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冉克羊

烏冉克羊

烏冉克羊,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阿巴嘎旗特產,全國農產品地理標誌。

烏冉克羊在高寒、多風和乾旱的生態條件下,經自然選擇和人工選育而形成,是蒙古羊品種中具有獨特的品質的羊種,耐寒、成活率高,生長發育快,對草原氣候和放牧飼養條件有良好的適應性。烏冉克羊合群性好、遺傳性能穩定、具有多脊椎多肋骨特徵、瘦肉多、肉質優良。

2013年12月3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烏冉克羊”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基本介紹

  • 中文名:烏冉克羊
  • 外文名:Wu Ranke sheep 
  • 產地名稱: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阿巴嘎旗 
  • 產品特質:瘦肉多、肉質優良 
  • 地理標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農產品地理標誌 
  • 批准文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公告第2046號 
  • 批准時間:2013年12月30日 
產品特點,品質特點,營養價值,產地環境,植被地貌,水文情況,氣候情況,歷史淵源,生產情況,產品榮譽,地理標誌,地域保護範圍,質量技術要求,專用標誌使用,

產品特點

品質特點

烏冉克羊烏冉克羊
烏冉克羊黃頭(頸)、褐青頭(頸)為主,體軀白色。體格大,頭略小,額較寬,鼻隆起。眼大而突出,頸中等長,頸基粗壯,鬐甲稍高,部分個體頸上部有鬃毛。胸寬而深,前胸突出,肋骨拱園,胸深約體高的二分之一,背腰平寬,體軀較長,後軀發育良好,肌肉豐滿,十字部略低於鬐甲部。尾形呈方園形,尾長寬度多數接近,尾中線有道微縱溝,尾尖細小而向上捲曲,並緊貼於尾端縱溝里或S形細小尾尖。全身結構勻稱,體質結實,骨骼健壯肌肉發育良好,皮膚緻密而富有彈性,被毛厚密而絨多。公羊有角的占50%左右,母羊一般無角。
烏冉克羊肉具有香味濃郁、肉質柔嫩、食之爽口等風味特點。
烏冉克羊的最低生產指標:
羔羊初生重:公羔4.3千克,母羔4.0千克;4月齡體重:公羔35千克。
產肉性能:屠宰率成年羯羊55%,1.5歲羯羊52%,6月齡羯羊50%;淨肉率成年羯羊45%,1.5歲羯羊42%,6月齡羯羊40%。
羊繁殖性能:母羊的產羔率112%。
烏冉克羊種公羊的頸部粗毛髮達,毛長20厘米~30厘米,背腰平直,胸深而寬。脂尾呈圓形或縱橢圓形,尾中線有縱溝,尾尖細小而向上捲曲,並緊貼於尾端縱溝里。體軀毛色潔白,但頭頸部、前後膝關節下部多有色毛。頭黑花頭、黃花頭居多。
烏冉克羊不但抓膘能力強,而且冬春保膘能力強。在較短的夏秋季青草期迅速恢復體力,抓好膘。該羊在草原寒冷的冬春枯草季節,不加任何補飼的情況下,能較好地保持膘況和體況,對草原放牧型羊群來說,對母羊懷孕保持胎兒的正常發育和產羔後的產奶有利。

營養價值

烏冉克羊肉蛋白質含量21.0克/100克以上,皮下脂肪平均為17.0克/100克,胺基酸總含量為19.0克/100克左右冷凍肉。

產地環境

植被地貌

烏冉克羊生產於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北部,當地地域地貌以蒙古高原低山丘陵區為主,地勢由東北向西南傾斜,平均海拔1127米。從形態上可劃分為低山丘陵、高平原、熔岩台地、沙地四個類型。土壤以栗鈣土、淡栗鈣土和風沙土為主。草原植被由旱生或廣旱生植物群落組成,植被以針茅、羊草、披鹼草、冷蒿、隱子草為主,共有426種,有利於烏冉克羊群的覓食生長。
烏冉克羊放牧烏冉克羊放牧

水文情況

烏冉克羊產地區域南部水資源較豐富。水質良好,尤其多處的泉水富含各種礦物質和微量元素。高格斯台河、灰騰河、巴彥河匯成巴彥河水系由南向北注入呼爾查乾淖爾,流域面積3425平方千米,年徑流量4320立方米。北部的達鑼圖如高勒、伊和高勒系兩條季節性河流,遇旱斷流,其上游有多處泉水注入河槽補給,流域面積1145平方千米。境內濕地分布廣,約316平方千米,占總面積的1.15%。湖泊138個,泉水83處。地下水資源總量39343萬立方米/年。良好的含礦物質和微量元素的水質,使烏冉克羊具有豐富營養和口感。當地流傳烏冉克羊喝的是“礦泉水”,吃的是“中草藥”的說法。
烏冉克有角公羊烏冉克有角公羊

氣候情況

烏冉克羊產地區屬中溫帶乾旱、半乾旱大陸性氣候,多大風和寒潮,冷暖多變。光照充足,年日照時數在2930小時~3350小時。4~9月份為牧草生長期。年平均氣溫0.7攝氏度。日平均氣溫10攝氏度以上,一般從4月中旬出現持續到10月中旬,約180天左右。蒸發量1900毫米。年平均降水量245毫米,多集中在6~8月,無霜期90~110天。適宜的氣候條件,有益於烏冉克羊的繁育生長。

歷史淵源

烏冉克羊來源於喀爾喀蒙古羊血統,主要分布在內蒙古自治區阿巴嘎旗北部的吉爾嘎朗圖、巴音圖嘎、伊和高勒和額爾敦高畢蘇木。烏冉克羊在當地飼養,可以追溯到清朝康熙二十七年(1688年),已有300多年的歷史。
烏冉克無角公羊烏冉克無角公羊
據史料考證,烏冉克羊有其特有的遺傳特性,既不屬於水草豐美草原生態型的烏珠穆沁羊,也和半荒漠、戈壁生態型的蘇尼特羊不同,是喀爾喀蒙古羊系統中的一個優秀地方類型。
烏冉克羊長期生活在高原乾旱草原上,對高寒、多風和乾旱的惡劣自然條件和特定的生態環境,表現了較強的適應能力。烏冉克羊經過長期自然選擇和人工選育而形成,是蒙古羊品種中具有特點品質的羊群,其耐寒、抗旱、抗災能力強,成活率高,生長發育快、生命力強,對草原氣候和放牧飼養條件有良好的適應性。在歷史演變過程中,烏冉克羊經過長期的自然選擇和牧民們培育,逐漸形成了地方良種-烏冉克羊。
2009年6月,烏冉克羊經中國國家家禽遺傳資源委員會審定、鑑定為畜禽遺傳資源,列入中國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名錄。2009年10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發布第1278號公告,正式將烏冉克羊列入國家畜禽遺傳資源名錄。
2017年9月14日,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聯合中國國家科學技術部內蒙古大學成立“省部共建草原家畜生殖調控與繁育國家重點實驗室”,簡稱“草原家畜國家重點實驗室”。錫林郭勒盟阿巴嘎旗是自治區現代化畜牧業旗縣建設的兩個重點旗之一,是蒙古羊典型代表“烏冉克羊”的發源地和集中分布區。
從2018年5月開始,“草原家畜國家重點實驗室”開始實地調研阿巴嘎旗,和當地牧民、企業、政府單位溝通,最終決定實施“烏冉克羊種質提升工程”,主要內容包括,在阿巴嘎旗蒙高麗亞農牧業發展有限公司建立“烏冉克羊健康與品質檢測中心”;為政府新建立的烏冉克羊種羊繁殖基地和旗農牧業局的草原家畜疾病防控實驗室提供科技支撐。
烏冉克羊烏冉克羊
2019年8月15日-17日,由中國民族貿易促進會一鄉一品產業促進發展中心牽頭啟動的阿巴嘎旗烏冉克羊“一鄉一品”團體標準制定和產品評價工作啟動調研活動在阿巴嘎旗進行,其目的是為提升產品質量、擴大阿巴嘎旗烏冉克羊美譽度、增強品牌影響力以及為廣大牧民達到經濟效益最大化。

生產情況

截至2013年統計,烏冉克羊存欄羊110萬隻,出欄58.9萬隻。

產品榮譽

2013年12月30日,原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正式批准對“烏冉克羊”實施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保護。

地理標誌

地域保護範圍

烏冉克羊地理標誌農產品保護範圍為內蒙古自治區錫林郭勒盟阿巴嘎旗的吉日嘎朗圖蘇木伊和高勒蘇木、那仁寶力格蘇木、別力古台鎮洪格爾高勒鎮查乾淖爾鎮6個蘇木鎮的71個嘎查。位於錫林郭勒盟中北部。地處東經113°28′~116°11′,北緯43°05′~45°26′。東邊與東烏珠穆沁旗錫林浩特市相鄰;西邊與蘇尼特左旗毗鄰;南部與正藍旗交界;北部與蒙古國接壤,國境線長175千米。草場總面積2.7萬平方千米。

質量技術要求

烏冉克羊質量控制技術規範編號:AGI2013-03-1277。
  • 特定生產方式
1、產地選擇
烏冉羊在典型乾草原條件下,獨特的氣候、優良的草原、純天然、無污染的環境下生長,以自然放牧為主飼養方式,保持純天然的原材料。
烏冉克母羊烏冉克母羊
2、品種範圍
烏冉克羊品種範圍選擇以選留黑頭(頸)、黃頭(頸)、褐青頭(頸)為主,並把體大、體軀白色、瘦肉率高、多肋骨、適應性好、遺傳性能穩定、抗逆性強等形狀性能做為選育方向。為防止品種退化和混雜,核心群和選育群中禁止使用其它品種的種公羊交配。品種選擇符合QXL/15-1997要求。
3、生產控制
3.1飼養方式:保持純天然的牧養方式,冬春適當補青乾草。並推廣《肉羊飼養實用技術》。
3.2疫病防治:每年都適時進行羊三聯疫苗、口蹄疫等防疫注射,實行早春驅蟲和夏秋藥浴;加強防治羔病,提高接羔保育率。
3.3配種:以該交配種為主,公母比例為1:30~35。
4.產後處理
4.1適齡屠宰:6月以上齡羯羊活重35千克以上,成年羯羊65千克以上,母羊50千克以上。
4.2按伊斯蘭教風俗屠宰,屠宰廠符合GB/T17237-2008《畜類屠宰加工通用技術條件》規定,屠宰檢驗按GY/T467規定執行。
4.3生產記錄:對養殖戶所有的羊要準確、真實、完整進行記錄,要求有配種、產羔、哺乳、斷奶、增重(初生羔羊體重、6月齡體重、出欄體重)記錄,飼養管理、疫病防治記錄,出場銷售記錄,並且這些記錄最少要保留3年。
  • 產品質量安全
烏冉克羊產品遵循《農產品質量安全法》《動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規。並嚴格執行NY5027-2008《無公害食品 畜禽飲用水水質》、NY5147-2008《無公害食品 羊肉》、NY5149-2002《無公害食品 肉羊飼養獸醫防疫準則》的規範和標準生產。肉羊屠宰檢疫必須按照農業部標準NY467-2001《畜禽屠宰衛生檢疫規範》做好宰前檢疫、宰後檢疫及檢疫檢驗後處理;羊肉產品衛生指標必須符合國家標準GB2723-1981《鮮牛肉、鮮羊肉、鮮兔肉衛生標準》和GB2709-1981《凍羊肉衛生標準》。

專用標誌使用

烏冉克羊中國國建地理標誌農產品標誌使用只限於內蒙古錫林郭勒盟阿巴嘎旗境內的烏冉克羊生產經營者。經營者須向登記證書持有者-阿巴嘎旗畜牧工作站提出標誌使用申請,並按照《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設計使用規範手冊》等的相關要求生產和使用標誌,產品名稱統一為“烏冉克羊”。經營者在其產品外包裝箱上採用“烏冉克羊”結合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的方法進行標註;可直接在其產品上加貼農產品地理標誌公共標識。
烏冉克羊專用標誌符合農產品地理標誌實行公共標識與地域產品名稱相結合的標註制度。烏冉克羊專用標誌的使用具體依據《農產品地理標誌管理辦法》和《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規範》執行:
1、符合下列條件的單位和個人,可以向登記持有人申請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①生產經營的農產品產自登記確定的地域範圍;
②已取得登記農產品相關的生產經營資質;
③能夠嚴格按照規定的質量技術規範組織開展生產經營活動;
④具有地理標誌農產品市場開發經營能力。
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應當按照生產經營年度與登記證書持有人簽訂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協定,在協定中明確使用的數量、範圍及相關的責任義務。
2、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享有以下權利:
①可以在產品及其包裝上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②可以使用登記的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宣傳和參加展覽、展示及展銷。
3、農產品地理標誌使用人應當履行以下義務:
①自覺接受登記證書持有人的監督檢查;
②保證地理標誌農產品的品質和信譽;
③正確規範地使用農產品地理標誌。
4、地理標誌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應當建立質量控制追溯體系。農產品地理標誌登記證書持有人和標誌使用人,對地理標誌農產品的質量和信譽負責。
5、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偽造、冒用農產品地理標誌和登記證書。
6、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對農產品地理標誌進行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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