能力評審工作。指導並實施全旗教育體育系統教職工職稱評聘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證工作。負責教育體育外事工作,統籌管理公派出國留學、外國學生來烏審旗學習事項,協調管理教育體育系統外國專家、外籍教師工作,協調管理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因公因私臨時出國(境)工作。
(三)發展規劃與財務股
負責編制局機關年度教育經費的預決算和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各中國小、幼稚園、二級單位的經費預算方案,編制教育經費總預算。會同有關股室對教育體育領域各類專項經費提出分配意見並進行監督檢查、績效評價。對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設定、布局調整規劃提出意見。擬訂教育體育基建項目及維修計畫並組織實施,對教育體育基建項目的實施進行監督檢查。指導和管理教育體育系統財務、學生資助工作。負責機關及所屬預算單位政府採購、國有資產、教育捐贈、學校後勤服務管理工作。負責全旗教育體育事業統計、分析工作。負責教育體育系統財務審計工作和重要審計調查。協助烏審旗人民教育基金會管理教育基金。
(四)教育股
落實國家基礎教育改革發展和質量提升政策,擬訂烏審旗推動基礎教育改革發展各項政策措施並抓好落實。負責全旗基礎教育、學前教育、早期教育、特殊教育統籌管理工作。指導實施中國小課程改革、課堂教學改革、課題研究等各類教學管理和改革工作。指導中國小國家課程、自治區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建設及教材選用、發行等工作。負責基礎教育階段各類考試、招生工作。負責中國小學籍管理工作。負責規範中國小、幼稚園辦學行為。指導中國小科技教育、教育信息化、教育裝備技術、教學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統籌管理全旗語言文字和職業教育工作,指導職工教育、農牧民教育、社區教育等成人非學歷教育工作。擬訂相關學校教學指導性檔案、教育教學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對職業學校的專業設定調整提出意見。負責職業學校學生的學籍管理、職業指導工作。指導管理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統籌協調民族教育工作,指導民族學校貫徹教育方針、民族政策和民族教育法律法規。擬訂民族教育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民族教育“雙語”教學和教材研發工作。檢查評估民族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和辦學水平。指導民族教育師資隊伍建設。統籌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教育工作。統籌指導教育體育系統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教育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實施立德樹人、育德強能工程。統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思想政治教育、學生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美育、勞動教育、學校文化建設、親職教育等工作。統籌管理中國小綜合實踐活動、研學旅行等校外教育活動的實施。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共青團、少先隊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德育隊伍培訓工作。負責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和德育評優選先工作。協調關心下一代工作。指導未成年人保護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創建文明城市工作。
(五)教育督導與體衛藝安全股(行政審批股)
組織指導教育體育系統法制教育和法制宣傳、培訓、諮詢、預防違法犯罪、學生法制教育等工作。負責擬訂教育體育法制建設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教育體育行政執法工作,承擔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工作。按規定許可權承擔局機關依申請行政許可、確認、獎勵、給付事項的審核、批准、認定、備案等工作。負責擬訂教育體育督導檢查工作的規章制度、辦法和評估標準並組織實施。組織開展對有關部門、蘇木鎮落實國家教育體育方針政策和教育體育法律法規的指標制訂、監控督導、評估考核。組織開展對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體育發展水平、質量的監測。發布教育體育督導檢查報告。統籌開展全旗城鄉義務教育一體化改革發展工作以及各類專項督導和質量評估。負責對教育體育各項決策部署貫徹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體育、衛生和藝術教育工作,組織開展各類學校和幼稚園的體育競賽、衛生防疫、藝術教育活動。指導各類學校和幼稚園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基礎設施建設、教材建設、課程建設和專業師資培訓。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協調學校國防教育和學生軍訓工作。統籌管理全旗足球工作,擬訂發展規劃,組織各類比賽,強化裁判員、教練員建設,培養專業運動員,負責各級各類足球特色學校的管理工作。負責擬訂全旗民眾體育工作發展規劃,推進全民健身計畫,推動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務體系。指導和組織開展民眾性體育競賽活動。推行社會體育指導員和國民體質監測制度。推動少數民族傳統體育發展。管理指導全旗體育社團和體育類民辦非企業單位工作。指導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擬訂全旗競技體育、青少年體育發展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監督青少年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指導全旗體育訓練、競賽、訓練基地發展和體育科研工作。指導和管理青少年業餘訓練工作。指導全旗各級各類體育學校、少兒體校、體育傳統項目學校、青少年體育俱樂部、業餘體校、競技體育後備人才基地的建設和管理工作。組織協調國際、國內重大比賽的備戰和參賽工作。負責烏審旗承辦國際、國內重大比賽和自治區、市綜合性運動會的組織協調工作。組織開展反興奮劑工作。負責全旗運動員、教練員和裁判員隊伍建設管理工作,組織全旗競技體育項目運動員的註冊工作。負責擬訂全旗體育產業、教育培訓產業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指導全旗體育健身休閒、競賽表演、場館服務、體育中介培訓、體育傳媒、體育用品製造與銷售等產業收展。承擔體育彩票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培育和發展足球產業。指導和管理監督全旗公共體育設施建設,推動體育產業基地建設。承擔對使用體育產業引導性資金的建設項目進行前期調研、策劃、規劃和建設指導、驗收等工作。負責培育全旗體育市場,打造區域體育產業品牌賽事。負責監督管理體育經營項目和經營場所。統籌協調全旗教體系統安全穩定管理、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和體育場館的安全管理工作,開展安全教育,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指導教體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消防安全、食品安全、飲水安全、學校實驗室安全、網路安全和禁毒教育工作。協調指導防範處理邪教、掃黑除惡和“校園貸”、校園欺凌防治等工作。負責對全旗教體系統安全穩定工作進行檢查和考核。會同有關部門對校車施行規範化管理。協調處理教體系統重大安全事故、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會同有關單位組織開展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負責參加比賽的體育運輸船舶安全監管。負責全旗校外培訓機構監督管理工作。

人員編制

烏審旗教育體育局行政編制為9名。設局長1名(兼任中共烏審旗教育工作委員會書記),副局長3名(其中:1名兼任總督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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