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審旗市場監督管理局

烏審旗市場監督管理局

烏審旗市場監督管理局是烏審旗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審旗市場監督管理局
  • 辦公地址:烏審旗嘎魯圖鎮黨政新區11號樓
主要職責,領導分工,內設機構,事業單位,派出機構,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自治區地方性法規規章,落實自治區、市關於市場監督管理方面的政策規定。擬訂烏審旗市場監督管理事業發展規劃、方案等,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負責市場綜合監督管理。擬訂市場監督管理有關政策、標準。組織實施質量強旗戰略、食品藥品安全戰略、標準化戰略和商標品牌戰略。
(三)負責涉及市場監督管理的各類行政審批。
(四)負責市場主體統一登記註冊。組織各類企業、農牧民專業合作社和從事經營活動的單位、個體工商戶以及授權範圍內的外國(地區)企業常駐代表機構等市場主體的登記註冊工作。建立市場主體信息公示和共享機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關信息,加強信用監管,推動市場主體信用體系建設。
(五)負責監督管理市場秩序。規範和維護市場秩序,依法監督管理市場交易、網路商品交易及有關服務的行為。負責查處價格收費違法違規、不正當競爭、違法直銷、傳銷、侵犯商標專利智慧財產權和制售假冒偽劣行為。指導廣告業發展,監督管理廣告活動。負責查處無照生產經營和相關無證生產經營行為。指導消費者協會開展消費維權工作。
(六)負責巨觀質量管理。擬訂並實施推動質量發展政策措施,推進品牌發展戰略。統籌質量基礎設施建設與套用,組織產品質量事故調查,建立並統一實施缺陷產品召回制度,監督管理產品防偽工作。
(七)負責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依法管理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控、監督抽查工作,統一編制全旗產品質量監督抽查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實施質量分級制度、質量安全追溯制度。負責工業產品和纖維質量監管工作。
(八)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綜合管理特種設備安全監察、監督工作,監督檢查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標準的執行情況。
(九)負責食品安全監督管理。組織擬訂食品安全重大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食品安全應急體系建設,組織開展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和調查處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報制度。承擔旗食品藥品安全委員會的日常工作。建立覆蓋食品生產、流通、消費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制度和隱患排查治理機制並組織實施,防範區域性、系統性食品安全風險。推動建立食品生產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的機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體系。組織開展食品安全監督抽檢、風險監測、核查處置和風險預警、風險交流工作。組織實施食鹽質量安全監管和特殊食品許可、備案、監管等工作。
(十)負責統一管理計量工作。落實國家計量制度,推行法定計量單位,管理計量器具及量值傳遞和比對工作。規範、監督商品量和市場計量行為。
(十一)負責統一管理和指導全旗標準化工作。依法承擔地方標準的立項、編號、發布工作,推動各行業各領域參與標準化工作。組織開展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的實施信息反饋和評估工作。
(十二)負責統一管理檢驗檢測工作。推進檢驗檢測機構改革,規範檢驗檢測市場,完善檢驗檢測體系,指導協調檢驗檢測行業發展。
(十三)負責統一管理、監督和綜合協調全旗認證認可工作。按照規定許可權承擔相關認證認可和合格評定監督管理等工作。
(十四)負責全旗智慧財產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工作。擬訂和組織實施全旗智慧財產權發展規劃,起草有關智慧財產權政策措施,推進智慧財產權強旗建設。
(十五)擬訂智慧財產權保護體系建設方案並組織實施,促進智慧財產權運用,推進智慧財產權保護和信息公共服務體系建設。開展智慧財產權試點示範工作。管理全旗智慧財產權專項資金,組織實施重大智慧財產權轉化項目,促進智慧財產權轉移轉化。負責商標專利執法、智慧財產權爭議處理、維權援助和糾紛調處,依法查處智慧財產權違法行為。組織實施智慧財產權預警等工作。
(十六)監督實施藥品生產、經營、醫療機構製劑配製等質量管理規範。負責全旗範圍內醫療機構蒙藥製劑調劑使用的備案。負責蒙藥研製、生產、流通和使用各環節監督管理。監督實施醫療器械經營質量管理規範和使用質量管理辦法。負責藥品零售、醫療器械經營許可材料初審、檢查和處罰,以及化妝品經營和藥品、醫療器械使用環節質量的檢查和處罰。
(十七)組織指導開展全旗小微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個體工商戶的黨建工作。指導全旗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團建工作。
(十八)負責市場監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設、新聞宣傳等工作。
(十九)負責旗本級市場監管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查處工商、質檢、食品、藥品、物價、商標、專利等領域違法行為,辦理重大行政案件。指導監督管理蘇木鎮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負責組織市場監管綜合執法工作。負責全旗市場監管綜合執法隊伍整合和建設,推動實行統一的市場監管。組織查處重大違法案件,協調查處跨區域的違法案件。規範市場監管行政執法行為。負責反壟斷統一執法。統籌推進競爭政策實施,指導實施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依法依授權對經營者集中行為進行反壟斷審查,負責壟斷協定、濫用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及價格壟斷等反壟斷執法工作。
(二十)完成旗委、旗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領導分工

黨組書記、局長:劉子斌
黨組成員、副局長 :田廣榮、蘇建忠、李美林
副局長:布和、哈斯畢利格、蘇都畢力格、楊新德、白烏蘭、浩斯巴雅爾

內設機構

1. 辦公室
2. 政策法規和宣傳培訓股
3. 登記註冊和許可股(個私經濟組織黨建辦公室)
4. 信用監管股
5. 價格監督檢查和反不正當競爭局
6. 廣告網路交易和智慧財產權監督管理股
7. 產品質量發展與安全監督管理股
8. 食品安全協調股
9. 食品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股
10. 食品流通安全監督管理股
11. 餐飲服務監督管理股
12.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股
13. 計量和標準化股
14. 藥品醫療器械和化妝品監督管理股

事業單位

1. 市場監督管理綜合執法局
2. 產品質量計量檢測所
3. 個體私營企業管理協會
4. 消費者協會
5. 工商管理信息中心
6. 藥品醫療器械不良反應監測中心

派出機構

1. 嘎魯圖市場監督管理所
2. 烏蘭陶勒蓋市場監督管理所
3. 圖克市場監督管理所
4. 烏審召市場監督管理所
5. 蘇力德市場監督管理所
6. 無定河市場監督管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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