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民辦實事成於務實》是一篇政治短評,發表於《浙江日報》“之江新語”專欄,收錄於《之江新語》,作者為時任浙江省委書記的習近平。
作品原文
為民辦實事成於務實
(二〇〇七年一月七日)
堅持以人為本、執政為民,最終要落實在一件一件的 實事之中。這些實事,既體現於推動經濟社會發展和惠及全社會的“大事”,也體現在與老百姓日常生活息息相關的家門口的“小事”。“民眾利益無小事”。抓好 為民謀利的“小事”,必須要像抓“大事”那樣,把求真務實的精神貫徹到為民辦實事的具體工作之中。做好為民辦實事工作,關鍵在於用好的作風來辦好事,用實 在的項目來辦實事。最實在的事就是要著力解決民生問題,特別是關心困難群體,多做、大做“雪中送炭”的事,多搞一些直接造福於民的“滿意工程”、“民心工 程”,切實把老百姓家門口的事情辦好。實事必須實幹,要改進工作方法,轉變工作作風,腳踏實地、穩紮穩打,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決不喊空口號、搞花架子。 實事還要見實效,最大的實效就是真正使廣大民眾得到實惠、感到幸福,產生良好的社會效益和人文效應。民眾最能體驗為民辦實事工作的成效,要讓民眾來評判為 民辦實事工作的成效。總之,“樂民之樂者,民亦樂其樂;憂民之憂者,民亦憂其憂”。我們把為民辦實事的工作做好了,民眾的幸福感就會提升,人民民眾與黨 委、政府心相系、情相連,構建和諧社會的基礎就會更加紮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