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人不黨

為人不黨,文言文,

趙宣子⑴言韓獻子⑵於晉侯曰:“其為人不黨⑶,治眾不亂,臨死不恐。”晉侯以為中軍尉

河曲之役⑷,趙宣子之車乾行⑸,韓獻子戮其仆。人皆曰:“韓獻子必死矣,其主朝升之⑹,而暮

戮其仆,誰能待之⑺?”役罷,趙宣子大夫,爵三行,曰:“二三子可以賀我。”二三子對曰:

“不知所賀⑻。”宣子曰:“我言韓厥於君,言之而不當,必受其刑。今吾車失次⑼而戮之⑽仆,

可謂不黨矣。是吾言當也。”二三子再拜稽首⑾曰:“不惟晉國適享之⑿,乃唐叔是賴之⒀,敢不再拜稽首乎?”

(《說苑卷十四·至公》)

譯文,注釋,提示,

譯文

趙宣子當面向晉侯推薦韓獻子說:“他做人不偏私,治理眾人不紊亂,面臨死亡不恐慌。”晉侯任命他為中軍尉河曲之戰中,趙宣子的車沖犯了軍隊的行列,韓獻子殺了他的僕人。人們都說:“韓獻子這下必死無疑了,他的主子早上提拔他,而晚上就殺了主子的僕人,誰能容忍這樣的事呢?”戰爭結束後,趙宣子請文武官員喝酒,喝酒喝了幾回後,說:“你們可以祝賀我。”手下人回答說:“不知道祝賀什麼。”宣子說:“我在晉侯面前推薦韓厥,說得如果不恰當,一定會受刑罰。現在我的車子亂了次序而韓厥殺了我的僕人,他這樣可以說是不偏私,這說明我推薦得很恰當啊!”手下人拜了兩拜,屈膝下跪叩頭至地說:“不僅晉國能安享這個福分,就是先祖唐叔也要依重這樣的人,我們敢不再行大禮以示祝賀嗎?”

注釋

1.趙宣子:即趙盾春秋時晉國大夫曾任中軍主帥,後為相國。
2.韓獻子:即韓厥,春秋時晉國人,曾任司馬,晉悼公室執國政。卒後諡號“獻”,故稱韓獻子。下文對話中稱“韓獻子”,疑行文有誤,因當時人不能在其未死前預稱其諡號。
3.黨:偏私,作動詞。
4.河曲之役:據《左傳》文公十二年,晉、秦兩國在河曲交戰。河曲‘春秋時地名,在山西省永濟縣內。黃河永濟折而向東,故稱此地為河曲。
5.乾行:沖犯軍隊的行列。乾,乾犯,沖犯,干擾。
6.朝升之:早上提拔他。朝,早上。升,升官,使動用法
7.誰能待之:誰能容忍這樣的事呢?待,對待。這裡可做“容忍”解。
8.不知所賀:不知道該祝賀什麼。
9.失次:亂了次序。
10.之:作第一人稱代詞,“我”、“我的”
11.稽首:屈膝下跪,叩頭至地。
12.不惟晉國適享之:不僅晉國能安享這個福分。
13.乃唐叔是賴之:就是先祖唐叔也要依重這樣的人。乃,就是。唐叔,即周成王姬虞,晉國的始祖。成王滅唐後,將唐德故地分封給他,故又稱唐叔、唐叔虞

提示

本文選自《說苑·至公》。至公,就是最大限度的公正,即大公無私。這則故事說明人臣推賢舉能應不計私仇、不結私黨。韓獻之因趙宣子的車衝撞了軍隊的行列,而殺了趙的車夫,以實際行動證明他“為人不黨”。而趙宣子也不怪罪韓獻之,反而稱讚韓的行為,以證明自己推薦人才出於公心。文章通過人物的言行,勾畫出趙、韓二人的鮮明的性格,稱頌了大公無私這一高尚品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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